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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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愁有并沒有立刻住進那戶牧人家里,而是依舊在松林里停留了一天之后,確定霍去病沿著祁連山向右開始突襲之后,才隨著何右,華耳朵住進了帳篷。
霍去病開始突襲必定是一路上勢如龍卷,雞犬不留的,這是在受降城的時候就已經制定的方略。
軍事打擊對于匈奴人來說不一定能造成嚴重的創傷,從匈奴人的根本下手,才能真正打擊到匈奴人。
匈奴人自吹是從荒原中天然誕生出來的,事實上,他們跟所有人一樣也是爹生娘養的,本質上沒有其余種族強大到哪里去,真正讓匈奴人顯得強悍的原因,是他們從祖輩就傳承下來的勇武之風。
兩天之后,頭狼蹲在河水邊上,瞅著河水狂叫,小狗子看過河水,嘆息一聲,就回稟何愁有道:“老祖宗,將軍他們已經開始清理祁連山牧民了。”
何右嗤笑道:“你看見了?”
小狗子看了何右一眼道:“河水里有血腥味……”
何愁有笑瞇瞇的看著小狗子道:“你認為此時我們該做什么?”
小狗子躬身道:“截殺報訊者!”
何愁有繼續問道:“你覺得這個任務誰去做最合適?”
小狗子瞅了何右,華耳朵一眼道:“何右,華耳朵最合適,我們八人中,何右的武功最高,華耳朵的箭術最好,如果為了安穩考慮,還應該算上我跟申屠豹,我們兩人的騎術最好。“
何愁有笑道:“太自謙了,你才是這八個人中最適合截殺信使的人。
武功高的人總會遇到武功更高的人,箭術好的人,一般都會死在羽箭之下,這樣的事情老祖宗見多了。
何右,你的武功最好,這很不錯,這說明你在武功這一道上是下過苦功的。
你錯就錯在太依靠武功了,要知道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通過你的一對錘子解決的。
而且啊,當你手里有了錘子之后,你看什么事情都像釘子,只想一錘子下去了事。
這樣的人是一個合格的死士,卻不是一個合格的繡衣使者,繡衣使者需要那種手頭沒有錘子的時候,用一根牙簽也能殺死敵人的人。”
何愁有的這番話,讓何右想了很長時間,也沉默了好長時間……
同樣的話,以前也有人對他說過。
不過,他還是提著錘子出去了,畢竟這是他使用的最順手的武器,現在可不是削弱自己武力的時候。
一匹疲憊的戰馬馱著一個疲憊的匈奴人從北方趕來,在看到了牧場之后,疲憊的匈奴人張開焦渴的嘴巴嘶聲大叫:“快離開這里,漢人來了!”
小狗兒迎了上去,拉住那匹口吐白沫的戰馬,馬上的匈奴騎士,很自然的跳下馬,抓著小狗兒的戰馬韁繩道:“快走呀,漢人就要來了,他們已經殺光了西格部的人……快走啊,把消息傳出去,我們要聚集大軍,殺光漢……”
小狗兒小心的把插在匈奴騎手肋下的短劍一點點的抽出來,他不想弄得滿身血污。
匈奴騎手呆滯的看著小狗兒,他已經失去了說話的能力,眼中眼中滿是疑惑。
“我就是漢人!”在短劍完全被抽出來之前,小狗兒在匈奴騎手的耳邊低聲道。
匈奴騎手倒在地上,肋下快速涌出的鮮血染紅了沙地。
何右拖著尸體丟進了一個剛剛挖好的土坑,三兩下掩埋好之后就對小狗兒道:“下一次我來!”
小狗兒笑道:“你要學會微笑……”
何右露出一個僵硬的笑容,然后就繼續假裝修理那架破爛的勒勒車。
天黑的時候小狗兒回來了,他已經非常的疲憊了,坐在火塘邊上喝了一口熱茶之后才算是精神了一些。
閉著眼睛假寐的何愁有低聲問道:“殺了多少?”
小狗兒小聲道:“二十八個。”
“我聽見你們廝殺的聲音了,可有誰受了傷么?”
