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天王

第二百一十七節:女朋友

從客廳沙發走到臥室,一共需要九步左右,平均耗時4.1847秒,但是林荷溪今天足足走了一分鐘還沒有走到,尤其是在臨近主臥門口的時候,她的速度更是降到了0.0284公里每小時,和靜止狀態基本上沒有差距,比截癱病人的爬行速度都慢。

身體異常緩慢,林荷溪的腦補活動卻是比平時活躍了8219倍,大腦皮層神經元瘋狂悅動,無數想法在她腦中翻騰。

他終于明白了?可是這也太快了吧?他要是真提出那種要求來,自己是該拒絕還是接受呢?這樣就接受的話好像也太快了吧?可要是拒絕的話,他會怎么想?他會不會生氣?是不是就沒有以后了?……

其實仔細想想,真要說快的話,也不能算快,人家認識一天就上床的多得是,結婚的都有,他們怎么說也是認識了一年多了,還相處了這么久,是有感情基礎的。而且在這個圈子里待多了,她也知道這個圈子里的很多人普遍都是比較開放的,這是大趨勢,沈歡作為這個圈子里的老人了,思想上稍微突進一些,好像也正常,對他來說可能這已經不算快了。

但是這對她來說確實有點太快了,他們連接吻都沒有過呢。而且他也不說先露出一點征兆來,讓她知道一下,好提前做做準備,她這邊澡都沒洗呢,臉上這還化的是演出妝,后來直接回家也就懶得再收拾,好像都有些浮粉了,口紅好像掉了不少。而且這里面的衣服也不能看啊,都沒精心準備過,都是平常的一套。話說她房里還真有一套好看、甚至有點性感的內衣,還是在沈瑤指導她的戀愛攻略之后攛掇著她去買的,說是大殺器,要是能偷偷地把那弄出來先換上倒是不錯……

不對,她想什么呢!

林荷溪猛地搖了搖腦袋,覺得自己越想越不靠譜了。

她感覺自己還是無法接受,這也太突然了,根本沒個心理準備的,一會兒歡哥要是真那樣,她一定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想法來!

林荷溪肯定下自己的這個念頭,狠狠地點了點頭,給了自己鼓勵,這就要準備進去臥室,可是回過神來之后才發現,她不知何時又從主臥門口走回了客廳里,還不知不覺中把包給打開了,將一些放在包里的化妝品都翻了出來,現在她的手上就拿著一個小鏡子呢,已經打開了,她的面孔正映在鏡子里,紅彤彤的,跟個紅蘋果一樣,嬌艷欲滴,都不用打腮紅了。

雖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這里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把這些東西拿出來的,不過既然都拿出來了,那就順手再用一下吧。

于是林荷溪立馬飛快地補起妝來。

看著好像還真是有點浮粉了,趕緊按照化妝師教過她的,拿海綿沾了乳液把浮粉處的粉底擦掉,又用帶著的一瓶乳霜型的粉底輕輕涂抹起來,最后再拿粉撲和周邊的皮膚自然銜接起來。睫毛好像也有點塌了,趕緊再夾一下,口紅確實是個大問題,剛才回來的車上打了個瞌睡,似乎是睡覺時無意間舔掉了許多,也要趕緊再補……

林荷溪也是挺勤奮好學的,在當初聽過沈歡這個“美妝博主”的大綱指導之后,在這方面還真是勤學苦練過一番,現在化妝技巧已經是越來越嫻熟了。

“人呢?”

她可能是在外面耽擱的時間太久了,沈歡催促的聲音從房間里傳了出來。

“來了!”

林荷溪趕緊大喊一聲,看著差不多了,最后噴了一下口氣清新劑之后,趕緊把東西都放下,也不管不顧了,一股腦兒全部粗魯地掃進了包里,這就站起身,就要向臥室走去,可是腳步剛剛邁開,卻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趕忙轉了一個方向,快步走到鞋柜的方向,匆匆忙忙地把腳上之前穿上的拖鞋換成了一雙她最喜歡的高跟鞋,最后才終于向著主臥走去,一邊走還一邊下意識地整理著自己的頭發和衣服。

這次比剛才要快不少了,只是在到主臥門口的時候,她還是停了下來,感覺自己的心都要從胸腔里跳出來了,毫無意義地深呼吸了兩下后還是沒有幫助,這時候沈歡的聲音又從里面傳來:“你在干嘛呢?”

