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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新政

第7章新政_大明世家五百年_穿越小說_螞蟻文學第7章新政  第7章新政←→:

  一場轟轟烈烈的新政,展開了。

  自朝會之上,顧命四大臣,強勢決絕的那一刻,高山之水,洶涌而下,無人可擋。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朝會之上的那一番針對又豈能不付出代價呢?

  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中,禮部尚書,工部尚書,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這五位在朝廷大政上舉足輕重的人物,皆被外派出京。

  任何人都知道,這便是他們所直面顧命四大臣所付出的代價。

  在這個新朝的政治版圖中,既然他們不是合作者,那就只能離開,何時能夠回來呢?

  直到新政失敗!

  那新政會失敗嗎?

  無數人望著高居朝堂的內閣五位大學士,再看一看那些洶涌的涌向五位內閣大學士府邸的朝臣,皆從心里搖了搖頭。

  在沒有絆腳石的情況下,以內閣首輔李顯穆所擁有的勢力,失敗太艱難了!

  除非…

  坐在宮中的太皇太后,站在李顯穆的對立面!

  但那可能嗎?

  至少從目前的局勢看去,沒有任何可能。

  無論那些人如何想,六部分拆,終究不可阻擋。

  首當其沖的,便是一直以來與六部等官員不屬于同一系統的都察院。

  也是目前為止少數可以和內閣對抗的部門,曾經這個龐大的都察院被一分為四。

  各省的巡撫都御史,從都察院中獨立,成為正式不屬于任何部門的獨立官職,巡撫都御史依舊為從二品官職,各省布政使由從二品降為正三品,與按察使同級別,布政使某種程度上成為了巡撫都御史的屬官。

  巡撫都御史依舊為京官身份,但卻成為了事實上的封疆大吏。

  反貪司從都察院中獨立,單獨建立大明反貪總司衙門,反貪總司司長為從二品官職,這個由李顯穆一手所建立的衙門,正式躍遷為大明最頂級的部門之一,全權負責大明官員內部糾察,有些類似于后世的紀律監察委員會。

  前兩項本就是后來加入都察院,此刻分離出去也不算什么,但接下來對都察院的改變才堪稱翻天覆地,李顯穆將都察院分為南北兩院。

  都察北院是傳統督察院的職能,都察院御史風聞奏事的權力,李顯穆并未去觸動,因為這是保障皇權的一種權利,若是他連這一項權力都剝奪,太皇太后必然會有極大的危機感。

  但他也同時給予了一定的限制,以防止言官故意構陷。

  于是都察南院順勢而生,最后剩下的一部分御史進入此部,專門糾察都察院御史。

  這二院御史互不相通,一旦進入某一院,終身不得到另一院任職。

  這是為了防備相互勾結,以及認為日后難免同僚相見,所作出的一定限制。

  頗有些類似錦衣衛,北鎮撫司和南鎮撫司,北鎮撫司負責事務,南鎮撫司則糾察錦衣衛內部事務。

  曾經右都御史所做的,主要是此事,但此刻由李顯穆徹底提出分為南北都察院,是極大的權利限制。

  因為南都察院,理論上受皇帝直接領導,如果有任何都察院御史,故意因為一己私利而構陷朝廷大員,則不經過都察院以及通政司,直接上報內閣,這是內閣制衡都察院的舉措。

  其后便是拆分重組禮部和光祿寺,在過去禮部是大明各項規章制度禮儀制度的制定者,而光祿寺則是其下屬部門,雖然表面上是獨立的部門,但卻沒有真正的決定權,完全聽從禮部指導。

