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仗劍大河東去

第十一章 如是我聞

(文學度)

下午吃過飯之后,周蔡氏和周子和像過去的每一天一樣,忙忙碌碌著。

天光還早。

周昂在自己的書案上,把下午從陳氏拿回來的東西逐一打開。

墨是上好的松煙墨,應該有過特殊的調香,不算頂級,但肯定是過去的周昂用不起的,拿起來放到鼻端輕嗅,有一種說不出的淡雅清香。

筆是上等羊毫,韌且飽滿有骨。

紙是上好的竹川紙。細膩平整潔白,甚至隱隱有些光澤。

筆墨自不必說,紙是已經統一裁好的,大約三十多厘米寬,也就是一尺八寸,長則應該是四尺八寸,估量著也就是一米欠一點兒,九十公分左右,正是時下流行的所謂“八八紙”。

數一數,那位陳靖伯父給的這一卷紙,一共是三十五張。

這是典型的要寫成長卷的做法。

一共五份《金剛經》的量,每份應用紙六張,還有五張的冗余,是備錯的。

這種活兒就不好干了。

如果是一張一張的小紙,寫完了合成一本書,這種活兒好干,容錯率高,寫錯一個字,也不過浪費一張小紙,成本有限,但這種大紙,雖然可以單張寫完了再往一塊兒粘,使它連成一“卷”,但容錯率還是極大地降低了。

一不留神寫錯一個字,不但浪費一張很貴的大紙,而且前頭寫的大幾百字也隨之作廢了。與之一同浪費的,還有時間。

這么一算,五十文抄寫一份的價格,其實也不算貴了。

心里思量著,抽出一張紙來,再把其它的都先收好,把這張紙在書案上展開抹平,壓上鎮紙,周昂習慣性地審視著,心里忖度著寫法。

這年頭的讀書人,毛筆是唯一的書寫工具,紙的量往這里一擺,字數又在那里放著,基本上就知道該把字寫到多大了。

但還是要拿手比劃著,再計算一下。

因為失誤不起。

算好了數,周昂深吸一口氣,開始研墨。

研墨的工夫,其實也是靜心的工夫——他最近幾天心里都頗不寧靜,今天尤其覺得垂頭喪氣。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那中年人來救命,自己還能活幾天。

這個時間,完全取決于狐妖何時發現自己還活著,完全不由自己掌控。

按理說,這種狀態下的人,實在是不適合做抄經這種精細活兒。

但周昂還是強迫自己靜下心來。

雕版印刷線裝本《金剛經》攤開在案頭,拿東西壓好。

提筆,舔墨。

他深吸一口氣,認真地當頭寫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沒有句讀,經文不是很熟。

前后兩世,周昂都對佛學毫無研究。

如果是前世來讀,這經文肯定會覺拗口難誦,但這輩子別管文采如何,底子卻是著實深厚的,讀這經書,絲毫不覺為難。

初初開寫時,他極謹慎,看一段,默誦,然后字字斟酌落筆。

這樣去寫,速度當然極慢。

但寫著寫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逐漸沉浸到這件事情里,在忽然的某一刻,周昂覺得自己的狀態似乎有點怪異。

好像所有的事情全都忘了,自己整個人完全都在這一件事情里。

仍是一如剛才那般的看一段默誦一段,然后落筆,但莫名就覺得頭腦越來越清明,只匆匆一眼瞥過去,兩頁經文已是入眼,便覺已經能熟讀成誦,當即欣然落筆,字體毫無凝滯,工整且揮灑。回頭對照,一字不差。

這種狀態,相當神奇。

中間翻頁,墨水不夠了再研一些,一張紙寫罷換一張紙,都全然沒有打斷這種奇妙的節奏。

甚至寫著寫著,他隱隱約約感覺自己周身上下的所有毛孔都漸漸打開了,就如同自己早上起來打太極拳時候的狀態,有絲絲涼氣順著周身上下所有張開的毛孔,往身體里鉆——這不但讓他的頭腦越發清明,而且身體也異常的舒服與受用。

一直到忽然的某一刻,似乎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周昂才忽然覺醒過來——回頭一看,卻是母親周蔡氏站在門口,說:“真要再繼續寫字,也該掌上燈再寫,這樣寫字,是要壞眼睛的。”

周昂忽然回神,這才驚覺天竟然已經近乎全黑了。

可就在剛才,他分明還覺得那經文上的字跡無比清晰,而自己的落筆也是絲毫不覺視力有什么問題!

隨意答應了一聲,眼見母親出去了,他下意識地低頭去看經文,卻見天光黑暗,經文已經模糊難辨,再看自己抄寫的大紙,甚至只能模糊地辨認出字跡,知道自己大概寫到了那里——無字的部分,是隱隱有些白光的。

他不由嘖然稱奇。

趕緊手腳麻利地掌了燈,此時再看,書案上那一摞手抄本線裝書的上頭,自己竟是已經抄完了四頁紙,而手頭上的這一張,也已經寫了大半。

粗略估計,剛才這段時間,自己約莫已經抄了四千字上下!

雖然沒有準確的計時,但自己吃完飯坐下那時候,大概就是下午三點半到四點,而眼下這個夏初時令,天黑到這種程度,會讓母親進來提醒自己掌燈,也不過就是七點鐘頂天了——大概三個小時?

三個小時,自己居然抄了四千字的經!

這可是毛筆字!

而且自己居然絲毫不覺疲憊!

周昂驚訝不已!

這時候下意識地有些擔心,剛才黑暗中抄寫的經文,會不會是自己已經出現了幻覺,他小心地捧過已經寫好的四頁經文,鋪在面前從頭細看。

第一頁前半部分,字寫的端方持重,的確是自己穿越過來之后很輕易地就撿起來的原來那個周昂的筆跡。

但到了第一頁的后半部分,自己的字跡似乎開始有所變化。

端方而舒展。

翻過看第二頁,越發舒展且清朗。

所謂洋洋灑灑,不過如是。

而等到第三頁第四頁,以及寫到一半的第五頁的時候,即便是周昂這個上輩子沒寫過毛筆字,全仗著前身遺留的記憶碎片里的一點底子的人,都已經看出來,這字體,已經恍惚若有骨。

而且關鍵的是,四千字通篇看過來,竟沒有一處錯字!

趴在油燈前,一頁一頁地再看一遍,穩重如周昂,也是忍不住小聲說:“臥槽,寫的真好看!”文學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