這一聲催促像是戰斗的號角,林荷溪耳邊仿佛可以聽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聲在響亮,最后深吸了一口氣之后,已經僵住的腳終于邁了出去。

這間房的主臥燈光設計原本就是利于睡眠的溫暖色調,顯得有些黯淡,看在此刻的林荷溪眼中甚至覺得曖昧起來——她在這房里睡了不知道多少晚了,還是頭一次有這樣的感覺。

沈歡正站在她的梳妝臺旁邊,低著頭,手上在擺弄著什么東西。

林荷溪緊張地盯著他,視線防線可以從他那一頭五顏六色的濃密假發上穿透進去,看到他的腦子。

“過來坐。”

沈歡聽到她的腳步聲進來,頭也沒抬,直接指了指他面前的梳妝臺。

林荷溪慢慢地一步一步走過來,越是靠近,心跳得越是快,臉也愈加熱,感覺都快要烤熟了。

“坐。”

沈歡也沒多留神看她,見她到了面前后,暫時放下了手中的東西,隨意地按住她的肩膀,把她在梳妝臺前按著坐了下來,然后看著鏡子里的她端詳起來。

林荷溪也從鏡子里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沈歡。

沈歡覺得自己是在“端詳”,可是在林荷溪的眼里,在這種曖昧的氛圍下,她對于沈歡的目光卻有一種不同的理解。

含情脈脈。

這讓她甚至都不敢多看了,而且沈歡現在的雙手還按在她的肩膀上,即使是隔著衣服,她仿佛都能清晰地感到那上面的熱度,好像又螞蟻在上面爬一樣,于是臉更紅了,像是慌張的小鹿一樣垂下了眼瞼,不敢再和沈歡的目光對視,眼睛也快速地眨動著,愈發顯出她的眼睫毛來了。

“這腮紅不錯。”

沈歡看著鏡子里的林荷溪,由衷地贊嘆了起來:“瞧瞧,這質感,多真實,多自然!買貨就得買這樣的。”

隨口夸完之后,他又立馬緊接著說道:“給你來個我這樣的妝試一下,怎么樣?”

“我覺得……”

林荷溪滿腦子都是她自己的萬千遐想,下意識地直接就順著她的思緒說出來了,可是話剛出口,就發現了不對勁。

“……啊?”

歡哥在說什么?

“給你來個我這樣的妝試一下,怎么樣?”

沈歡又把他剛才的話再重復了一邊,還補充了一句:“我看你的TT空間和簽名,你好像對這也挺感興趣的吧?正好等會兒帶你去出去吃飯,化成這樣可方便多了。”

“你也知道,你現在也大小是個明星了,特別是在建鄴這塊,認識你的人可不少了吧?你這要是就這樣出去,很容易就被認出來,到時候這飯也吃不成了,還是偽裝一下的好。就我個人的體驗來說吧,這種殺馬特造型的偽裝力是真的強,又自在,真的是用了之后就上癮——幾需體驗三昏綜,里就會和我一樣,愛上介款妝容!而且你不是對這種文化很感興趣嗎?正好也試一試,深入地體驗一下……”

林荷溪的心跳頻率飛快地下降,臉上的紅潮開始褪散,眼皮子也不再搭著了,目光呆滯地看著面前的鏡子,無意識地應了一聲:“哦。”

原來是化妝……

林荷溪你在想什么呢?!

太丟臉了!

小林同學的臉孔還沒完全褪去紅潮呢,立馬又瘋狂地紅了起來,這一次卻不是因為緊張羞怯了,而是因為害臊尷尬。

太尷尬了!還好她剛才什么都沒說!

“那行,咱們就來吧,先把這點給你卸了……”

沈歡見林荷溪同意了,立馬興致勃勃地投入到自己的新工作當中,在她臉上折騰起來。

他化這種妝已經化出經驗來了,動作還是很快的,只不過林荷溪本身就有妝容在,所以還是多費了一些功夫的。

在給林荷溪做造型的時候,他還閑著沒事,跟林荷溪聊起天來。

“看來你把我的話聽進去了呀,現在這梳妝臺,總算是合格了。”

林荷溪無意識地應和了一聲,“嗯。”

“話說你今天用的腮紅是什么牌子的?我看著挺好的,推薦一下,以后拍戲的時候我讓化妝試一下。”

林荷溪繼續應和了一聲,“嗯。”

“……三加四等于多少?”

