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暴利行業,絕不是健康的經濟
有些事情人們聽慣了,見怪不怪,就忘記了去感覺它是不是奇怪。例如新年前后,報刊上很多文章寫中國“十大暴利行業”,就是件怪事。當然,是不是正好是10個行業特別暴?不一定。不同的撰稿人,會寫出不同的十大暴利行業。不錯,很多中國文人有“十景病”,什么事都要弄它“十”方才罷手,但讀來瑯瑯上口,顯得很帶勁。不過現在不是魯迅年代了,“十景病”倒無大礙。真正的大問題是:中國的確有許多行業是暴利行業!
有人說,暴利是指以非法手段獲得的高利。但本文中的“暴利”,我不是專指以“非法”手段獲得的高利,而是指用一切不正當的方式(包括合法的手段)獲得的高額利潤。利潤太高了,居然超過50、甚至超過100,我認為,無論如何,那就是一種“暴利”。
我還想說,“行業暴利”,與“企業暴利”還很不同。如果出現了行業的“暴利”,而且有10個行業以上,那就說明中國的“市場經濟”問題大了,也許壓根兒就不是什么正經的“市場經濟”。所以,凡事有中國的“特色”時,都得用腦瓜子來審視一番為妙。
有的企業獨自抓住了某種“暢銷產品”,或者掌握了特有技術,出現了一時的高回報率,成了利潤特高的企業,這沒有問題。這種“暴利”企業的出現,是市場競爭中的正常現象。這樣的企業能不能保持“超額利潤”?主要看它是否能把“技術優勢”保持下去。如果不能,那就會有一種“平均利潤律”的規律發生作用,使得所有的企業達到或趨向“平均利潤”。平均利潤規律好不好呢?并不壞。例如在被雇工人可以“集體爭議工資”、也就是以前常說的“剩余價值率”被迫降低的時候,平均利潤的趨向,必然有利于“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是經濟得以平衡發展的重要杠桿。
所以說,有暴利“企業”,事情還不大。問題是出現了暴利“行業”,事情就開始糟糕了。
不少老百姓會說,“有暴利行業,咱有什么辦法?市場經濟,就這樣唄。”那就錯了。
一個存在大量暴利行業的經濟,絕對是不健康的,也不是正經的市場經濟。而且中國的許多暴利行業,是長時間存在,大模大樣,大膽欺負消費者,“宰你沒商量”,就更無理了。它惟一的好處是,能夠使“少數人先富起來”的大政策大放光芒,能使之發出幾道賊亮的光。但是對于中國的經濟發展來說,它有絕對的害處。
資產者的聯合造成“價格壟斷”
當代世界上的“市場經濟”,與19世紀末期和20世紀前期已大不相同。那時西方被叫做“壟斷資本主義”,許多行業的資本家聯合起來,成立了辛迪加、卡特爾、托拉斯等壟斷組織,以保持本行業的高額利潤。在美國,1882年成立了最早的托拉斯“美孚石油公司”,但在1890年就開始出現“反托拉斯”之類的法案、與之相對了。盡管美國常常為保持自己在世界經濟中的有利地位,有意縱容一些壟斷性的大公司,但若是明顯妨礙國內經濟競爭的壟斷出現時,還是會有所動作。顯然,在西方國家,如果國內的制造業和服務業沒有“競爭”了,全都被壟斷起來了,也都是些“暴利行業”了,那對于國內的消費者、及整個經濟的平衡發展都是很有害的。而在我們中國,在口頭上是很鼓勵“市場競爭”,但在實際上,由于“國家權力”也在社會中爭搶利益,由于少數富人企業家的“強勢”地位,還有些其他原因,造成了不少行業的壟斷行為,因而的確出現了許多暴利行業,除了房地產、汽車這些巨大的產業,特別逗的,其中竟還有眼鏡行業、中小學、殯葬業……
我曾經在一家眼鏡店問道:“你們的眼鏡如此昂貴,一個眼鏡比電視機還要貴,是誰定的價格?”柜臺答道:“我們的‘價格’是市場定的。”我說:“我沒說清楚。我是問,你們眼鏡的價格是企業定的、還是行業定的?”她說:“是市場定的。我們是根據市場定的,我們有市場需求。”看來,市場,這兩個了不起的字眼,已經溶解在許多中國人舌尖上的吐沫里,隨時可以從嘴里自然地噴出來。
但究竟“市場”是什么?中國經濟學家們從沒有給人們一個清晰的想法。在我這個愚鈍的人看來,市場,是意味著自由交易,平等、自愿,不受任何壓力。而任何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者價格壟斷,都和“市場”的本來意思相違。就說北京的眼鏡價格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嗎?依我看,恰恰相反,是“壟斷”的結果。市場ABC告訴人們,所謂市場競爭,首先就是“價格競爭”。而如果沒有了價格競爭,那還有什么市場經濟?
