闔家歡喜 第一七一章 改變(上)
老十在預定時間回到了行宮,當然還帶著自己的未來的岳父和未婚妻,一副志得意滿的樣子。
這些小半年可不是白去的,雖說沒有像早初夏茉他們想的那樣,把蒙古各旗轉個遍,忽悠人家買奢侈品,但成果卻比老八和夏茉想象中的豐碩的多。
當然老十開始時,真的按計劃準備忽悠著那些土老財們過些有品位的生活,讓他們明白抱著金子睡覺,是沒有前途的,要把金子變成享受。
老八他們的計劃是,光忽悠當然是不行了,得讓他們看見。比如,老十自己就帶著自己的家伙事去的,喝奶茶,用細細的黑色鎦金釉下彩單耳杯,(就是歐式的咖啡杯)下面還有個小盤子托著,趁襯著就是那么有派;吃烤羊肉時,老十用上了刀叉,顯得就是那么的優雅......
當然這一切,夏茉可是家里沒少訓練他,以夏茉的想法就是,想推銷產品就得改變人家的生活方式,就像現代的廣告,如果說不告訴人家什么是錯的,怎么讓人知道什么是對的?所以改變了生活方式,很多東西就變得不能忍受了。在現代時,夏茉可沒少被廣告忽悠的去亂買東西,現在決定讓老十身先士卒。
老十做完了,馬上引來一群人的反感,首當其沖就是其其格,老十的做派是讓其其格恨不得就此悔婚不嫁了。
一個男人,弄得跟娘娘腔一樣,讓他這個從小以雄壯為美的蒙古小辣椒很是不爽,而后來再看到老十天天洗澡,還用從中原帶來的香氛去除帳篷里的異味時,其其格憤怒了,覺得這是老十對自己民族的不尊重。
老十倒也沒驚慌,他早料到了,他們從小就被康熙帶著來參加秋狝,老爺子自己都是為了尊重蒙古的習慣,也是用手抓羊肉,用大碗和酥油茶的,就怕蒙古王爺們一個自尊心受傷,引來風波,所以當老八想著怎么讓蒙古改變生活習慣時,夏茉就有了用杯子代替金碗的想法。
當然這也是夏茉自己不喜歡用蓋碗喝茶,早就想讓人燒寫杯子給她,又不敢說,現在找到機會了,自然就順便了。
圖紙一出,瓷器作坊就傳回話來,人家一眼就認出了這是西式的玩意,夏茉這才知道,原來從明朝時,中國就有了為海外代工的先例,人家出樣子,有他們負責燒制,再原封原樣的給人用海船運回去,咱們中原人還真不稀罕這破玩意。
窘得夏茉恨不得找個地洞鉆進去才好,被人當文盲了,不過這也省了麻煩,直接拿了人家的圖紙,改出口轉內銷了。
人家是專業的,做的自然更好。當然外形一樣,繪的圖就改成了蒙古喜歡的圖樣,讓他們更有親切感。
老十對拿刀叉比對輩子的接受度要好點,畢竟都是滿人出身,從小身邊就有一把小匕首用來割肉的,康熙也是這么教他們不能背祖忘宗,但用叉子哪有用手方便?
夏茉馬上說了一通,手摸了這個、那個,再去拿肉......全是皇子,一個比一個愛干凈,想想夏茉說的,前幾天吃的都吐出來了,以后再拿叉子就沒那么抗拒了,稍微練習一下,就成了。夏茉有了杯子的教訓之后,馬上就說這也是西洋人的餐具......
當然沒說完,被老八、老十、老十一三人一齊鄙視。老八最厚道,因為夏茉是他媳婦。老八很好心的告訴他,康熙早年的上書房里曾有兩位著名的師傅,一位叫湯若望,一個叫南懷仁!
夏茉不做聲了,她想哭!
小說不帶這么就誤導人的,人家穿越了,什么都能拿出來顯擺一下,自己好容易出點新招,還被人鄙視了,吐一口血,望天長嘆,“穿越作者們,你們能不能教人點好?”
