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窟里,橫七豎八地躺著二十來個小孩,一片薄薄的破了幾個洞的獸皮蓋住七八個小孩,其他沒被蓋住的孩子,要么有自己的獸皮被,要么就縮在一旁。
不管是有被子蓋的還是就這么縮在邊上的孩子,都睡得很沉。
因為許久沒做過清理,睡的人又多,洞里有一股難聞的氣味。
周圍鑿出來的通風口處有陽光透進,勉強讓陰暗的洞里有了些許光亮。
洞內靠邊上的一處,通風口下方,一個穿著破爛獸皮的小孩子睡在那里,不過,與其他小孩不同的是,在他旁邊還睡著一只快跟他差不多大的大狗。
邵玄睜開眼,看看已經照到肩膀處的陽光,揉了揉眼睛,爬起來收拾身下鋪著的干草。見到邵玄的動作,旁邊那只原本閉著眼睛的大狗就迅速起身,乖乖蹲在旁邊,以便讓邵玄將剛才壓著的干草收拾起來。
捆好干草之后,邵玄一手提著那捆干草,一手牽著狗繩,走出洞口。
邵玄莫名其妙來到這個如原始部落一般的地方,成為這個位于荒山野嶺中的部落里的小屁孩已經大半年了,這具身體的原身很瘦弱,大概是生病沒能熬過來,再不習慣這具身體,也只能咬牙撐著,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邵玄從沒想過會真的來到這樣一個地方,這里跟曾經所了解的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有很大的不同,這里的人外貌看起來沒多特別,但本質卻不然。
見過一個普通人單手托起水缸大的石頭還能屁事沒有地在街上遛彎嗎?
見過普通人不借助其他工具一躍三層樓高,從十來米的樹上跳下來還能穩穩站住嗎?
反正上輩子邵玄沒見過,這輩子……每天都能見到!
至于剛才出來的那處石窟,原名叫“伏牛洞”,因為洞看上去像是一只被揍趴下的牛,名字是被當年部落的“巫”取的名。
不過近千年過去,歲月更替,部落繁衍生息,都在外面自建房屋了,這個洞最后被用作收留部落的孤兒,從而也被部落的人們稱為“孩兒洞”,那里住著的孩子都是沒有親人照料的,部落的人也不愿意收留,總的來說,“孩兒洞”就是部落里的孤兒院。
邵玄來到這里之后,就沒有見過其他部落的人,聽說,這處山脈就只有他們“炎角”一個部落。
孤立的部落,自給自足的生活。
牽著狗,邵玄慢悠悠走著。
沒多久就見到一個個大小不一的木屋,其中也有部分是用木頭和石頭、草泥等造的,相比起前者,木石建造的屋子要稍微大一些,看上去也要堅實一點,這些屋子算得上是近山腳這一帶的豪宅了。
不管是那些木屋還是木石“豪宅”,在邵玄看來都是簡陋得不像話的建筑。不過,在這里呆久了之后,邵玄還挺渴望有個屬于自己的木屋的,只是,現階段無法實現。
這個時候,已經有人出來了活動了,男人們已經拿著自己的石制工具出來打磨,方便下次狩獵的時候將石刀帶出去,女人們也有自己的活,縫制獸皮、曬制食物等。
邵玄經過的時候不少人視線往那邊飄,不是看邵玄,而是盯著邵玄牽著的那生物,眼中帶著貪婪垂涎之色,咽著唾沫。
在他們眼里,邵玄牽著的就是一大塊肉,足夠他們吃幾頓的,早起勞作還餓著肚子的人眼睛都綠了。
但大家在看到那只脖子上戴著的東西之后,還是不甘地忍住了過去搶奪的意圖。那是“巫”的紋牌,意味著那只是巫的東西,他們不敢動。
在他們眼中,邵玄也就是幫巫看著那匹狼而已。是的,跟在邵玄身邊的其實是一匹狼,生于山脈之中,只不過它幼年時候被一位部落里外出狩獵的戰士碰到,帶回來給邵玄吃,而恰好那時候部落的巫經過,留下了一塊帶著巫紋的紋牌,便離開了,邵玄給那匹狼取名為“凱撒”,也是邵玄上輩子養過的狗的名字,他將凱撒當狗一樣養在身邊,直到現在。
這里的人思維很奇怪,明明相當敬重巫,見到巫給了一塊紋牌與邵玄之后,對邵玄的態度卻并沒有多少轉變,只是忍著不去將凱撒宰了吃而已。
至于其他的,該咋咋地,畢竟巫也沒說讓大家去幫邵玄。
巫那樣的大人物,哪有時間去理會個孩子,時間一長,大家也就習慣了有這么一個帶著狼的孩子了,凱撒從一個牙沒長齊的幼崽到現在這么大,巫就沒再出現過。
只不過讓近山腳區的人納悶的是,邵玄為什么叫凱撒狗?
