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帝 第二百六十四章 為啥會小富即安?權利跟義務!
“陛下!陛下!……”
馬克吐溫看到克林特.李陛下半天沒有說話,他怕出事兒,便出言問問。
“哦,這個……”李夢楊從長考中緩過神來,他對著馬克吐溫說道:“這樣,我有一個問題需要想想,而這個建黨,我是同意的,但建什么黨,我……”
“當然可以,我一早就說過了,這個黨是要陛下來出任主席的,事實上,不這么做,這個黨也很難有展的呀。”馬克吐溫就知道克林特.李陛下想說什么。
“好!但我想好好的考慮考慮,因為這個事情,事關重大,絕不可以輕易的草率的就做了。這樣,你先回去,哦,那些個憲兵……”李夢楊想起來,馬克吐溫這身上還帶著反動派的帽子呢。
“沒關系!陛下,我不在乎這些。”馬克吐溫顯示出了自己的文人風骨。
“真的是好同志啊。”李夢楊跟馬克吐溫一握手,感概的說道。
送走了馬克吐溫,還告訴其他人,你們都可以回去了,我這個皇帝要好好的想事情,于是,李夢楊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今天晚上他就不準備走了!
關于這件事,建黨還有軍隊的招兵困難,這兩件事怎么就聯系起來了呢?
應該說,這兩件事,在李夢楊的眼中,是現在啊,不是之前,之前他還有點兒不太在意,但是現在,李夢楊覺得這是事關整個帝國未來展的重大事件!
所以。他要好好的考慮一下,好好的拿出一個方案來!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怎么就重大了呢?
必須得重大,而且還是頭一號的重大!
關于建黨的重要性。馬克吐溫說的已經是不錯了,而李夢楊也同意了,只不過這要建什么黨,這個事兒還得好好的說說,不能輕易的搞。
而現在的一個問題,就是擺在李夢楊面前的,那就是招兵又陷入了困難。這個事兒很緊迫,很難搞!
為了搞這個事情。李夢楊需要展開自己所有的知識,邏輯思維,以及一切的一切!
有這么厲害嗎?
還真的就這么的厲害!
先,為啥招兵有困難了呢?
這個情況李夢楊在巴拿馬的時候也是遇到過的。但那個時候,他的主要招兵對象是華人。當然了,現在的情況其實主要的對象也是華人,可是要知道,現在的美利堅帝國還是有很大一部分的其他的人種呀!
也就是說,當時的華人,是處于那種小富即安,小農思想的考慮,他們想著的是自己的生活可以安穩了。那還打什么的鳥仗呢?
這個思維就是導致當時招兵困難的直接原因,非常的明顯,那么現在呢?
難道說。我們華人的思維傳染了嗎?那些個白人,或者說是黑人,甚至有的印第安人,你們為啥也不來當兵呢?
顯然,這種思維,即‘有安穩的日子然后就不想打仗了’。這是人之常情!
當然了,當時的華人是處于一種相對的非常的愚昧的狀態。而現在的帝國,在經過了教育以及好多的宣傳之后,華人的這種愚昧自然會得到一定的改變,可他們還是這樣,這就說明,人之常情的厲害。
李夢楊說實話,要是放在自己的身上,有好日子不過,去當兵,也確實很傻逼呀!
對,這個思維的背后原因就是,現在的帝國日子很好!
經濟展的好呀,各個方面的產業都很好啊,失業率幾乎是零啊,甚至殘疾人,女人都積極的參加到工作當中去。
當然了,也許招兵困難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社會需要工人,可是這絕對不是主要原因,因為帝國現在需要的士兵并不是很多。
只要的戰場是對峙在德爾諾特的,那是對峙,雙方就那么耗著,死傷并不多。而且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一個國家能夠負擔起來的士兵數量,是有限度的嘛,是有比例的嘛。
所以,征兵困難的主要原因,那一定是人民不想當兵,一定是有好日子過,當兵很傻的這種觀念。
可是,這種觀念對嗎?
明顯不對嘛,所謂,好戰必亡,忘戰必危!
一個好的國家,是不能忽視戰爭的,必須要時刻的居安思危。
那么這么看的話,解決的方法好像出來了呀,去宣傳這種思想啊,讓所有的國民知道,我們不能忘記戰爭啊。
不得不說,這算是一個方法,但這個方法,是治標不治本的,因為這是個輿論手段嘛,你想要治本,那就必須要通過別的東西來才行,李夢楊想到的是制度!
對,這個時候他想到制度了,這是不是很奇怪呢?
