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帝成長計劃

第0192章 驛騎如矢

恍惚之間,漢呂后九年春三月,也已在諸般瑣事之中走入尾聲。

作為漢室都城,長安算得上是整個中原,乃至于整個世界都罕見的繁華昌邑。

雄偉的長安城墻,高三丈五尺,底寬一丈五尺,頂寬九尺,周長更是將近六十五里①,占地面積將近十萬畝(大畝)。

便是在這座長寬各十五里左右,且近一半城區被長安、未央兩宮占據的都城之內,生活著八萬余戶人家,共計二十余萬人。

當然,作為農耕政權,這二十萬長安百姓自是不可能完全封閉式生活在長安城之中——長安百姓名下的田畝,都散布在長安城外。

正如此時,未央宮內的劉弘在張蒼怒目圓睜之下,視死如歸般灌下又一碗藥湯,周勃和劉揭在曲逆侯府內跪坐于陳平塌邊,朝中重臣則大都忙著跟匈奴使團扯皮的時節,長安百姓,已經開始拖家帶口從各城門走出長安城,準備著即將到來的春耕。

洶涌的渭水雖然并未因凜冬而凍結,但水流量依舊還沒達到灌溉農田的底部,所以現在,百姓的工作還普遍停留于翻土、除草,以及挖出田渠中累計的淤泥。

在人群中,不難發現一個個扎著總角小辮,身上衣袖袍尾都長出一大截,一綹鼻涕滴溜在口鼻間的稚童,懂事的提著石制乃至于木制的農具,跟在父親身后。

至于成年女子,則是鮮有出現在出城下田的人群之中——此時天剛亮不久,各家各戶中的女子都忙著埋火造飯,趕在正午之前將熱乎的飯食送到田埂,讓丈夫和兒子們吃一頓飽飯,好完成下午的工作。

這種情況下,一個手提木耒,肩抗竹籃

身后還背著干糧袋的男子

就顯得極為突出。

——沒有妻子做飯,女兒又不便出門

何廣粟只能將朝食提前帶上

免得餓肚子。

說來,漢室對女子的禮教束縛還沒有那么嚴格

甚至可以說是近乎沒有限制。

與后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才能稱之為大家閨秀所不同

女子在漢初的社會地位

幾乎不亞于新時代——在漢室,女子是可以做戶主的!

與禮教昌盛的宋明亦有所不同的是,漢室百姓非但可以有‘父休妻’的情況,女子同樣可以一紙修書

將丈夫踹了

并毫不受歧視的組建新的家庭。

再嫁的女子在漢室也不會受到歧視,反倒會比初婚的女子更受歡迎——尤其是帶著孩子的!

這,就與時代背景有關了:相較于初次婚配,未曾‘證明’過自己生育能力的少女,無疑是有過‘成功經驗’的二婚婦女

更能承擔起此時大于天的‘血脈傳承’這個艱巨的任務。

而漢人又尤其終是血脈的傳承,極其敬畏祖先

且深信人死之后會在陰間繼續生活。

漢人最恐懼的從來不是死亡,漢律中最嚴重的懲罰也根本不是死刑!

漢人恐懼的

是死后以發覆面,無顏面對列祖列宗

沒有后嗣獻上祭祀血食

在陰曹成為孤魂野鬼。

而死刑在漢律中也并不算太嚴重——漢室的死刑

是可以光明正大到官府花錢贖罪,甚至以爵免罪、抵罪的。

此時的極刑,是腰斬!

或許對后世人而言,無論是被勒死,被砍頭,亦或是被攔腰劈斷,都是一個性質:死。

但在漢室的普世價值觀中,‘全身而死’和‘被劈成兩半’,差別比死和不死之間還要大!

此時的百姓普遍認為,人死后魂魄落入陰曹,且會保留死時的狀態,乃至于表情。

所以上吊死、投河死等‘全身而死’的死亡方式,都是百姓可以勉強接受的。

到了貴族階級,更是延伸出了逼格高高的‘吞金而死’。

而腰斬,便是漢人最恐懼的一種刑罰——在此時的漢人看來,被攔腰截成兩段,就必然會魂飛魄散,從此消失在天地之間!