在整個北京,眼鏡店里幾乎看不到100元以下的眼鏡,通常配一副眼鏡要400800元,而2000元及更昂貴的眼鏡,也比比皆是。在中國,很多高貴的鼻梁上,已經可以很輕易地架起幾千元高價值。苦的是那些低收入、而又需戴眼鏡的同胞,他們是中國人的絕大多數。但“大多數”又有什么用?近幾十年里,先富起來的只是“少數人”!這是由國家的大政策決定的。順便說說,最近報紙上“發改委專家”透露,占人口1的中國富人的人均年收入為24萬元,那么1300萬富人的總收入就是3.12萬億元,就是說GDP約1/4歸全國1的富人zhan有了。這個“透露”,我看還是大打了折扣的,如果要包括大量貪官污吏所得的,還應當高得多。這樣一種“分配”狀態,“總需求”與“總供給”怎么可能平衡呢?
教育“產業化”之后,許多老實巴交的勞動者,供養孩子上學已成了非常艱難的事情。這將給整個中華民族人口素質的提高以沉重打擊,但是,國家高層有哪個人真正地關心、或果斷地停止任何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向學生收費?誰來真正地關心中華民族的未來了嗎?文化大革命前,在國家那么窮的情況下,周恩來領導下都沒有發生過“貧困生”問題,現在居然大面積出現。窮大學生的生活極其艱難,還沒出學校就要欠一身債,許多人連過年都回不了家了。
再說,殯葬業的暴利更是可怕,有人認為,僅骨灰盒的利潤就在2000之高。難怪有的窮人感嘆道:現在我們是“生不起、養不起、活不起、死不起”。這不由令人唏噓喟嘆:在古代,窮人可能吃不起肉、讀不起書、看不起病,若是最后連口薄木棺材也得不到的話,還能夠卷個席子在亂葬崗上草草下葬,而現在連這個歷史的機會也沒有了。沒有錢?那就休想死!
“暴利”行業、或者說“超高利”行業是怎樣造成的?是行業壟斷造成的。如前所述,顯然,如果行業內處于自由的“市場競爭”狀態,那就自然會出現“價格競爭”,價格就會下降。道理很明白,如果你這家眼鏡店利潤500,那我這家只要300就可以把顧客吸引過來,競爭來,競爭去,最終大家有個10的平均利潤就不錯了。消費者也能得到實惠。但現在的情況正好相反。在社會“總需求”不足(中國工資這么低,這是必然的)的情況下,商家便聯合起來了,走向“壟斷資本主義”,以維護行業的利潤。開始時,可能不一定想到“暴利”,但這是身不由已,壟斷必然走向暴利;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降低了消費需求;消費量受到抑制后,最終,商家也得不到便宜了。
商家的聯合,可以說是“有錢人的聯盟”。在當前的中國,成立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受到鼓勵的。例如眼鏡行業就有“商會”。商會和行業公會,保護資方利益,這是理所當然;同時,商會也極容易造就壟斷,包括價格壟斷。參加商會的商家,有義務維持全行業的利益,也就是說,有義務維護壟斷價格。
這些全都是順理成章的。
誰來保護工人階級的利益?
