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小鎮長

1106.面子是自己掙的(2/5)

王博抽出刀轉頭望去,情況比較樂觀。㈧㈠8⒈

這些野豬長得雖然膀大腰圓看起來威風凜凜,實際上銀樣镴槍頭,它們只是相貌嚇唬人,戰斗力一般般。

也難免,它們是家豬的后代,返祖現象只是讓它們外表變得和祖先差不多,實際上戰斗力差遠了。

在新西蘭,野豬沒有對手,平時在山上它們是吃草的,不怎么打架,自然也不擅長打架。

而獵犬們雖然體重比野豬差得多,可是它們接受過專業訓練怎么獵殺這種大型獵物。

就像是一群少年刺客遇到了一位愚蠢的巨人,他們要是正面硬干,依然不是巨人對手,可要是聰明的利用自己擅長的殺戮技巧來戰斗,只要不被巨人攻擊到,它們并不落下風。

壯丁和女王起身后又沖向一頭野豬,故技重施,齊心合力拖住了野豬的后腿。

王博迅通過沙盤摁在野豬的后腰上,將它一把摁倒在地。

遠處倒吸涼氣的聲音響起,在其他人看來,是壯丁和女王將這頭野豬給拖倒了。

王博就跟劊子手一樣,上去摁住野豬的腦袋,揮手一刀剁下。

‘唰咣!’悶響之后,野豬頭又被砍了下來!

連番殺戮之下,殘存的野豬嚇壞了,它們本來也沒有多高的斗志,只是一窩蜂跟著上而已,這會被王博連連攻擊,嚇得轉身就跑。

它們塊頭很大,力氣也很大,逃跑起來獵犬們阻擋不住,只能在后面汪汪汪叫喚。

壯丁和女王想去追,王博喊了一聲:“草,停下!”

兩條狗頓時停下腳步,其他的獵犬看到這一幕,也紛紛停下了追趕的腳步,并不用主人下令。

這意味著,它們臣服了壯丁和女王,認同它們為領頭狗。

王博的目的是解除危險,他可不想看到這些富豪、貴二代在自己地盤上出事,至于這些野豬,倒沒必要趕盡殺絕。

當然殺了也就殺了,這片林場他準備開出來做旅游路線,有野豬總歸是一個安全隱患,他得組織人上山清除野豬威脅。

壯丁和女王跑回來,王博拎著狗腿刀往后走,他低頭看了看,一身豬血、腥臊氣濃重,頓時忍不住又爆了句粗口:“草!”

后面一群人呆呆的看著他,包括在戰場上立過戰功的蘭開斯特也一臉震撼。

看著滿身血污的王博向他們走來,溫迪回身舉起拳頭,后面的威廉士反應神快,揮手就是一巴掌。

“雪特!”

威廉士幸災樂禍的笑:“是不是很疼?喏,你不是在做夢,我幫你證明了,你不用謝我。”

“我踏馬當然知道這不是做夢,我是想揮舞拳頭喊一聲‘萬歲’,瑪德你個蠢貨竟然打我!”溫迪氣急敗壞。

一行人看王博的眼神就跟看外星人一樣,蘭開斯特吞著唾沫問道:“你干掉了它們?你干掉了四個野豬?”

王博聳聳肩道:“是我們,壯丁和女王來幫我了,話說你們有沒有帶換洗衣服的?我想換一套。”

“城堡就在身后,你還是回去洗澡換衣服吧。”蘭開斯特說道,“不過先別走,先讓我好好瞧瞧,我的天,你簡直就是戰神!”

“剛才你怎么做到的?”薩米爾也問道,“你怎么能那么厲害!你砍掉了那么多野豬頭!難以置信!”

一名富二代懊惱道:“可惜我沒有開錄像機,我應該拍下這一幕的,這絕對是人類野戰極限!”

毫無疑問,王博先前的表演震撼到了一行人。

就像壯丁和女王成為了獵犬的領頭狗一樣,這一場惡戰下來,王博在這些貴二代里也有了獨特地位。

雖然蘭開斯特邀請他們來落日鎮玩,雖然他們知道王博在落日鎮投資巨大,可是這些人個個出身高貴,他們明面上彬彬有禮、熱情和善,實際上一個比一個眼高于頂。

王博的財富和人脈資源相對他們家族來說,并不算多,所以他們之前頂多將王博當做了一個可以平等交流的朋友。

但是這一刻,他手刃了四頭野豬后,這些貴二代對他刮目相看了。

在地位、財富相近的前提下,更強大的暴力和戰斗力往往是男人獲取更高地位的最有效手段。

男人的血脈里永遠流淌著尚武好勇的細胞。

“這真是太讓人震驚了。”事情結束好久一行人還在感嘆。

王博道:“你們過獎了,伙計們,這些野豬和歐洲大6上那些不一樣,沒有那么可怕,你們的獵犬毫無損傷就是一個明證。”

“我們的獵犬接受野戰訓練的時候,先學會的就是保存自己,所以它們沒有受傷很正常,它們也沒有殺傷到野豬。”威廉士說道。

王博搖搖頭笑道:“好吧,隨你們怎么想,我要回去換衣服了,同時我會帶上鍋子過來,誰有興趣留下吃燉野豬肉和烤野豬肉?”

“會不會有寄生蟲?腥氣也有些重吧?”一名富二代笑道。

一行人用鄙夷的眼神看向他,那富二代急忙擺手:“哈哈,我開玩笑的伙計們,我當然要享受這一切,這可是很罕見的機會。”

“你們可以繼續尋找黑松露,我先回去,必須得清理一下。”王博笑道。

洗澡、換衣服,帶上烤爐和高壓鍋,他重新回到山林。

等到他回到眾人所在的地方,天色已經接近中午可以吃午飯了。

蘭開斯特等人看到他來了,立馬走了過來,將他拱衛在中間,由此看出他的地位變化,已經成了核心人員。

這些人可都是白種人,天生有排外的情緒,這樣他們還認可王博的地位,由此可知先前一幕對他們產生的震撼有多大。

山林里有溪流,這是山林之心升級后帶來的一條山泉,泉水清澈,涓涓流動,泉水的水勢還挺大的。

幾只野豬都是被利刃斬斷腦袋而死,血液早就流光了,這樣豬肉沒有沾血,味道是最好的。

王博挑選了一只直接被自己斬的,而不是被獵犬們撕扯過的,這樣即使有細菌,細菌也比較少。

蘭開斯特等人不在意,不過那兩位富二代看起來有點養尊處優,他還是尊重人家一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