也正是這個固有觀念,在漢室逐漸發展出非常愚昧的‘厚葬之風’:認為人死后依舊會存在的漢人,奉行‘誓死如奉生’的喪葬習俗,以求故去的親人能在冥冥中的時節過的更好。

何廣粟便是厚葬習俗下深受‘迫害’的典型之一——妻子的意外亡故,在讓何廣粟失去伴侶,整個家庭失去內部工作者的同時,將何廣粟家中本還算樂觀的經濟狀況一朝破壞。

如果妻子還在,何廣粟便不用將家中田畝的七成盡數賣出;坐擁百畝田地,再稍稍省吃儉用,何廣粟絕對有機會在有生之年積攢下小幾萬錢,給兒子留下殷富的家底,并讓女兒體面的嫁出去。

但現在,這一切都已破滅——家中三十畝田,根本養不活家里的三張口;不出意外,何廣粟這一生都要忙碌于生存。

如果不再遭遇變故,何廣粟也只能勉強保證將兒子拉扯大,送入軍中——立不立得功勛且不論,糧餉起碼能填飽肚子。

再加上家中僅剩的三十畝田,也能尋個親,將何廣粟這一脈傳承下去。

至于女兒,何廣粟則已經無能為力了···

即便當初女兒出生時,出生時日晚報了幾個月,但在今年開春之后,女兒也終是不可避免的被內史列入‘滿十六歲而未嫁’的晚婚名單,成為了內史屬衙的重點關注對象。

何廣粟甚至已經得到了明確的期限:如果到了夏五月,女兒還沒有嫁人,那何廣粟就要開始負擔起每個月一百二十錢(一算)的超高罰款!

看上去,一百二十錢并不算多,只是一石半粟米的價格;但對本就赤貧的何廣粟而言,每月一百二十錢的‘計劃外支出’,其意義完全不亞于借了高利貸···

如今的家中狀況,使得何廣粟只有兩種選擇:要么將女兒嫁給更為赤貧的閑人懶漢,要么,就是將女兒賣于高門,以為姬妾奴仆。

將女兒嫁給門當戶對的人家,就意味著對方家中也只有三十畝左右的農田;而成婚分家之后,女婿能分到多少,還得看他們家有多少兒子、女婿是不是家中長子。

即便女婿將來能有三十畝田,女兒嫁過去也未必能有什么好日子過——三十畝田,意味著一年不到百石的糧食產出(稅前);頂多能勉強養活兩口人。

等女兒剩下第一個孩子之后,女兒所要面臨的,恐怕就是被掃地出門,另謀親事···

出于對女兒的疼惜,何廣粟只能放棄這個選擇,而爭取將女兒送入高門之中,以求女兒能安穩的度過并不美滿的一生。

但不知為何,原本談好的田氏又一改往日作風,非但不再購買奴仆,更是揚言要將家中奴仆放出去一大半!

別無門路的何廣粟,只能接受這個結果,選擇···

逃避。

——自上吊未果,臥榻修養之日起,滿打滿算,女兒何奾已經有將近三個月沒有出過家門了。

而何廣粟之所以將女兒‘囚禁’在家中,則是出于一個極其無奈,又只能接受的最后選項:報斃。

若到五月,還是沒能找到解決方法,何廣粟只能向官府報告:女兒病逝。

這樣一來,內史自然不可能因為‘死去’的何奾沒嫁人而罰款;但自此,何奾的戶籍就將被注銷,徹底成為黑戶。

嫁人自是不用再想,最糟糕的狀況,就是何奾將自此深居家中,連街坊鄰里都不能再見···

“唉,若有戰事便好了···”

自安城門走出長安城,路過由新設強弩都尉部駐扎的南營,何廣粟不用發出苦澀的感嘆。

何廣粟年過三十,自是已經過了被納入長安兩軍,成為常備野戰軍一員的黃金年齡;但若有戰事,何廣粟曾經歷任于邊軍的資歷,絕對可以為他贏得成為‘別部’的機會。

而且現如今,原南軍已經正式改編為強弩都尉部;光從這個編制名稱來看,就可以知道此部,當以弓弩部隊為主。

何廣粟在隴右服役時,恰恰是材官!