但是從“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來講,單單有“富人的聯盟”還是不行的。因為當資本家聯合起來之后,資本家獲得的利潤就會多起來,天平倒向一頭,肯定會失去平衡。固然,從理論上講,所得稅的數量因而也應會上升,所以喜好花“公家的”錢的官吏們也應當能夠從中得到大量好處。但是,對于全社會的“總需求”,單只有富豪和官吏們的消費,那還是遠遠不夠的。
原因是,如果“總供給”全都是高檔品,全都是奢侈品,富豪和貪官污吏消費完了,那“總供給”也差不多快搞完了,那還好說。而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絕大部分廠家和商家,都指望著窮人也從口袋里掏出錢來,買他們的產品。例如目前,大量積壓的電視機冰箱空調洗衣機和油煙機一類家電產品,根本不可能全指望富豪來消費掉。也就是說,“總供給”中的相當大一部分,是“面向大眾”的,也就是指望窮人來消費的。
顯然,如果窮人面積過大,不僅數量多、又窮得厲害,商品滯銷就是不可免的。據報道,前年全國的消費品庫存總額已達4萬億元,達到全年GDP的41,我記得當時還有人專門論說了這個41,并與西方國家的1作了比較。今年2005年的報紙上說,近年來庫存總額一直在上升;但又報道說,2004年達到了3萬億元。到底是多少?國家的統計到底怎么回事?怕是誰也弄不清楚。
反正事實就是:由于總需求不足,大量商品庫存積壓,給生產和就業造成很大壓力。
為什么會造成這種情況?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們的工資太低了!特別是大量工人的工資太低了,特別是所謂“農民工”的血汗工資,實在太低了!當然,在田間勞動的農民的收入也很低,甚至更低。這主要是由于農業生資部門的假冒偽劣產品和價格壟斷造成的。這個情況,無疑,使“總需求”出現極大的不足。
我想,輕視人民收入問題,終歸是不行的。那些無視“分配不公”的中國經濟學家的各色理論,無論多么花哨,最終只能造成經濟總體供求失衡,使得社會無法穩定。
多年來,中國的主流經濟學家們就大聲呼叫:中國最缺的就是“企業家”。但我不明白,在當前的分配狀況下,“企業家”多了有什么用?況且,企業家能夠無限地多下去嗎?現在所謂“企業家”到底有多少呢?若算上鄉鎮企業,起碼已有數千萬人了,這還少嗎?若數千萬人聯合起來,成立起各種商會,那他們對市場價格的控制性影響,就將會太大了。如果像眼鏡、電飯鍋等炊具、家具、鞋子、碗盤茶杯這樣的東西,全都出現壟斷價格,那么窮人能大量消費的東西就更少了。而且,走向價格壟斷的行業,由于商會的存在還會進一步擴大。看來,只有過量發展的家電,還有復雜紛繁的紡織品,難以出現壟斷價格,其它的生產行業都難說。無疑,目光近視的企業家們都會認為,維持行業高價,會給他們帶來高額利潤。不能否認,是會帶來一時的高利,但絕對不可能持久。況且,企業家、資產者近視,這不奇怪,若要求他們看得更遠,也不現實。這是由他們的地位決定的。但是,經濟學家也短視,國家也短視,都盲目地以為只要企業家們有了高利潤,就是發展經濟,就能振興中華,甚至還能因此走到世界經濟的前面,這種“智慧”和“高瞻遠矚”,實在難以奉承。總之,價格壟斷的擴大,只會引起庫存積壓增加,不可能有別的。而今后的庫存,仍會逐年增加,這顯然是在浪費“已有的生產力。”
不過,說到這,還只說到問題的一半。在價格壟斷中,實際上,消費者總體的利益遭到了嚴重侵犯。消費者的絕大部分,是由勞動者、特別是“以工資為生”者構成,所以,國家在照顧“少數人”富起來的同時,如果不嚴防“不健康的經濟”對勞動大眾的侵犯,那是很不對的。所謂穩定,必須是要“穩定大多數人”;如果只是少數人富起來,還要富而思進,不能小富即安,少數人是穩定了,那天下是不可能穩定的。
