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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贊干布時期,吐蕃還將毗鄰東部的附國納入轄區之內。附國在蜀郡西北二千余公里的地方,為漢代的西南夷。其國南北400公里,東西750公里。附國可能即是藏文spoyul(波隅),它位于西藏東部的尼洋河流域,即尼洋波(
gpo)地區。吐蕃時代,這里有娘布(
gpo)、工布(ko
gpo)、波布(spopo)和達布(spopo),均與附國相關,而波布(spopo)所在的今西藏波密縣地區,或是附國的本地。南日倫贊被毒死后,各部叛亂,其中就有聶尼達布、工布和娘布等地部落參加。這些叛亂后來被“高原第一高手”松贊干布相繼平息,附國也就隨之復歸吐蕃王朝治下。此事大約發生在630年前后,很難想像,那時的“大俠”松贊干布年僅14歲!然而,那時被同時征服的部落還有接連附國的嘉良夷、薄緣夷等。于是,附國在隋煬帝大業中(605~618年)朝貢之后,不見來朝,而《舊唐書》作者,也不復為之立傳。《新唐書》雖列有“附國”,顯然毫無新意地襲自《隋書》與《北史》,但其尊重歷史史實卻是可以稱道的。因此,可以確認,附國也在吐蕃王朝的統治之下。
不僅如此,“高原第一高手”還對南部的泥婆羅(今尼泊爾)等國用兵,開拓疆土。泥婆羅,梵文作Nepāla,俗語稱Nevāla,指今尼泊爾加德滿都河谷地區。其時,統治該地的是塔庫里人王朝,其王號鴦輸伐摩(意為光胄),即尼泊爾史中的阿姆蘇·瓦爾馬(AmshuVa
ma)。松贊干布在擊敗雅隆河谷西南部的象雄(羊同),開辟出西進道路以后,即從西南進入喜馬拉雅山地區。懾于吐蕃軍事壓力,泥婆羅王向吐蕃納女請和,嗣后遂有墀尊(尼泊爾名布里庫蒂,Bh
ikuti)公主北嫁松贊干布的聯姻佳話。《新唐書·西域傳》稱,泥婆羅“直吐蕃之西樂陵川。初,王那陵提婆之父為其叔父所殺。提婆出奔,吐蕃納之,遂臣吐蕃。”據《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記載,謂噶爾·東贊域宋將文成公主迎至蕃地,“殺泥婆羅之‘宇那孤地’,立‘那日巴巴’不(泥)王。”此后,作為屬地之一,泥婆羅成為吐蕃贊普南游的駐足之地。公元675年至723年就有吐蕃贊普13次駐泥婆羅的史實。704年,泥婆羅起來反抗,吐蕃贊普墀都松(674~704年)喪身于此。故《舊唐書·郭元振傳》記其事上疏云:“…今吐蕃不相侵擾者,不是顧國家和信不來,直是其國中諸豪及泥婆羅門等屬國自有攜貳,故贊普躬往南征,身殞寇庭,國中大亂。”藏文史書也記載了此事:龍年(704年)“冬,贊普牙帳赴蠻地,薨。”
松贊干布的南征北戰,把青藏高原地區統一起來,從此結束了邦國對立,互不統屬的時代,也奠定了吐蕃王朝的基業。吐蕃的軍政區劃帶有其自身特征,這就是軍政與民政不分,地緣與血緣(氏族、部落)一體。松贊干布的建政是以十二小邦的原有組織為基礎的,但是,把它們貫穿起來的卻是獲得贊普倚重的貴族,這一點保證了組織上的統一與政權的穩固。而促成他們與贊普聯結的既是共同的利益,又有一定的傳統習慣,此即會盟與盟誓制度。在松贊干布以后,除了盟誓之外,更主要的是依靠以王權為宗旨的法律制度來約束。由此看來,松贊干布統一青藏高原后建立的,是贊普領導下的部落首領聯盟體制。尊重擁有巨大軍事勢力的部落首領的權力與利益,十分重要。在松贊干布統一青藏高原以后,即擴大施政范圍,逐漸建立起一套軍政區劃體系,更全面地體現包括贊普本人在內的貴族們的利益。吐蕃將全體屬民納入軍事體制下的部落組織之中,并將所有轄區劃分為五茹六十一東岱。茹(