無論是持重盾為弓弩集群提供防護,還是親自持弩機進行射擊,對何廣粟而言都不在話下。

當今在北軍和強弩校尉之間,又尤其看重強弩校尉部;一旦起戰事,強弩都尉部必然會奉詔出征!

屆時,何廣粟就能以‘故隴右都尉部材官伍長’的身份,正式成為漢室中央軍的一員——哪怕是暫時性的。

戰爭,算是何廣粟如今所面臨的局勢最好的解決方案了。

只要以材官的身份參戰,何廣粟就有信心分潤到一定的軍功——哪怕沒有爵位,也能有大幾千錢的收入。

若是不幸亡故,更是不用擔心喪葬之事——太祖高皇帝律令:凡軍士戰亡,一應喪葬之事,包括但不限于棺斂衣衾(qīn)等,俱由上官負責!②

與此同時,還會有一筆相當不菲的撫恤送到家中,有了嫁妝,女兒便也不愁找不到好人家。

至于兒子,更是有可能被圣天子召至上林苑養魚,并最終成為光榮的禁軍一員!

想到這里,何廣粟就不由黯然神傷起來:上倉為何獨薄吾一人?為何不送來一場解救家庭的戰爭?

“該上田埂咯”

“再如何看,爾也無從入得強弩都尉。”

一聲溫和的呼喚聲傳來,方將何廣粟神游的心緒拉回;回過頭去,就發現鄰居何伯駐足而立,牽著兒子何未央,等候自己。

低下頭,何廣粟才發現自己不知何時,已經站在了南營外百步處,再靠前一點,恐怕就會被營內射出的箭矢呵止。

正當何廣粟無奈的低下頭,準備回到前往田畝的土路上時,就見一騎自對面飛馳而來。

“避!避!”

因心緒飛散而走出土路的何廣粟自是逃過一劫,在道內側身等候的何老頭,確實差點被那飛馳而來的騎士撞翻在地。

慌忙上前,確認兒子和老何頭沒事之后,何廣粟便滿是怒火的回過神,正欲呵斥,就如被施樂定身術般,呆愣在原地。

那騎士身后的黑色角旗,亦是在緩緩升起的朝陽中,發出令人膽戰的光芒。

“一,二,三···”

數清騎士背后的角旗數量之后,還沒等何廣粟算出,就聞一聲高亢的吼喝聲自一旁的南營外傳來。

原本空無一人的道邊,突然站起一個便是灰塵的士卒,向著營內撒丫跑去。

“速稟都尉,關東八百里加急!”

看著那軍士遠去的背影,何廣粟顧不上詫異于南營的哨位分布,只癡楞的稍抬起頭,望向頭頂紅透半邊的天空。

“太一神,顯靈了?”

PS1.武伯倫編著《西安歷史述略》中記載,漢長安城周長六十五里,高三丈五尺,底寬一丈五尺,頂寬九尺;這一段描述,均已漢時的度量衡為單位。即:長安城周長約二十七公里,高八米,底寬三米余,頂寬近兩米。

但從《三輔黃圖》以及《資治通鑒》所記載的長安城建造時常、勞役人數來判斷,長安城應該比《西安歷史述略》所記載的要稍大一些,對漢長安城遺跡的考古研究,也同樣證明了這一點。

不過具體參數,佐吏沒能找到準確可考的資料,所以暫且以并不十分準確地《西安歷史述略》記載的數據為主。

至于漢長安城百姓數量,則是在西漢末年的記載上乘以百分之八十取得,畢竟王朝建立之初,都城人數相對較少也比較合理。

2.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解》中所錄之《亡律》記載: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衾棺斂,轉送其家,祀以少牢,長吏視葬。

譯:有戰士陣亡,上官應該負責喪葬服飾,棺材靈柩以及斂尸等事務,將烈士遺體送回其家中,送上少牢規格的祭品(豬羊各一),并且主官親自參加葬禮,確保以上條例完成。

而根據佐吏多方查閱,最終發現這條律令并非蕭何編訂漢律才有得,而是早在劉邦尚為漢王的楚漢爭霸時期,就被劉邦推行的烈士撫恤方案。

從這一點來看,歷史研究者說項羽小氣、吝嗇或許略失偏頗,但說劉邦‘對手下大方,懂得邀買人心,照顧士卒’是有史實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