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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三十六計》
敦煌,西域黃沙灘上的一顆耀眼的明珠。她又迎來了新的一天,這已是大梁開平三年即長安安慶三年(909年)仲冬十一月十三日。
教兵場上,慕容天水和全軍將士正在聆聽、觀望鎮西副使宋克金宋將軍在帥臺之上激揚文辭——
“《三十六計》的作者及其成書年代我們已無從知道。可以說它是集古代兵家‘詭道’之大成,是專講軍事謀略的兵書。但這三十六計,不免也帶有割據戰爭中那些爾虞我詐、掠奪兼并的詭計陰謀,并且其中不少計謀由于拘泥于成語而定名,亦不免有牽強附會的地方。不過此中的軍事謀略思想,具有傳世價值,值得我們全軍將士認真研習。好了!我在此先簡略介紹一下《三十六計》這本兵書,然后我們再細觀全文。
三十六計不分卷,全書共分六套,而在每套計之中又各列六計,共是六六三十六計。每計的名稱多取于廣為流傳的成語典故,形象易記。每計的順序是先出計名,次作解語,再加按語。解語前半部分多引自兵法,后半部分多引出于《易經》,語意比較難懂。不過請將士們放心,我會對每計的解語作通俗解釋,然后再簡單列舉實例相參照,這樣我們就容易理解了。接下來我們開始看正文。”
六六三十六,數中有術,術中有數。陰陽燮理,機在理中。機不可設,設則不中。
“這段辭意是說,太陰六六之數的乘積是三十六,在客觀實際中蘊藏著謀略,謀略的運用也要根據發展著的客觀實際。認識了客觀事物的矛盾性,就可以掌握和運用謀略。謀略不能違背客觀實際,單憑主觀想象去生搬硬套,否則就會招致失敗。”
第一計瞞天過海 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陽之對。太陽,太陰。
“瞞天過海,即俗話所說‘過得海便是神仙’的意思。認為防備十分周到,就容易松懈斗志,麻痹輕敵;平時看慣了的,往往就不再懷疑了。秘計隱藏在暴露的事物里,而不是和公開的形式相排斥。非常公開的往往蘊藏著最機密的事。
在一個被人控制或處于不利的環境之下,想爭取主動,轉危為安,很容易產生這種瞞天過海的念頭。因為這條計在于利用對方的一時疏忽,而不一定對對方有直接的威脅或危害性,且易于使用,易于收效,收放自如。但它和掩耳盜鈴不同,掩耳盜鈴是想欺騙別人,反而弄巧成拙,倒把自己弄了個稀里糊涂;瞞天過海是有了一整套計劃,一定目標,而把人家愚弄于掌上。不過,兩者的后果雖然不同,卻同是以駭術為出發點,騙得過就是‘過海神仙’,騙不過就成‘入甕烏龜’。所謂聰、愚、賢、不肖的分別,只是一板之隔。這條詭(鬼)計的典型事例有‘假傳圣旨,魏公子信陵君竊符救趙;瞞天過海,齊姜乘醉遣重’。”
第二計圍魏救趙 共敵不如分敵;敵陽不如敵陰。
“這意思是說打集中的強敵,不如把它調動分散以后再打;先兵出擊,不如后發制人。
由此,我也總結出了一句爭戰策略:即先發制人要用于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敵若先發攻擊,氣勢強盛,我則避其銳氣,待其氣衰而采用后發制人。‘圍魏救趙’這一計被戰國中期齊國的軍事家、春秋時孫武的后裔孫臏運用得出神入化,取得了齊魏桂陵及后來馬陵之戰的勝利,最后迫使魏國主將龐涓憤恨自殺。”
第三計借刀殺人 敵已明,友未定,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推演。
“敵方的情況已經明確,而盟友(泛指第三力量)的態度還不穩定,要誘導盟友去消滅敵人,以保存自己的實力,善于運用《損》卦中關于‘損下益上’的邏輯推理演算。
在本身沒有辦法,或欲以保存自己實力而受到客觀環境限制的時候,自己不動手,叫別人去執行自己殺人的意圖,這就叫借刀殺人。殺人而要借刀,即是假手殺人之意。殺人雖然殘忍,但世上有許多該殺的人,也有許多不該殺而枉殺的。殺人的根本毋需研究什么仁義道德,殺的是什么,此人該不該殺,總之是‘逆我者亡’。這是中國歷史上極為普遍的原則。但殺人也有賢愚之分:笨伯殺人,直截了當的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表面上既英雄,又痛快,可是這樣一來,難逃法網的制裁,更會遭到世人的冷眼相待,說他殘忍暴戾;而聰明的殺人則不會這樣,槍不需自己動手,公開利用法令或假手別人,這樣,目的達到了,在仁義道德的面具上還可以多涂一層香油。據說,此次中原武林大亂中,‘四大幫主’和‘十八教主’之間全力火拼,是被人利用了這借刀殺人之計!”
