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帝 第四十三章 奇兵目標,拉斯維加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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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草原之上,一列長長的科內斯托加大篷車車隊,蜿蜒前行著。
“我們能見到父親了嗎?”一輛大篷車里傳出了一個清脆的女聲。
“小搗蛋!我們很快就能見到了!”回答她的是一個男聲,只不過從聲音上判斷,這個男人似乎很沉穩,也很成熟。
“別叫我小搗蛋!”
“哈哈!那可不行,我總不能說假話吧?”
“怎么會有你這樣的哥哥!就知道欺負妹妹!我很想父親,他是不是也很想我們呢?”
“相信我小搗蛋,他一定想死我們了!”
“真可惜,媽媽跟二哥他們幾個不能來。”
“你千萬要記住,媽媽生病的事情不要告訴父親,絕對不要。”
“我知道的!你當我是白癡嗎?!”
“要知道,父親在打仗,前線的戰事就已經很讓人頭疼了,我們不能再讓他分心。”
“這里不安全嗎?我完全不覺得呀?”
“小搗蛋,我剛剛聽說,前不久新墨西哥的小鎮克萊頓被印第安人攻占了,離我們現在并不是很遠。”
“啊?”
“所以……”
“所以,父親也去了嗎?”
“上帝呀!為什么你要讓一個小搗蛋這么的聰明呢?”
“哎我們到了目的地也見不到父親了。”
“別灰心,那可就不是我們的小搗蛋了!哈哈……”
“還笑?你到底是不是個當哥哥的呀?”
“這個……反正我們一定會見到父親的。”
好吧,這大篷車里的應該是一對兄妹,只是他們口中的父親,恐怕是在美軍里服役吧,而另外的,那個小鎮克萊頓被印第安人攻占了,這個事兒……
當然就是瞌睡人他們部落嘛!
那也就是說,這個事兒是李夢楊策劃的了?
這個事兒吧,本來李夢楊的計劃并非如此,但在他了解到了瞌睡人這個部落的情況之后,他覺得,你們怎么就能被美軍欺負呢?
印第安人里,也是分很多的族群的,瞌睡人這個部落,就屬于一個很有名氣的族群,連李夢楊這個對印第安人歷史并不是很熟悉的家伙都知道的族群,他們是阿帕奇人!
李夢楊知道,也有翻譯成阿帕契人的,反正就是他們,那個后來的攻擊直升機其實就是用他們的名字命名的。
阿帕奇人的特點就是比較的勇悍,而且他們的這一族群是很龐大的。本來,美國這個地方都是人家印第安人的天下,自由隨意的放牧遷徙,阿帕奇人的主要游牧地點,就是現在的墨西哥,新墨西哥準州,還有德克薩斯州。
說白了,這是人家原來的地方,而要知道,這一塊地方可是很大的哦,現在的準州可是不小的,后來那什么亞利桑那現在可是沒有的。
這也說明,阿帕奇人很多很多,不過,人一多嘛,那就容易分散,不團結,但現在,瞌睡人部落,以及很多別的部落,都遭受了美軍的打擊,大家死傷很慘重,就說不是阿帕奇人,說李夢楊知道點兒的普韋布羅人,他們在陶斯鎮附近有個聚居點兒,那個地方離李夢楊他們的銀礦近,可那都被美國人給占了,普韋布羅人不是游牧的呀!
都這樣了,大家還不團結起來嗎?
所以,李夢楊給瞌睡人出的第一個主意,那就是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至少把阿帕奇人團結起來。
這個事兒,多少成功了一些,雖然不可能把所有的印第安人團結起來,可是經過了數天的聯絡,那也是湊了有小一萬人的青壯!
一萬人呀,你說你們有這么多的人,怎么就被美軍打的那么慘呢?
先不管這個了,現在的關鍵是要狠狠的打擊一下侵略者,哦,是那些個搞屠殺的美軍,那干嘛要去攻占一個小鎮子,也就是克萊頓呢?
這個小鎮,在李夢楊的計劃里,還是重要的一環,應該說只要能先攻占一個鎮子,那接下來就好辦了,因為這樣可以激怒美軍,做到引蛇出洞……說白了,這就跟美軍用的方式一樣一樣的。
但是,有的地方也不一樣。
從地圖上來看,陶斯鎮離圣菲非常的近,而且也離拉斯維加斯不遠,這三個地方都是大城鎮,雖然陶斯在李夢楊的眼中也很小。
克萊頓說是個鎮子,但其實就幾戶人家,這個地方一萬人過去,那還有什么疑問嗎?
從現在所有的情報來看,李夢楊覺得,美軍如果是想要消滅印第安人的話,那么在新墨西哥的駐軍,主要就應該集中在拉斯維加斯!
為什么呢?
拉斯維加斯在西班牙語里的意思就是‘肥沃的草原’,而首府圣菲雖然重要但也是個山城,陶斯也是如此,而且還小,這都不利于大軍駐扎。
說到拉斯維加斯這個城鎮,李夢楊就是一陣吐槽啊,歪果仁起名真心讓人無語,美國重名的地方太多了。
那么假設拉斯維加斯駐扎著大軍,現在克萊頓被占,那自然要從這里抽部隊去救援,但幾戶人家可真的是不夠看的,雖說這也叫失地,美軍不見得就會出來多少,所以,李夢楊還得想別的辦法。
李夢楊沒有忘了普韋布羅人,這個時候讓他們在陶斯鎮游蕩,那里是他們原來的家,那美軍能不管嗎?