u)即“翼”,分支。東岱(sto
gsde)即“千部”、“千戶”。茹和東岱是吐蕃軍政體制的兩個基本單位。吐蕃王朝還將屬民區分為“桂”和“庸”兩種,“桂”被視為貴族、武士階層的高等屬民,他們主要從事軍事征討。“庸”則是為戰爭服務的勤雜和后方支援人員,地位低下。
把吐蕃王朝轄區組織起來的,是其軍政體系與行政區劃,而使吐蕃王朝各轄區得以向心運轉的,卻是它的官制系統。在吐蕃王朝成立以前,這一系統的核心就是軍事民主制式的部落首領議事制度。吐蕃王朝建立以后,舊的傳統仍保存下來,但其比重有所減輕,發揮巨大作用的是新的官制系統。部落議會中首先突出的是盟主的權力,由形成王權,這是應統一政權的需要而產生的。《新唐書·吐蕃傳》說:“其俗謂雄強曰贊,丈夫曰普,故號君長曰贊普。”“贊普”一名,自南日倫贊時產生,其出現時已具有“王”的含義,逐漸成為“王”的專稱,為悉補野家族所獨有,并且被神化,藏史多稱其為“圣神贊普”和“天贊普”等。
公元655年,吐蕃大相葛爾·東贊域宋于高爾地(vgo
ti)寫定法律條文,吐蕃王朝開始有了自己的法律。《新唐書·吐蕃傳》稱:“其刑,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為鞭佚之,從喜怒,無常算。其獄,窟地深數丈,內囚于中,二三歲乃出。”這刑、獄真是簡單而又殘酷。據說唐人嚴懷志被俘后,即在其掘地為牢的監獄中受盡了苦楚,最后他用手挖出旁洞得以逃出,可謂壯舉。
吐蕃王朝還有嚴整的軍法,“其舉兵,以七寸金箭為契。百里一驛,有急兵,驛人臆(膊)前加銀鶻,甚急,鶻益多。告寇舉烽。”“每戰,前隊盡死,后隊乃進。”
吐蕃王朝的各項制度是在不斷進行的軍事擴張之中建立起來并不斷完善的,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有作用與反作用力”,正是這不斷完善的制度又轉而推動了王朝的擴張活動。最能顯示吐蕃王朝榮耀的就是它的武功。
“高原第一高手”在吞并象雄(羊同)、蘇毗等部以后,即于唐太宗貞觀八年(634年)遣使通貢。太宗皇帝也派行人馮德遐前往撫慰,以示回報,松贊干布十分高興。他聽說突厥、吐谷渾皆添列唐朝附馬之位,得尚公主,于是便派使者隨馮德遐一起,帶著珍寶去長安請婚,太宗未許。使者返回后,告訴松贊干布說:“初至大國,待我甚厚,許嫁公主。會吐谷渾王入朝,有相離間,由是禮薄,遂不許嫁。”松贊干布怒,遂派兵擊吐谷渾,吐谷渾難以抵擋,便逃至青海湖一帶,其國人畜皆為吐蕃所掠。于是,吐蕃軍攻破黨項、白蘭諸羌,率其眾20余萬,屯兵于松州(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境,直接面對唐朝,并聲言要迎娶公主,不允即當入寇。隨即進攻松州。松州都督韓威輕騎夜襲,反被打敗。唐太宗認為事情非同小可,即遣吏部尚書侯君集為當彌道行軍大總管,右領軍大將軍執失思力為白蘭道行軍總管,左武衛將軍牛進達為闊水道行軍總管,右領軍將軍劉蘭為洮河道行軍總管,率步騎5萬人同時進擊。牛進達的先遣部隊從松州夜襲吐蕃營地,斬首千余級。松贊干布畏懼,引兵而退。然后遣使謝罪,再次請婚,唐太宗許以宗室女文成公主嫁之。唐蕃雙方相安無事。唐太宗、松贊干布去世以后,吐蕃關系開始發生變化,吐蕃的軍事擴張與掠奪進入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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