要穩定“工資為生者”(即工人階級),就要有一種力量來“保護”工人的利益;要穩定勞動農民,也要有一種力量來“保護”農民的利益。誰來保護他們?歷史證明,任何政黨都不可能直接保護工農的“經濟”利益。原因也可能是因為政黨是從事“政治”活動的。在政治的層面上,不管是什么動作,一下子都是夠不著某些人群具體而直接的“經濟利益”的。例如八小時工作制、與雇主方“集體爭議工資”,這些工人階級的權利,都不是政黨斗爭的結果。如果具體到工人的經濟斗爭,常常是“工聯主義”的工會來為工人爭取利益的,因為這不是政治斗爭的內容,因而是合乎邏輯的。劉少奇、李立三等人就是中國最早的優秀的工會活動家和組織者。二七大罷工、省港大罷工、五卅運動……,工人從北洋政府高壓下,經過流血和拼命,終于爭得了由工人自己自主創建工會的權利。農民也在20年代爭得了成立農會的權力。工人農民都是弱者,弱者的聯合,才能保護自己的具體經濟利益,例如提高工資和縮短工時。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歷史上,在美國,當民主黨人羅斯福1933年任總統時,“大蕭條”還未結束,羅斯福總統認識到,必須提高“總需求”,于是采取了一系列辦法提高人民收入和增加消費。于是,工人獲得了在工會帶領下向雇主方“集體爭議工資”的權利,這項1935年的總統法令最終經國會通過變成了美國的法律。由于工會切實保護了美國工人的利益,參加工會的人數在十年里上升了5倍。
工人自主成立的工會,不僅是基于“工人階級革命意識”產生的組織,也不僅是低水平的、相當兇惡的北洋政府也不得不最終承認的“保護工人”的組織形式,而且,從美國情況看來,工會還是切實保護工人的經濟利益所不可少的、而且對提高“總需求”所不可少的非政黨組織。它對于經濟的正常發展,有很大意義。既然資方成立了“商會”和“行業公會”,保障了資產者的利益;那么,工人就應當能自主成立自己的工會,以保護工人的利益;農民則應能自主成立農會,以保護農民的利益。世界上的事情是相克相生,商會和工會是相克的,但是只有相克才能相生,因此反而會有利于整體。社會上的各種勢力,湊成合力,必須互相制約,才能正常發展。所以,有些制度應當健全,允許工農自主成立工會和農會,保持獨立性,就是一項不可少的社會制度。否則,不平衡必將帶來不穩定,這是必然的,決不是用號召和“思想教育”就能解決的問題。
就社會制度來講,就是這樣,對于工人階級,若沒有制度上的“保障”,那就是“制度上的不保障”。中國的法律,遠不是一部細密的、無懈可擊的法律體系。有人說,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做。于是,盡量壓低雇工工資,這種資本的本能的原始沖動,也就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圍內,在全國大行其道。中國人的工資比起美國,竟然能差到3050倍,就是說,在美國雇二三個人付出的工資,在中國可以雇100人。中國人如此不值錢,經濟學家們卻是大聲叫好,大講特講這就是中國的“優勢”。可憐的優勢!所以說,我們中國的優勢,不是技術優勢,不是資源優勢,也不是文化優勢,而是人窮!工資低!人們可以吸進污染的大氣!還可以喝下污染的臟水!依然能夠只拿一點錢,干牛馬活,為全世界作生產“工場”。難道就是這樣的優勢嗎?我看,這種優勢,不要也可。
近年來還有個說法,叫做:關懷(或者肉麻一點,關愛)弱勢群體。但是,“關懷”并不是法律用語,于是這話翻譯出來,也可以是:工農太弱了,請大家施舍一點吧。天下有這樣的道理嗎?“少數人”富起來,把工農逼成“弱勢群體”,然后請求“少數人”這個強勢群體關愛一下工農這個弱勢群體吧,賞給他們一點什么吧。為什么工農勞動者的“勢”就是弱的?理當是弱的嗎?他們人數那么多,俗話說“人多勢眾”,為什么反而成了勢弱?究竟是因為粗糙的法律?還是因為沒有被雇傭者自主成立的工會?還是因為有錢的人們都把那些創造價值的人們當作了低賤的“人手”?他們,我想,也就是我們中華民族中千百年來幾乎一直沒有擺脫苦難的勞動者弟兄啊。
誰來保障全民族的利益?