  而如今便將光祿寺的決定權,重新交回光祿寺,光祿寺將徹底擺脫禮部控制。

  經過這一次分拆,光祿寺從此負責一切皇家禮儀事務,不必再和禮部商議,而禮部則負責大明除皇家制度外的各項禮儀制度,權責相較以前極為清晰。

  未來的禮部尚書怕是要如喪考妣,為皇家事務制定各項事宜,那可是真正的肥差,畢竟為太孫大婚,就直接花費數百萬兩白銀,其中可上下其手的地方太多。

  從此之后,禮部將會變成一個純粹的制定禮儀政策的部門,真正的幾乎毫無權力的清水衙門。

  若是有心人,便能看出李顯穆正在將絕大部分,可能大型貪污的肥差衙門,全部與皇家打上關系。

  這其中自然蘊有深意,此刻不便言說。

  最大的變化,便是將其與科舉有關事物拆分出來,成立教育部。

  這是此番對禮部改革最為人所震驚的部分。

  教育部將不僅僅負責傳統科舉考試,還將統籌規劃大明各類人才培養,其目的是為了使大明百業具興,為目前大明各部門培養一批具有專業素質的人才。

  教育部的這一番宗旨,立刻讓所有人都意識到了李顯穆這是對現在的科舉不滿,甚至對現在的官員不滿!

  他們都知道李顯穆的父親李忠文公李祺,就非常重視官員的專業技能。

  正統派的心學學子,也都會學習一部分算數以及刑律方面的知識,以使他們進入戶部以及刑部工作后,能夠有專業的知識去處理具體事務。

  這一點也是心學和理學之間矛盾的一點,絕大多數的理學文人,明明學的是格物之道,窮的是天地之理,可卻走到了追求虛無飄渺天道的路上,都喜歡務虛,而不喜歡務實。

  心學表面上是窮究心之理,可實際上,其理論是為了解放思想,不迷信權威,在解開心之束縛后,在心中確定善念后,去追求真正的格物之理。

  況且當初分拆工部,也是因為李顯穆認為工部大多數官僚并沒有專業的知識,只會在錢銀方面上下其手,于是徹底將肥差油水從工部中剝離出去。

  工部從此變成了各大工程集團的上屬監察部門,油水大不如前。

  早在唐朝時期便有明法科、明算科,如今瞧著似乎是有恢復這些的打算。

  就有人聯想到反貪總司的直線升遷,猛然有人意識到,日后想要在戶部或者刑部擔任官員,是否一定要明法、明算兩科的官員呢?

  此刻自然無人知曉,李顯穆此番真正的打算。

  其后,傳統三法司的權責重新歸納,則讓人深刻領會到李顯穆此番改革的重心,便是各部門之間權責要清晰。

  這又讓人有些猜不到李顯穆之意,自宋朝以來,朝廷設置各部,迭床架屋,便是為了讓各部互相掣肘。

  為何獨獨李顯穆要如此?

  其后有人將此事告知太皇太后,希望能夠將李顯穆最大的支持者,拉到己方陣營。

  他們也成功了,太皇太后單獨召見了李顯穆,詢問為何如此?

  李顯穆將自己接下來的規劃告知太皇太后,在一個陽光和煦的午后,李顯穆離開了皇宮,而改革依舊進行。

  有人大失所望。

  有人震驚興奮。

  而后化為深深的敬佩與畏懼。

  沒有人知道,為何李顯穆無論遇到何等艱難,總是能遇山開山,遇水搭橋,在一切艱難困苦之前如履平地。

  他已然做了近二十年的大明第一重臣,他的今年還不到知命之年,他難道還要統治大明官場十年到二十年嗎?

  到那時怕是所有政治勢力,只能活在他的淫威之下,瑟瑟發抖。

  在都察院被分為南北二院之后,便有人猜測其作為司法單位的職能,可能要被取消,如今果然如此。

  李顯穆要求司法單位,各自擁有職能,卻又相互之間,不能使其中之一大權在握。

  如果一個部門掌握一個案件的所有流程,便必然會產生大量冤假錯案,于是將傳統三法司改制,其主要針對的是刑部。

  在大明傳統三法司中,以刑部最為權重,負責所有案件的從頭到尾,而大理寺和都察院只作為重大死刑案件的監理和平反。

  但事實上,在古代唐宋時期以及更靠前的秦漢時期,大理寺才是最高審判機關,此次改制,李顯穆將所有案件審判,全部重新移交給大理寺,成為最高司法衙門。

  此舉明顯是為了削減刑部職能,加強大理寺職能。

  而后再次將刑部一分為二,一部分保留在刑部之中,追查罪犯,審理案件真偽。

  另外一半則為督刑司,在刑部官員查明案件后,督刑司清查案宗以及過程,確認其中沒有冤假錯案,而后上報大理寺審判,確定刑罰。

  督刑司是刑部和大理寺之間的溝通渠道,同時督查刑部和大理寺,如果督刑司認為大理寺判決不對,也可以提出復核,如果大理寺再次堅持,那就提報專門負責三法司的內閣大學士處理。