于是,定有一部分美軍會去陶斯幫忙,那么接下來我們的印第安人一萬人的大部隊,就又會往東邊走了。
克萊頓這個鎮子不大,也不重要,但是他的附近有一條河,叫加拿大河!
看到了吧,又一個重名的,可現在也不能在意這些個細節了,一大群的騎兵,沿著加拿大河一路向東,印第安人在李夢楊的眼中跟古代軍隊差不多,甚至還不如,所以,那你們就順著水源行軍吧。
這中間就又有小村莊,叫達爾哈特,而接著往南,很快又會到一個地方阿德里安。
這都是小地方,但當把這些個小地方拿下了之后,美軍一定坐不住,因為印第安人的兵鋒,已經是直指德克薩斯州重鎮奧奈達!
奧奈達這個地方,李夢楊在后世是沒聽說過的,但聽會點兒西班牙的印第安人說,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黃色’。這個奧奈達說是重要,主要就是她是個交通樞紐,看地圖就知道了,這個地方是正好位于德克薩斯州北部的中間,正中間哦。
如果這里被攻陷,那么就會影響新墨西哥以及德克薩斯,所以,美軍不可能看著不動。
而這個時候,普韋布羅人,就不用在圍著什么陶斯了,那么美軍會如何選擇呢?
李夢楊的說法是,如果我是美軍此時的將領,那么我就一定會恍然大悟,陶斯那里的印第安人是假象,是疑兵,印第安人的真正目的一定是奧奈達!
他們還不傾巢而出?
新墨西哥準州已經是戰云密布,就在這個時候,草原上出現了一行人,他們有的騎著馬,有的是步行,只是這些個人的穿著很奇怪……
“伊斯特伍德先生!你能跟我說說,為什么要攻占這些個小村子嗎?這有什么意義嗎?”馬修騎著馬,他本來不擅長這個,所以,此時他感覺自己的屁/股好像變成了兩半。
好吧,這話他說過多次,而每一次,李夢楊就告訴他,你的屁/股就是兩半的!
不過,李夢楊這回卻正式的回答了,“當然有意義,我這么做,簡單來說就是調動美軍的兵力。反正我是認定,美軍雖然厲害,但是他們的數量不足以來填滿新墨西哥和德克薩斯。”
“你的這個說法我可以接受,可為什么我們要穿成這幅模樣?”
這幅模樣?什么模樣?
如果這個時候有美軍士兵看到這一行人,那么他們要做絕對不是開槍,而是敬禮!
敬禮?朝一幫愛爾蘭人跟華工敬禮嗎?
不,還有印第安人。
對,此時的這個隊伍非常的奇葩,是由愛爾蘭人,華工,印第安人組成的,而更奇葩的是,愛爾蘭人都穿著美軍的制服,而華工穿著自己的衣服在地上走著,印第安人也是穿著自己的民族服飾,只不過他們是騎著馬,而且,華工跟印第安人的身上都有臟污血跡,甚至還有繩子,好像被綁著的!
看出來了吧,這支隊伍在任何一個美軍的眼中,那絕對是打了勝仗,抓了俘虜凱旋而歸,而且這俘虜還不少,印第安人就有好幾十個……好吧,別仔細看,因為李夢楊這個家伙也穿著美軍的制服,這家伙又玩假扮的游戲了。
其實,這就是一個‘假扮’出來的隊伍,當然也就是李夢楊的主意了,而這支隊伍是從原來阿帕奇族人的聚居地出發的,他們沒有跟著印第安人的大部隊,他們的路線是從北往南,而印第安人的隊伍是從北往東,而美軍的主力是從南往東北進發,以及直接往東進發(從拉斯維加斯到克萊頓跟奧奈達)。
這一路上還真的是遇到了一些個美軍,真的有不少人向他們敬禮哦,只不過,因為是喬裝的,所以,他們的速度快不了,特別是在戰局開始之前,他們還找了個山谷藏了好幾天,為的就是怕遇上美軍的大部隊。
軍裝,武器,還有望遠鏡,那自然就是之前的‘繳獲’,至于角色嘛,比如印第安人……
“伊斯特伍德!如果,不能,達到,你說的,戰果,我,瞌睡人,永,不,忘記,今日的恥辱!”坐在馬上狀似被綁著的瞌睡人臉色一直都不好看,本來他就是失去了妻子跟孩子,而現在,他還得扮演一個被俘的印第安人,心情能好才怪。
“放心好了!”李夢楊是知道的,印第安人心眼兒忒實誠了,但他是有絕對信心的,因為他的這個戰法,那是他學過的書里有的,就是某位后來成為副領袖的軍神,他的起家手筆呀,絕不會有錯。
于是,李夢楊騎在馬上,大手一揮,頗有氣勢的說道:“我們的目標,拉斯維加斯!”
可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誰!”
“出來!”
“別跑!”
這支奇怪的隊伍在行進過程中,突然發現了周遭的草叢里有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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