狗又是什么?
這個疑問并沒有持續多久,因為大家沒去在意了,懶得去在意,去忙更重要的事情——食物。
邵玄對于周圍的視線已經習慣,若無其事地牽著凱撒繼續走,部落里的人就算貪婪也不會去搶巫的東西,就如石麒說過的那樣,巫在部落里的地位相當高。
至于為什么那位居住于山上那片“權貴區”、地位在部落數一數二的巫,會給邵玄這個睡“孩兒洞”的存在感低微的人一塊貴重的紋牌,歸結于邵玄當時提過的一個詞——“飼養”。
原本那時候邵玄說的是將還是個小狼崽的凱撒養大一點再吃,而碰巧經過的巫聽到了,讓邵玄將它養大,為了防止部落的人去搶奪,巫留下了一塊紋牌,牌子被套在凱撒脖子上。
那位“巫”對于飼養很感興趣,但這大半年來那老頭卻從未出現過。所以,邵玄對于那老頭的印象是——不負責任的老神棍。你們以為養狼很容易嗎?每天被周圍那些眼冒綠光的人盯著,沒個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早就成神經病了。
總而言之,養凱撒完全因為一個偶然。
生活何其艱難!雖然孩兒洞那邊食物都是由部落解決,但還是餓啊。
邵玄無奈地嘆了口氣,看向前面,然后眼角一抽。
前面有個人扛著根石棍,那石棍兩米來長,形狀如棒球棍一般,卻比棒球棍粗得多。
這玩意兒夠厚重,按邵玄上輩子的標準來講,就算能扛起來也相當吃力,但那人卻像只是扛著個普通鋤頭似的輕松,慢悠悠打著哈欠往山上走,大概是要去跟他們狩獵隊的人商議狩獵的事情。
這就是這里的人,正常人。至于邵玄,他現在屬于尚未覺醒圖騰之力的弱勢群體,等他成長到十歲左右覺醒了圖騰之力,才能算得上是部落里擁有外出狩獵能力的普通戰士。
圖騰之力,是部落衡量能否成為狩獵戰士的唯一標準。
至于到底什么才是圖騰之力,邵玄不清楚,也許到時候就能明白了。
此刻,走在邵玄前面的那位一副沒睡醒樣子的大叔壓根沒察覺到他穿著的獸皮做成的皮短褲快滑到膝蓋了,光天化日之下若無其事地遛鳥。周圍的人見到也沒啥反應。
邵玄忍了忍,還是出聲道:“前面那位扛棒子的大叔,你皮褲掉了!”
走在前面的人在邵玄喊第三聲的時候才打著哈欠轉過身,往邵玄那邊掃了眼,視線在凱撒身上停留了約莫半分鐘,才垂頭看看滑落的褲子,然后淡定地提褲子,系皮繩,繼續扛著棒子往山上走。
邵玄沒再多嘴了。
對部落里的人而言,禮義廉恥?那是什么玩意兒?能吃?不能吃你說個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