“嗯。”

沈歡也算是看出來了,林荷溪現在有些心不在焉,不過他本來就是閑著無聊跟林荷溪瞎聊,林荷溪的這種狀態還挺有意思的,他也沒有去把她搖醒,而是惡趣味一起,作弄起來。

“我是不是你爸爸?”

“嗯。”

成了,官方承認了。

沈歡又玩了幾個問題,玩得那叫一個不亦樂乎,可是他的又一個惡趣味還沒有問完呢,一直就只是“嗯”的林荷溪突然發出不一樣的聲音來了。

“歡哥,你說作詞作曲難不難?”

回過神來了?

沈歡一邊把她給畫著眉毛,一邊答道:“難,怎么不難?要是不難的話,那豈不是滿街都是詞曲人了?怎么,你想往這方面發展?”

林荷溪看著鏡子里的沈歡,又“嗯”了一聲,眼神微微有些緊張。

她現在確實是回過神來了。

她的猜測落空了,這讓她松了一口氣的同時,又隱隱有些失落,這種糾結的情緒在她心中翻騰糾結著,又讓她冒出一個新的心思來。

“好事,”

聽到林荷溪的心思,沈歡表示支持:“你要是想學的話,可以讓老張給你請個老師來進行系統地學習,走公司的賬,就說我說的。”

林荷溪盯著鏡子里的沈歡——她現在可以放心大膽地看了,沈歡的視線集中在她的臉上,并無法看到鏡子里的她的目光焦點。

“其實我也有嘗試過,編一段旋律出來,但是太難了,所以有的時候我總有一種不真實感,懷疑這東西真能夠創造出來嗎?我甚至懷疑過,是不是所有人其實都是在抄來抄去的,哈哈,所以那歡哥你給我示范一下行么?”

林荷溪的眼神更加緊張了。

“就用‘女朋友’作一首歌,或者一小段也行,讓我見識一下。”

林荷溪的發音在“女朋友”三個字上加重非常。

她這又是在拐外抹角的暗示了。

沈歡則是一愣。

這什么邏輯啊?他怎么聽不懂呢?怎么莫名其妙讓他臨場寫歌啊?而且為什么她在“女朋友”三個字上用重音?

這也是職業病了,沈歡對于語氣這種歸屬到臺詞的東西特別容易注意到。

他心里有點捉摸不定,還特意看了看林荷溪的眼睛,只是從他這個角度,這樣看下去不大能看清楚她的眼神,所以只好抬起頭來從鏡子里看去,卻正好跟林荷溪的眼睛對上了。

無意間兩雙對峙的眼睛,立刻讓林荷溪的眼皮子瞬間又耷拉了下來,慌亂地避開了他的眼睛。

沈歡心里咯噔一下,隱隱有一種荒謬感生起來。

這特么不會是傳說中的“我把你當女兒,你卻想上我”的劇情吧?

是他想多了還是他最近真的走桃花運啊?可是這種桃花他不想要啊!

沈歡心中捉摸不定,不過他現在顯然也不好明說些什么,孩子的東西最好還是要用引導的方式。

腦子閃電般地運轉了一下后,突然一笑,手上剛剛停下的動作也重新動了起來。

“行啊。”

然后他還真就臨時“寫歌”,唱了起來。

“情人節下凍雨,撐著傘的情侶,和商店咬吸管的你,”

“咬到第六根半,我試著去搭訕,你說在等一個混蛋,”

“說身為你女朋友的她多半,”

“舔了北方的欄桿,”

“去南方避寒,”

“被袋裝薯片里的空氣吹成流感,”

“完全停不下來。”

“在考場上犯了哮喘,”

“嗑死在酒館,”

“也可能在來的路上遇到暴亂,”

林荷溪一開始還在認真地聽,眼睛里滿是驚奇和崇拜——這樣的命題寫歌還真的能臨時作出來啊!

不過聽著聽著她就目瞪口呆了。

她以“女朋友”為題,一方面是暗示,另一方面,就算是沈歡真去作了,也會是愛情的,又是進一步地暗示了,而且還能營造出浪漫曖昧的氛圍來,可是她萬萬沒想到,沈歡竟然能以“女朋友”為題作出這樣的歌來。

這是女朋友?

殺父仇人也不過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