在中國,主流學者們關心誰?不客氣地說,他們在關心有錢人。只要不傷害到那些有錢人的利益,經濟學家們通常是不會提出實質性批評的。他們的這個脾氣和秉性,當代中國的老百姓已經逐漸摸熟了。
但有錢人并不是“中華民族”的全部,所以,當僅僅是中國的富人被保障的時候,我們還不能邏輯推理地說,全中華民族的利益、或者說全國的利益已得到保障。
現在,中國的事實是,無論經濟學說、還是經濟政策,都很能體現富人的利益和要求。但我不明白的是,當資產者的金鏈條打得足夠長時,在19世紀末的西方,就逐漸開始向著“社會保障制度”的方向走去。而在中國,情況似乎相反。在中國,我想,許多貪官能幾億、幾十億地貪,首先必須有個“客觀條件”:得有這么多錢,他們才能貪到。小偷在茅草房里是偷不到金條的,因為沒有。貪官在中國能貪這么多錢,說明“錢”還是有的。也就是說,金鏈條也已經打到一定長度了,為什么對窮人實惠的“社會保障”卻越來越少了,比周恩來時代已經少得難以比擬了。不僅是低房租、低學費、城市公費醫療和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還是要差得多),已經被數十萬的房價、高昂的教育費用和醫療費用所取代,而且,取暖費看來也要暴漲了,就是幾年前還免費的“計劃內”研究生,也很快要成為明日黃花了。看來,經濟學家們還在整天瞄著老百姓的癟口袋,看還能有些什么花樣,可以再從里邊掏些錢出來。
就是說,中國的資產者,比19世紀的西方資產者,要貪得無厭得多!也喪盡天良得多,不然世界上不會有2/3的假貨在中國產生。
但是還有一個情況,也值得人們想想。就是除了國內的有錢人外,當國外發生了什么,也有可能把“危機”轉嫁到遙遠的中國老百姓身上。而轉嫁這危機的還不一定是外國人。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注意與研究的現象。依我看,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別看許多中國資產者在國內對待窮雇員、雇工是非常苛刻,但在進行國際貿易的時候,他們常常首先是進行與中國人的競爭。中國人與中國人競爭,是最來勁的時候,相互間猛烈殺價,你爭我奪。結果只有一個,把利益拱手送到“中華民族”之外。據說,日本的小企業一般都不敢到國際市場去“一顯身手”,它們要做出口,也是委托或依附于大企業、大公司去做。而在中國,鼓勵所有的國內企業去世界闖蕩,為此取消了“外貿權”的做法,當然是在平等競爭的幌子下推行的。這顯然是有利于國內利益的流出。同時,令人驚異的是,另一方面,如果國外出了什么事,例如前些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時候,當時的國家領導人馬上向世界表示,會作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何謂“負責任的大國”?對誰負責?不是對國內的老百姓負責,而是對“東南亞”國家負責。這真是令人有點不勝感慨,中國人民千百億元的利益,被做成了“國際形象工程”。而且冠冕堂皇,理不直而氣壯,到底怎么回事?在世界上,人們可以發現,舉凡舉行“大選”的民主化國家,在經濟困難或金融危機中,似乎沒有哪個總統會搶著說明自己是個“對世界負責任”的國家。他們總是先想到自己的國家,先想到自己的國民,大概因為他們需要倚重老百姓的選票。因此他們很狹隘。他們甚至還可能會乘著別國的經濟困難的“機遇”,大量銷出國內商品,來取悅本國人民。我們盡管做出了“國際形象”,盡管我們總是把污染留給自己,把利益讓給別國。但不知為什么,仍然總被別國人看著不順眼。是不是有的事情白做了?
總而言之,我認為,為了保障全國絕大多數勞苦人民的穩定,必要時,哪怕犧牲一點國內資產者的利益,犧牲一點貪官的利益,也犧牲一點國際形象的利益。都是值得的。一切為了全國絕大多數人民,這正是戰爭年代的共產黨人不畏流血犧牲、而拼命奮斗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