大明金主 論壇,雇工人和奴仆
有一個傳說中的論壇,里面有不少寫手。本站新域名可樂小說網(k1xsw)的首字母,最大的免費言情中文網站,趕緊來吧。樂文小說s520.(最佳體驗盡在鳳凰)小湯也是混跡其中之一。雖然有不務正業之嫌疑,但十余年往來,總有一份情誼牽系,不能說戒就戒。
今日過去,發現又有人在黑《》,而且已經連混淆概念都不需要了,直接血口噴人。
此帖吐槽《金主》大致兩點:其一是說徐元佐覺得考科舉是地獄難度,卻有信心當操莽,這足以令其發笑。所以有人高考平平,就不該對未來成就一番事業有所信心了?這是邏輯問題,有些人是教不會的,所以小湯并不打算說什么,只能讓他笑去。
其二便是說主角吊打徐階、何心隱。
相信看過書的讀者都記得那一段,是主角偷了曹雪芹的聯句做敲門磚,在一個寬松的娛樂場合接受了徐階和何心隱的考校。如果以武俠而言,此時的主角是令狐沖,則徐階和何心隱則是風清揚、任我行這一層面的大神。
考校之后,徐階認為主角有些想法,只是比較危險,緩緩圖之。何心隱看到了主角不羈世俗的一面,尤其出身低微,這兩點都是王艮泰州學派的模板,所以收之為徒,有心栽培。
小湯文筆不好,只能做到努力把故事講清楚,對于某人看到的“吊打”,實在無語。或許這已經超出了小湯的能力,大概我無法叫醒裝睡的人吧。
下面事關主角身份,也是多次被人黑的焦點,無論我在論壇如何認真(認輸),都會被人自動忽略,或是偷換概念,只能發在這單章之中,有望公正之讀者慧鑒:
開宗明義:主角不是徐家的奴仆,而是雇工人!
有位非專業教授寫非專業論文時引用了大明律中這一條(遂為論壇某君所仰仗):
“萬曆十六年正月題奉欽依:今後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劵,議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論。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者,依凡論。其財買義男,如恩養年久,父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孫論。如恩養未久,不曾配合者,士庶之家依雇工人論,縉紳之家比照奴婢律論。”
這條正是證明雇工人與奴婢有別(短工等同于凡人,甚至連雇工人都不算),與財買義男更有別的。
順帶解釋一下:明律之中凡說奴婢、雇工人針對主家犯罪的條款,全都是對應卑親屬針對尊親屬犯罪的條款而來的。因為大明是個宗法社會的,法律關系最終趨向于宗法關系,是意識形態決定的社會不同階級享有不同人身權利。
所以大家看到的都是“以某某論”,也就是三個層面:凡人層面——無親屬關系的人,子孫層面——有親屬關系的人,奴婢層面——在子孫基礎上加重義務、處罰的人。
這絕不是說奴婢等于雇工人,否則立法者為何要在條目中分別說明?
就本書而言,徐元佐沒有與徐誠簽訂任何勞動合同,用大明的話說就是沒有訂立文契。口頭約定“三個月”,然后再討論待遇,這屬于“短雇,月日受值不多”,“依凡論”。也就是說即便徐元佐毆打了上司徐誠,也只用凡人斗毆律,而不能適用雇工人歐雇主律。
所以說徐元佐的家人子孫統統成為奴籍、不能科舉做官之類的言論大可不必再有了。
原本小湯相信話講清楚了,大家也就能夠接受了。誰知現在有些人總是覺得不能將人打服在地就是件丟臉的事,所以原本在法律(明律)界定情況下的討論,便被他們扯到了社會輿論上。
或曰:徐元佐做的都是奴婢的活,還說不是奴婢!
呵呵,見大明律橫亙眼前繞不過,就轉而說工作內容,這就是胡攪蠻纏了。
大明終究是個戶籍法定的國家,只要法定戶籍是民籍,徐元佐無論是如今當伙計還是拜師學手藝,甚至去教坊給人吹拉彈唱,都不可能因為謀生手段而轉入匠籍乃至賤籍。
然而今日更見作者某君,或是其書成績好吧,總想教育別人一番,仍舊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清。
曾會此君于作者群中,闡發明史似有所據,竟然一而再再而三于此糾纏不清,不知是真不清,還是定要以他為清?
小湯據此再辯,其又曰:在閣老面前,伙計雇工和奴婢都不算人。都沒有資格在閣老面前說話。
這等主觀強加的言論出來,可見其人也是個居高位而螻蟻眾生之徒,小湯有螻蟻之名,只能學其言論:呵呵,隨你高興吧。
至于此君四處咬定《金鱗開》主角朱慈烺大搞皿煮,小湯力辯,人家之說一句“我又不是沒看過”,實在無可言喻。
嗚呼!難道那書不是小湯寫的么?
眼看《》即將上架,掙錢之日可期,以書會友的初心已然被今日為黑而黑的現狀冷卻。寫書樂趣少了泰半,若是有心尋兩個口味相近的書友,恐怕只有讀者群里一聚了。
群號:1937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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