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 第六百五十章 從來未有事(求月票!)
讓方應物憤怒的不是穆部郎的選擇,而是穆部郎的態度。追書必備說什么“沒有其他缺位”,這都是哄騙三歲小兒的說辭,更別說“不要討價還價”這種盛氣凌人的話。
其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八個字,確實也是名利場中大多數人的寫照,人人都有身不由己的時候。
如果吏部文選司郎中穆文才穆大人僅僅是“身不由己”之下的無奈,方應物可以為此不爽,但不會為此憤怒,這是在名利場廝混時所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他不能指望穆文才會同甘共苦,畢竟穆部郎不是項成賢,不是劉棉花。
但穆部郎所表現出來的,不是無奈之下的中立,而是有意疏遠和劃清界限,換句話說就是嫌棄,可能還帶了點生怕被連累的心思。
對于師出同門的方應物而言,這種態度大大出乎他的預料,無異于是一種輕蔑和羞辱,甚至說是背叛也不為過,所以才會感到憤怒。
方應物當即就想發作,但怒火在心頭晃了一晃后,便又強自壓抑了下去。忍氣吞聲的開口道:“穆大人有所不知,家父體弱,而云南實在太遠。還請三思,我方家感激不盡。”
此時非彼時也,雖然方應物自信有光明的前途,但目前腳下卻是曲折的道路,識時務者為俊杰,不看路容易被絆倒。
他先前以為麻煩要出在吏部尚書尹旻這里,所以方應物才會鼓動老泰山劉棉花對尹旻下手,也算是圍魏救趙的法子。沒想到。麻煩卻先出在了吏部文選司這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情況。
中下級官員的銓選程序就是文選司擬定。吏部尚書簽押。一旦吏部尚書和文選司郎中統一了立場并順利完成銓選程序,那結果就很難更改了。有時候程序正義也是能堵住悠悠眾人之口的。
而去若真讓吏部快速的把父親官職定了下來,那說什么都晚了,方應物想再否決,需要花費百倍力氣也不一定成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方應物想到這句古話,故而把火氣壓了下去,老老實實的裝孫子求人。
穆部郎稍稍猶豫了一下,但也就是一剎那。然后便不客氣的逐客道:“本官自有裁量,方大人在此糾纏無益。當心被彈劾干擾銓政!還是回去罷!”
目前情況很明朗了,方清之的巨大名聲已經無法變現,仕途徹底完蛋了。優待方清之,大概會引起尹尚書以及大學士劉珝的不滿,放在以前或許自己敢冒這個險,但是現在卻并不值得,僅此而已。
況且作為與方家之間關系紐帶,商相公已經致仕八年了,前首輔的余蔭所剩無幾。如果還執著于同門關系。那么將大大限制自己的前程。
聽到對方趕人,方應物終于可以肯定多說無益了,這位穆部郎很堅決的斷絕了情誼。便淡淡諷刺道:“我今日才知道,什么叫做話不投機半句多。”
穆文才沒有什么反應。他有必要在乎方應物幾句酸話?他的思路很清晰,沒什么可糾結的。
如此穆大人便不再理睬方應物,低頭伏案翻閱文書。將方應物當成了透明人——按禮節說應該起身送到房間門口的。
方應物不甘心就此離去,但一時間卻也沒有什么好主意。他深深地感到。翰苑詞林官員還真像是后世股票期貨之類東西,看的是未來預期。被預期上漲與預期下跌。所受待遇大不相同。
現在還有什么辦法能阻止穆文才?至少也要暫時阻止他,等待大氣候的改變。
方應物突然向前幾步,恭恭敬敬的對穆文才躬身道:“穆前輩,看在商相公的面上,晚輩我最后一次稱你為前輩,然后就要得罪了。”
穆文才訝然的抬起頭,他完全不明白方應物的意思。此人想干什么,或者說還能干什么?
方應物輕輕拿起桌案上的長方形白玉鎮紙,來回撫摸了幾次,最后長長嘆了一口氣,“好物!可惜非在其所也!”
穆文才還是莫名其妙的,又瞥了方應物幾眼。此子莫不是失心瘋了吧?穆大人腦中剛閃過這個念頭,忽見方應物高高舉起了手,白玉鎮紙朝著自己狠狠砸下來。
猝不及防之下,穆文才額頭遭遇重創,伴隨著劇痛還有眩暈感,忍不住“嗷”了一聲叫出來。虧得他身子還算硬朗,頭上挨了這么一下居然沒有昏迷過去。
咔嚓!白玉鎮紙從中間斷掉了,有一半掉在地上。方應物不滿了看了一眼,將手里這半截也丟掉了。
穆文才捂著額頭,尚未清醒過來,忽然又感到頭皮傳來陣陣疼痛,牽扯著自己要站起來。而后又是一次重擊,撞在太陽穴附近,登時眼冒金星,耳邊鑼鼓齊鳴,整個人已經不辨東南西北上下左右了。
方應物仗著年輕力壯,一手扯住穆文才的發髻,硬生生將穆文才從公案后揪了出來。然后就是很老練的雙耳灌風,先把穆文才打的暈頭暈腦,隨后才不緊不慢的毆打起來。
還好穆大人尚有最后一絲清明,扯著嗓子大叫一聲:“來人啊!”
恰好幾名吏部官吏從庭前路過,初時聽到房中響動,并沒有多想什么。但沒片刻卻又聽到穆郎中在屋中扯著嗓門喊叫,貌似很凄慘。
任是誰也知道肯定出事了,這幾名吏部官吏連忙搶步沖進公房里。入目卻見有個年輕的官員將穆大人掀翻在地上,毫不留情的拳打腳踢......
這是什么情況?來救場的吏部官吏們齊齊驚愕,他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場面。難不成是有什么人對選官結果不滿,跑到吏部來逞兇報復?
眾人醒過神來,迅速上前去,抱腰的抱腰,扯手的扯手,七手八腳的硬是將行兇的年輕官員架住并拖開,另有兩人去扶穆郎中。
方應物生怕自己被吏部的人報復性毆打,連忙高呼道:“吾乃方應物,家父方清之!容我打死這個欺師滅祖的狗才,再去都察院請罪!”
前來攔架的眾人聽到方應物的呼喝,忍不住對視幾眼。大明律里很詳細的規定了對官員互毆的處罰,但眼前這個情況,顯然不是大明律說了算的......
ps:這樣寫到底行不行啊。。猶豫了一天不敢發,但就這樣吧!求11月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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