“何右被砍了一刀,幸好皮襖下面有甲胄,否則很麻煩。”
何愁有緩緩坐起,從懷里掏出一個不大的玉瓶遞給小狗子道:“去煮一鍋羊湯,給鍋里倒十滴這個東西,我想,趕路的人應該非常需要一碗熱湯喝。”
小狗兒小心的接過玉瓶,就去帳篷外面煮羊肉湯去了。
報訊的匈奴人絡繹不絕,他們亡命的從祁連山北方逃過來,一心想要把漢人到來的消息傳遞出去,結果,毫無例外的全部消失在了這個神秘的牧場。
毒藥殺人比刀子殺人更快,何愁有提供的毒藥,藥性非常猛烈,一口大鍋里就添加了十滴,這一鍋羊湯殺死的敵人,比他們白日里用刀子殺的人要多得多。
最多的一次,是十三個騎士一起被毒藥毒死了,他們的身份不同,其中一位是日逐王麾下的當戶。
匈奴人沒有文字,想要把一道消息傳遞到遠方,只能依靠口傳心授,甚至是一些動聽的歌謠。
何愁有帶著八個少年,在這個牧場里停留了三天,當他們殺死了一整支前往祁連山北面做生意的胡人商賈之后,何愁有就已經知道這里不是久留之地了。
牧人的羊群已經吃光了這里的牧草,饑餓的羊羔咩咩叫喚,而長著羊角的大羊,已經開始用蹄子羊角刨著吃草根了。
這不是一個合格的牧人該做的事情。
小狗兒很擔心那些饑餓的羊把草地下的死尸翻出來,他不想看到那個場面。
丑惡的東西就該永遠的被埋葬。
于是,在八匹狼的幫助下,何愁有帶著八個少年開始轉場了。
此時的何愁有非常的富庶,他目前擁有一支馬群,一支羊群,一支駱駝群,有兩百匹戰馬的牧人,在匈奴人中絕對是豪富之家。
從那些報訊的匈奴人口中,何愁有已經得知,霍去病的大軍已經沿著祁連山向北席卷了三百里之遙。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趁著南邊匈奴主力還不知道霍去病在他們的后方大肆殺戮的時候,趕緊匯合,在突襲了鏡鐵山之后,就迅速的遁入荒漠,回到受降城。
夕陽西下。
霍去病的甲胄上有一層厚厚的血痂子,只要走動一下,已經干裂的血痂子就會跌落在地上。
三天不眠不休的血戰,已經消耗光了他的力氣。
站在冰冷的喝水中,他踢開了一具倒伏在水中的匈奴人尸體,準備痛飲一頓。
他剛剛掬起一捧水,卻被他的親兵霍壽給打掉了。
霍去病炭火一般紅彤彤的眼珠子冷冷的看著霍壽。
霍壽卻從背后拿出一個水壺放在霍去病的手里道:“軍司馬有令,我若讓將軍喝了一口生水,他回去就會砍掉我的腦袋!”
霍去病聽了霍壽的話,想了一下道:“傳令下去,擅自飲用生水者斬!”
說完話就拔出水壺塞子,咕咚咕咚的將滿滿一壺水喝的點滴不剩,余興未了的舔舔嘴唇自言自語道:“這是什么怪命令,非要老子遵守不可。”
霍壽傳達完畢軍令之后,就用頭盔舀著河里的清水為霍去病洗涮身上的血污。
清水從頭淋到腳,干凈的清水經過鎧甲之后就變成了殷紅的血水。
在他身后還有更多的將士也在清洗自己的甲胄,不大功夫,不到一丈寬的小河就變成了血紅色。
趙破奴**著上身,被冰水刺激的疵牙咧嘴的,三兩下跑到霍去病的身邊道:“你猜的真準,渾邪王果然在作壁上觀,剛才斥候來報,我們身后百里之內無敵蹤。”
霍去病冷笑道:“逃走的信使可不是一個兩個……”
“管那么多呢,反正渾邪王的軍隊沒來,我們也收集足夠了牛羊財物,該轉道去鏡鐵山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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