不奇怪,因為李夢楊其實一直沒有弱化制度的力量,只不過制度應該使用在它應該被使用的地方!
那到底怎么來解決這個問題呢?怎么能治本呢?招兵怎么讓群眾踴躍起來呢?
李夢楊想到了一個詞兒,這個詞兒叫公民!
公民?!
這里所說的公民,并非是現在的公民,而是上朔到數千年前的公民!
那時候有公民嗎?
有,古希臘就有,古羅馬也有!
為什么要聯系到這個公民呢?這個公民又有什么厲害的地方呢?
很簡單,就是因為在當時的公民,他們確實很厲害,而且他們是有義務當兵的,給古希臘或者古羅馬打仗!
注意這叫義務,也就是說公民是必須要從軍的。事實上,在當時,公民這個東西是很貴的,不是一般人能擁有的。也就是說,這些個公民,他們的日子是很好的。但他們依舊必須去參軍,去為國家打仗!
哎你看,李夢楊此時想到了公民,這不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嗎?
為什么公民非要參軍呢?
其實特別的簡單,這是公民的義務呀,你既然是公民了,那你就必須要去參軍。也就是,規定了公民的義務跟權利。
這里就涉及到了關鍵。義務跟權利!
只要學過馬克思哲學的就知道,義務跟權利是相輔相成的,盡了什么樣的義務,才有什么樣的權利。而這個源頭,其實就在數千年前的希臘跟羅馬。
而且這里面有幾個小歷史特別的有意思,這個小歷史后來還被拍成了電影,李夢楊反正是知道的,這個電影叫做《3oo勇士》!
對,《斯巴達3oo勇士》!
真實的歷史是怎么回事呢?
其實大體上跟電影差不多,就是當時的波斯國王薛西斯一世,他要進攻希臘,然后在溫泉關就遇到了斯巴達3oo的勇士。也確實就是那個列奧尼達斯一世,這個斯巴達君主率領的,雙方大戰。結果薛西斯吃了大虧。
這個事兒吧,電影自然有很多的夸張成分,但如果真的回到歷史的事實,那就是當時的薛西斯實力是非常恐怖的。
薛西斯這個帝王到了一個什么程度呢?
他被認為是神!
這個認為,不光是他自己啊,就是別人都認為薛西斯是神。就有個事兒。這個家伙在經過大海的時候,他覺得船特別的顛簸。海上嘛,但結果,他就做了個事兒。
抽這大海三十鞭子!
薛西斯就是個能干出這么個事兒的人,而關鍵是他的手下覺得這是對的,他們真的認為這個薛西斯是神啊,不然能這么干嗎?
當時是帶了能有2o多萬的大軍啊,2o多萬啊,在當年絕對是空前的數字,這個規模就是后來的歐洲大6上的戰爭都很少能達到呀。
可就是這么強悍的實力,結果就被那個列奧尼達斯率領著3oo勇士,其實還有一些個援兵,有1ooo多人吧,堅守了三天,真的是浴血奮戰,站到最后一個人!
能把仗打到這個地步,這么一點兒的人,對付這么多的人,最后沒有人退縮,這是為啥呢?
難道就是電影里面說的,列奧尼達斯武藝高強?斯巴達人勇猛無比?
不是,絕對不是,也許很多人都說斯巴達人如何如何,怎么培養自己的后代,讓他們成為什么樣的士兵,但其實那都不對。
因為在當時的希臘甚至只要是有公民這個東西存在的地方,那么他們打仗的方式就是一個,結陣!
密集的陣形,大家就聚集在一起,然后……
跟對手互砍!
不要懷疑,歐洲的當時作戰方式就是這個,就這么一個,只不過后來用的是長矛陣,就這么點兒變化!
那這怎么可能打成了那樣的局面呢?
后來是薛西斯贏了,可是他付出了能有至少2oooo人的損失呀!而且軍心大震,他自己都怕的不行。
為啥會這樣呢?
很簡單,因為當時的斯巴達3oo勇士,其實都是高帥富,他們都是公民,都是公民兵!
對,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他們必須戰斗到最后一個人!
這就是為啥,李夢楊現在想到了公民,因為如果是公民的話,那他們怎么能拒絕參軍呢?
但好像不對吧,難道現在的美利堅帝國的人民,不是公民嗎?
這個事兒,應該說他們是公民,但是現在的公民跟當年的公民是有差別的,差別還很大!
那么,難道李夢楊要恢復當年希臘的公民制度?效法希臘?
不!李夢楊絕對不會后退,但是他覺得有些個地方,我們可以借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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