夏茉就不再說啥了,老實的教老十他們用餐具和杯子,當然老八他們也不傻,夏茉可是從小在宮里生活,自己們雖然知道,卻還真不會用,
夏茉不搭理他們,當然,因為她也不知道應該怎么編下去,基本上現在她的心靈已經被打擊得很脆弱了,編也得叫人信不是。
她不說話不代表老八他們不會想,但出于對夏茉的了解與信任,他們兄弟三個自行腦補成功,一齊認定是蘇麻教的。
因為太皇太后當年重病以為沒救時,為湯若望所救,后一直尊湯老爺子為父,順治帝也就順理成章的腳湯若望為湯瑪法的。
康熙初年,湯若望還在,舉薦的南懷仁也是很受康熙的重視,跟他學了好幾年幾何、算術的。所以洋人基本上在宮廷里還算是受到禮遇,當然后來康熙與羅馬教廷決裂后,很多事才不同了。
但在太皇太后時代,因為老太太信教,教堂在北京城里還是挺受愛戴的,老太太也常帶著蘇麻去教堂,所以想想蘇麻會這些西洋的東西也就不足為奇。
想是蘇麻后來把夏茉關在慈寧宮大佛堂時,教過一些給她。想到這個,老八他們連證實都懶得跟蘇麻證實了,直接就認為是了,主要是認為不是什么大事,于是不放在心上罷了。
老十學會了用刀叉,再去拿杯子喝茶時,也就沒那么難受了。其實用杯子上就有把兒是很科學的,因為不燙手啊!蓋碗下面的碟子和上面的蓋子,說白了,就是因為直接拿茶碗燙手才想出來的辦法。
但用蓋碗的人家都是那有錢有閑的,想啊,一套蓋碗,分三段,一個不小心,就能碎成八瓣,還得被人鄙視一下沒規矩!洋人直接弄個像茶壺的耳朵上去,又不燙了,還安穩。下面放個碟子托著,透著就文氣。
待老十跟其其格解釋清楚之后,并且大方的送了一套茶具和餐具給其其格之后,其其格開始自己在帳篷里試用。
當然回到自己的帳篷,她第一次感到了不適,在老十的帳篷里待久了,習慣了帳篷里熏香的味道后,再聞自己帳篷的味道就有些難受了。忙讓人點上檀香,心里變得滿不是滋味起來。
再試著用有把的杯子喝滾滾的酥油茶時,馬上就愛上了被子的好處了。再想想,到時天冷時,杯子的高度可比茶碗更適合捂手。
有了味道和杯子的認知之后,其其格不敢再試刀叉了,其其格并不是那種沒有見識的小女子,他們的部落也接待過羅剎國的洋人,他們也會用刀叉吃飯,那時她沒多大的感覺,可是現在回想起來,那些人看自己的父兄大碗喝酒,拿大塊肉啃的表情是帶著不屑的,老十帶來洋人的東西送給自己,是什么用意?
晚上在父親的帳外舉行大宴時,其其格第一次注意到老十和父兄們的區別,他也跟大家一樣用金碗大口的喝酒,卻只是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塊的,還是用匕首一小塊一小塊的放到嘴里,其其格有點感動了,覺得老十在自己吼過之后,開始學會尊重自己的族人了,當然父兄的粗魯形象就此被確定下來了。
再后來,其其格就沒法不用杯子喝茶;沒有熏香之前,她也沒法進帳篷......一切就如夏茉他們計劃那樣順利的進行著。
只是夏茉根本就沒正經跟蒙古人交往過,所以很多事她根本就不知道,比如蒙古人很豪爽,在他們看來老十來給岳父送禮是理所當然的事,所以他們根本就沒想過,這些東西將來時要用錢買的,更沒想過,老十可能是來推銷的。
所以在其其格看來,老十就是來玩的,那些奢侈品在他們看來很漂亮,好用,卻真的沒引起注意,但在老十最隨意的一件事卻引來了其其格的注意。
其其格最開始最煩老十的就是老十愛洗澡,出去騎馬回來要洗,睡覺之前還要再洗,部落里的男人們洗澡都是往小河里一跳就完了,可是老十卻非要洗熱水,泡在放了還要用一種叫澡豆的玩意,真是比女人還愛干凈。
可是跟老十呆久了,聞到老十身上干凈清爽的氣味,再讓她跟族人靠近,哪怕是自己的父兄,她覺得都無法忍受了,甚至于她都覺得自己身上都味道了,誰不想在心上人面前展現最好的一面,,其其格生怕自己被老十比下去,也開始了天天泡澡的日子,并且從此也愛上了洗澡。
其其格是部落里最受寵愛的小公主,又要嫁到京城里去,在部落里地位是有些超然的,大家都以為是因為其其格美麗引得京城里的貴人都看上她了,于是她的一言一行備受其他貴族女子的關注與模仿。
部落的女人們也就跟著改變起來,除了因為女人比較善變之外,更重要的是,女人誰不愛美?誰不想更加優雅?
于是在老十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從此部落和新生活運動就此展開了,在一片叫苦不迭之中,女人們爭先開始學習優雅的生活方式,由此也就更嫌棄男人們身上的味道。
一個、兩個也就算了,畢竟來說,這里還是男權至上的,慢慢的當男人發現,就算是最卑賤的妾侍,在接待自己時也不再露出之前迷醉的表情時,他們爆發了。
這太傷自尊了,憑什么老十那個娘娘腔備受愛戴,自己所到之處,除了奴婢侍妾,那些貴族女子們都會不自覺的退后幾步,親姐妹們直接大喝一聲,“臭死了,洗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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