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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索要賠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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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婉婷看到了高陽,然后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既內疚又憤怒。

內疚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就是之前還在埋怨高陽沒去接她,結果高陽正面臨著生死。

第二個方面,高陽之所以被人報復,說到底還是因為高陽幫她導致的麻煩。

至于憤怒,那就更不用說了,于是她第一時間給她的律師劉享東。

就在剛剛掛了電話,海瑤帶著陳凱走了進來。

溫婉婷也不顧什么大小姐身份了,直接上去就是一巴掌,然后覺醒天賦技能九陰白骨爪,對著陳凱臉上身上就是一頓招呼。

看的海瑤嘴角直抽搐,不過她也就是象征性的伸手阻撓一下。

其實這種事情她剛才也想干,但是她的身份不允許,所以現在溫婉婷做的事也就相當于幫她在做,如何會去阻止?

就這樣,陳凱臉上,身上被抓的到處都是血痕。

其實這件事情到這里基本上已經就結束了,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該定罪就定罪。

但是,這不是普通的打架案件,這已經上升到了重大刑事案件。

上面很重視的好不好?

劉享東直接代表高陽提出了訴訟,以故意買兇殺人罪將陳凱告上了法庭。

次日~

溫婉婷的辦公室里,此時這里一共有五個人,溫婉婷,高陽,還有劉享東。

另外兩個人就是陳大海和他的律師了。

“溫總,這件事情都是我們的錯,你看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們愿意賠償高先生一切損失。”

溫婉婷沒說話,因為這個時候輪不到她說話,她不是當事人。

再說,就算她是當事人也不會說話,因為有劉享東在。

“陳總對吧,你兒子陳凱,買兇殺人未遂,這個罪名已經成立,你知道這個罪名代表著什么嗎?”

說話之人正是律師劉享東。

這時候陳大海的律師也站了出來。

“劉律師,陳凱只能算是買兇傷人未遂,不能定性為買兇殺人。”

劉享東笑了。

“陳律師,何為買兇傷人未遂?”

“我相信你跟我一樣是懂法律的,七個人帶著刀棍等兇器,對我當事人進行毆打,還讓我當事人受傷。”

“如果不是警察及時趕到,我的當事人恐怕已經兇多吉少了,你說這是傷人未遂?”

“未遂是指有動機并未實施行動,或者正準備行動,但還未得手,這叫未遂。”

“這個從我當事人的行車記錄儀可以看得出來,對方七個人是拿著刀槍棍棒追著我當事人進行圍毆。”

“這已經在行兇了,何來未遂一說?”

這……

陳律師很顯然不是劉享東的對手,主要一方面原因就是現在證據確鑿,有人證物證,想狡辯都很難。

劉享東的話還在繼續。

“就算是雇兇傷人,而不是殺人,根據我國律法,雇兇傷人可以比照故意傷害罪既來量刑標準予以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陳凱這遠遠超出了故意傷人的范疇,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以故意買兇殺人罪將陳凱送去監獄。”

“就算是殺人未遂,這得判多少年你們應該清楚吧?”

“另外,這次買兇費用巨大,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危害,恐怕還要罪加一等。”

劉享東一邊說著,一邊給了高陽一個安心的眼神。

陳大海渾身打著哆嗦,他就這么一個兒子,這要是坐牢……

“溫總,我求求你了,我愿意賠償。”

陳大海只能求溫婉婷了,劉享東是溫婉婷的律師,只要溫婉婷撤訴,這罪名就可以減輕。

最多就是買兇傷人未遂,這樣一來加上自己的運作,估計也就是刑事拘留,然后罰款賠償的問題。

可一旦罪名坐實,那么就要坐牢,拘留和坐牢完全不是一個概念,這是一輩子的污點。

“陳總,我想你一直搞錯了一個問題,這件事情跟我一點關系都沒有,我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受害者,更不是律師。”

“你好像搞錯了對象吧?”

溫婉婷的話讓陳大海一下子反應了過來。

“高先生你看能不能撤訴,我愿意賠償!”

高陽在思考,他不太懂法律,不過聽到剛才劉享東說的話,他也大致明白了一些。

“陳先生,這個我需要商量一下,另外我現在渾身疼痛,你看這樣行不行。”

“你先回去,等我想好了我在給你答復,最遲今天下午,你覺得如何?”

陳大海沒轍了,只能帶著律師離開。

陳大海二人一離開,高陽就開始詢問起來。

“劉律師,如果我們打官司能讓陳凱進去多久?”

劉享東想了想道:

“我國法律是沒有故意買兇殺人這條罪名的,只有買兇傷人這條罪名。”

“根據這起案件的情況,最終的結果無非就是兩種,一種雇兇傷人未遂和雇兇傷人。”

“無論哪一種,最高也就是三年以下,這還是對方不請律師不訴訟的情況下。”

“首先一點,高先生并沒有明顯的外傷,從這一點來看情節還不算嚴重,也就是未遂的邊緣游走。”

“不過已經有了肢體接觸,那么就可以定性為買兇傷人,而并不是未遂,所以最終我可以保證讓對方坐一年牢。”

“想再多很難,因為對方律師也不是吃素的,另外一個就是賠償問題。”

“比如醫藥費,休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還有車輛維修費等等。”

高陽皺眉了,這個一年很不滿意,雖然對方坐了一年的牢,確實的,名譽和其他方面有損失,但是對自己這邊一點好處都沒有。

“那如果我們答應和解呢?”

“我可以申請多少賠償,陳凱又需要承擔什么后果?”

劉享東這次沒有立即回答我,而是在思考,這一思考差不多有五分鐘。

“高先生,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可以申請5001000萬的賠償,當然對方估計不會給,但是我們要這樣要求。”

“最終的話,我估計500萬應該不成問題,至于陳凱差不多也就是拘留一到三個月而已。”

“另外他們再走走關系最多也就一個多月。”

高陽糊涂了,三個月和一年也沒啥區別啊,換成別人肯定會選擇坐一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