  至此,司法、監察部門已然全部被分拆。

  至此,工部、刑部、禮部這三部已然徹底成為清水衙門,且權責大大縮小,都察院也徹底不再為所有人所忌憚。

  吏部不改動,兵部和五軍都督府本就相互制衡,也不必再大動,只是將其各種附屬部門諸如兵器制造審核等從兵部中獨立出來。

  使兵部成為一個完全的武官吏部。

  真正為人所重視的是戶部,和吏部分別稱為天地二官。

  李顯穆對戶部的肢解也最為徹底。

  在過去,戶部尚書被視為朝廷財政大管家,李顯穆如今要對這個傳統制度說不。

  戶部日后只負責大明戶籍制度,以及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匹配情況,掌握土地人口,但具體的賦稅便不由他們負責,而是另外成立大明稅務總局,專司各種稅收。

  如此一來,戶部會盡量真實地記錄各地戶籍和人口情況,因為收稅重擔不在他們頭上。

  而大明稅務總司則要根據戶部所上交的戶籍人口狀況,盡量真實地去收稅。

  若是有不妥之處,他們便會要求核查戶部提供的情況是否正確,二者之間便有競爭狀況,以免一方弄虛作假。

  其后,將戶部中對于貨幣制造以及管控的所有權責全部分離出,再綜合先前所成立的大明官方錢莊,建立大明中央錢莊,這是大明央行,負責制定財政政策。

  而后便是這一系列的用錢部門的監察,審計部門,核查各項開支。

  至此,六部幾乎每一個都一分為三。

  細細數去,如今朝廷之上的,和皇家無關的從二品部門,竟然高達十九個。

  分別是吏部。

  兵部。

  禮部、教育部。

  工部。

  刑部、督刑司、大理寺。

  戶部、大明中央錢莊、大明稅務總司。

  預算審核與審計司。

  都察南院、都察北院、反貪總司。

  理藩院。

  海道漕運衙門。

  官商總理衙門。

  通政司。

  當這十九個從二品衙門亮相后,朝廷上下立刻明白了李顯穆這一次改制的核心思想。

  但凡部門,必有監察!

  但凡事務,必各理其事!

  朝廷各部,不允許尚書一人而決。

  一切皆要決于上。

  但同時各部權責清晰,所行諸事,皆有可查,必將大大減少推諉。

  整個中央朝廷,經過這次改制,已然同往日觀念大大不同,就像是一個一個的條狀部門。

  最上面是皇帝,而后是內閣,所有的條狀部門都在對接內閣,再然后這些條狀部門,連接到十九個省之上。

  條例清晰,一目了然!

  該用什么樣的文字去講述發生在宣德十年的這場制度革新呢?

  我想說四個字——前所未有。

  自秦始皇設立三公九卿制度以來,從未有任何一場行政制度革新,能有這場變革來的更重要。

  在這場改制中,充斥著現代的立制精神,即建立一個文明的、擺脫了野蠻的文明政府。

  但有行政,必有監察、必無壟斷、必有考核。

  有人說這一切的初衷是內閣攬權,可實際上就連同時代的人也不得不承認,此番改制,令朝政“煥然一新”。

  這樣高屋建瓶的改制,若僅僅是從權力斗爭的角度去思考,未免太過于小看李顯穆這個傳奇般的人物。

  從他傳奇的一生來看,他從未因政治斗爭而損害天下,我更相信,他的本意便是推進大明文明制度建設進程。

  “宣德”年號一共使用了十年,前九年屬于明宣宗皇帝朱瞻基,第十年,卻不屬于正統皇帝朱祁鎮,而是屬于李顯穆!

  這是他超邁前古的起點!——《明朝這些事兒》:mayiw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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