第四計以逸待勞 困敵之勢,不以戰;損剛益柔。
“迫使敵人處于困難的局面,不一定采取直接進攻的手段,可以根據剛柔相互轉化的原理,實行積極防御,逐漸地消耗、疲憊敵人,使它由強變弱,我就自然會變被動為主動。
以逸待勞這一計出自《孫子兵法》的軍爭篇‘軍事以近待遠,以逸待勞’。即在戰術上自己先處于主動地位,應付敵人進攻的意思。引申來說,凡事先作好充分準備,沉著應付外力侵擾,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叫做‘以逸待勞’。使用這種策略的時候,務必沉著應變,將自己的對方的環境和意圖,以及彼此間的實力估計清楚,機警地隨時隨地注意事情的變化,時機未成熟就不動如山岳,機會一來就翻江倒海、雷厲(靂)風行。所以處事和做人是不同的;做事是今天的事今天了,效率越快越好;做人,尤其是處理一個復雜的人事問題,拖延才是一條好辦法。拖,并不是怯懦,也不是卸責,它是一種權變手段,要使自己的意志不為猝然發生的事件誘惑,使自己永遠站在主動地位,這就是所謂‘拖延政策’。從積極一面說就是設法使對方疲于奔命,挫折它的銳氣,然后伺機出擊,使其一蹶不振。即如孫子所說的‘藏于九地之下,動于九天之上’的意思。這一策略如用得好,能以弱勝強、以寡勝眾,歷史上有許多大戰役因此而扭轉局勢。韓信擒趙王,劉秀擊王莽,司馬懿截阻于祁山,周瑜縱火赤壁,曹操破袁紹于官渡,謝玄戰苻堅于淝水,以及春秋時的‘三通鼓曹劌勝齊’,都是以少勝眾,劣勢對優勢的‘以逸待勞’為主的策略奏效。”
第五計趁火打劫 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敵方遇到困難,危機,就乘機出兵奪取勝利。這就是強者趁勢取利,一舉打敗處于困境之敵的策略。
《孫子兵法·軍形篇》開頭說‘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即是說等待敵人出現疏漏時我們再乘機出擊取勝,這也是一種趁火打劫,或者說是后發制人,正所謂‘因敵而勝’。但若發揮主觀能動性去縱火創造勝利的客觀條件,也是一種趁火打劫之計。趁火打劫即是乘機搏亂。此計有兩種方式,即是上面所說的縱火打劫和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是乘人之危去混水摸魚;縱火打劫是自己放火,然后再喊賊捉賊,達成自己的企圖。不管是趁火也好,縱火也好,其目的同樣在劫奪別人,充實自己。趁火雖然不是自己動手,卻行動處于被動,被動就非英雄本色。大丈夫做事經常要主動,總是想靠別人給自己制造機會,可制定路線使別人為自己創造機會。此縱火與趁火的解釋,正如水和空氣的變幻,歸根結底,總是以自己的利益放在人家的痛苦之上。
古代的英雄豪杰,放火高手首推張儀,打劫老手莫如諸葛孔明。張儀可算得上是條‘惹火生事’的尤物,一生做的都是煸風點火的事。他為了拆散六國的‘合縱’計劃,跑到哪里,哪里就起火;他欺齊、騙楚、訛燕、詐趙、誑韓、哄魏,憑口里那根‘火舌’,燒得六國君臣焦頭爛額,為秦皇統一中國鋪路搭橋。再說孔明,他雖被譽為卓越的政治家,但他的政治資本當初還是靠‘打劫’而來。他初出茅廬時被曹操趕到絕處,跑到孫權處做個戰爭販子,煸動起南北大戰。趁周瑜火燒赤壁,曹操逃命之際,卻唾手而‘劫’了荊州、襄陽、長沙、武陵、桂陽、零陵等州郡,活活把周瑜·周公瑾氣死,給劉備奠定了割據的地盤。
‘趁火打劫’這一計名雖然不中聽,卻是名符其實的。上至朝堂,下至市井,此等事件極為普遍,古今中外都是一樣,天下烏鴉一般黑。‘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歷史是握權弄勢人所寫的,他們能把最壞的事說得最好聽,把最丑的臉孔涂成最漂亮。什么‘吊民伐罪,替天行道’的話,不外從‘打劫’兩字演繹出來的漂亮名詞。我們可以回憶回憶,中國幾千年來歷代的政權是怎樣嬗遞的?還不是這么回事?最典型的例子莫如石崇,民間常說‘富比石崇’,以石崇代表財富,但他那富強敵國的財富又是從哪里來的呢?說穿了,就是石崇‘做官又做賊’。當他做荊州刺史時,利用職權,經常明來暗往劫殺行商巨室,謀財害命,搶金奪寶而致富的。總之,要想自己成為英雄,火不能不縱,財不能不劫,哪怕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只要能拜得出一個響當當的招牌,會擺出一張悲天憫人的臉孔就行。”
第六計聲東擊西 敵志亂萃,不虞,坤下兌上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敵方指揮不當,軍如無頭之蠅,亂撞亂碰,就不能判明和應付突然事變的發生,這是指揮員失去分析判斷情況的能力的一種征兆。要利用敵方失去控制力的時機將其消滅。
聲東擊西,這是說用計于兵要出奇制勝。兵法有云:‘聲言擊東,其實擊西。’目的在于轉移敵人目標,使之疏于防范,然后乘其不意,攻其無備。即凡是對全體一件事,為了消除當前人為阻力,減少本身損失,一定要設法分散對方力量,或松懈其意志,才可以乘虛而入,達到目的。此計的方法很多,或制造謠言,混淆視聽,增加對方顧慮,迷惑其意志,或故布疑陣,使對方力量分散,削弱其防衛,但本身的企圖和行動卻要絕對秘密,時刻要爭取主動。秘密與主動,是處事的最高原則。不秘密等于自己不設防,被動處處受牽制。不管在戰場、商場、情場、政治或人生舞臺上,這聲東擊西、避重就輕的計策,時時可見,處處可行,而且奇謀百出,花樣多端,有的干得很漂亮,有的卻弄巧成拙。戰國時齊國孟嘗君的門客馮煊便用此計使齊王恢復了孟嘗君的相位,還有楚漢相爭之際的陳平,也是利用這聲東擊西之計救劉邦脫離虎口而進駐了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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