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當天,三崽帶我閃婚千億隱富

第299章 她執著的想要和她再續前緣

第299章她執著的想要和她再續前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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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母明白,兩個小丫頭這是在替傅祈風說好話。

他們一直被別人叫野孩子,肯定迫切想要一個親生父親出現。

而現在,他們的親生父親終于出現了。

而且人長得很帥,還很紳士,孩子們自然是喜歡的。

“可現在媽咪和傅爸爸結婚了,媽咪不會再喜歡他了。”

夏梓鐸繃著小臉,給兩個妹妹潑冷水。

兩個小丫頭都是一臉糾結。

蜜蜜迸了一句小奶音:“媽咪要是能喜歡兩個爸比就好了。”

夏母:“……”

那他們的媽咪估計要被萬人唾棄死了。

外面。

傅祈風看著夏初俏臉清冷,問道:“初初,你在生氣?”

夏初對上他無辜委屈的眼神,秀眉微擰。

“你為什么要跑去和孩子們相認?”

傅祈風溫聲道:“初初,我是他們的親生父親,我想見見他們有錯嗎?”

夏初沉了口氣,“我理解,但你是不是該事先通知我一聲,讓我做好心理準備?而不是這樣冒冒然前去和孩子們相認!”

傅祈風凝著她,“初初,你在怕什么?怕我把孩子們帶走嗎?”

夏初直視著他,“你會嗎?”

傅祈風:“我想把你和孩子們一起帶走。”

這話,又回到了最初的討論點上。

他執著的想要和她再續前緣。

夏初面色清冷,“二弟,你要我說幾遍?我已經結婚了,我現在是你嫂子。我很愛我老公,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了,你能不能理智一點?”

傅祈風道:“我是不理智,那你呢?初初,你能不能別那么自私?你想過孩子們的感受嗎?”

“我是他們的生父,如果他們想要和我這個親爸爸在一起呢?難道你自私的不顧及他們的感受嗎?你希望他們一直被別人說成是沒爸的野孩子嗎?”

他看出來了,兩個小丫頭明顯對于他的出現很興奮。

說明他們心里是很渴望真正的父親出現的。

雖然他不是,但不妨礙他可以利用這一點。

夏初紅唇緊抿,想到了之前的事。

兩個小丫頭雖然很喜歡傅靳夜,但同樣心思敏感的說了一句,他不是他們的親爸比。

在他們的內心里,確實是很渴望真正的父親出現的。

傅祈風看出了她的遲疑,唇角微勾,伸手握住了他的肩膀。

“初初,我知道你是個好媽媽,不然當年也不會背著罵名獨自一人生下三個孩子。既然你是愛他們的,那能不能一直愛下去,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

男人黑眸深深,言詞中肯。

夏初看著她,只覺得這個男人挺可怕的。

因為他一直在PUA自己。

夏初掙開他的手,組織了一下語言。

“二弟,我是很愛我的孩子們,但我不認為我和阿夜離婚,再和你組建家庭就是對孩子們好。”

“你忘了你母親嗎?當年你不愿意站出來,不就是因為有一個強勢的母親嗎?”

“你現在就不怕她反對了?我這樣的女人,怎么配得上你這個冰清玉潔的傅家二少?”

聞言,傅祈風微微一笑,“這個你不用擔心,我已經和我媽說清楚了,她不會再反對了,除非她想永遠失去我這個兒子。”

他的黑眸里閃過一絲篤定。

夏初道:“就算如此,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傅祈風臉上的笑意微頓,“為什么?”

夏初道:“誠然,孩子們是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我不認為兩個不相愛的人,能給孩子們帶來一個快樂的童年。”

“他們雖然單純,但在一天天長大,也是有思想的。如果我不快樂,他們會感受得到,也不會感到快樂的。”

“雖然你是他們的親生父親,但我老公并不比你差。他是個好男人,會把孩子們視如己出。”

“二弟,如果你真的是為孩子們好,就不要再和我糾纏不清。我們可以約法三章,在不妨礙彼此的前提下,共同撫養孩子。”

她很冷靜。

在回來的路上,她就在思考該怎么做。

共同撫養孩子,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解決辦法。

傅祈風的胸口微微起伏。

“不相愛的兩人?初初,你不是回憶起來了嗎?我們怎么就不相愛了?”

夏初抿了抿唇,別開了眼。

“那是四年前的事了,現在的你對我來說就是個普通朋友,我對你無感。”

傅祈風的心頭一陣鈍痛。

“你對我無感?初初,我為了替你討回公道,重傷昏迷了兩年,你竟然說對我無感?”

夏初手指微蜷,抬眸看著他,“所以呢,你是想挾恩圖報嗎?可我并沒有要你為我做什么。如果當年我知道你會為了我去冒險,我一定阻止你!”

傅祈風定定地看著她,眼里閃過一絲慍怒。

“說了半天,你就是自私!你最愛的人是你自己吧?你只管自己快樂,你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孩子們的痛苦之上!初初,你會后悔的!”

夏初道:“我說了,我們可以約法三章,我不會阻止你和孩子們親近的,我們可以共同撫養他們。”

傅祈風靜靜地看著她,“說來說去,你就是舍不得離開我大哥!他就那么好嗎?你和他認識才多久,你了解他嗎?從一開始他就欺騙了你不是嗎?”

夏初回道:“你說的沒錯,他是從一開始就欺騙了我,但我相信緣分。我和他有緣,他就是我想要共度一生的男人!”

女人一臉平靜,哪怕就在眼前,卻似乎隔著十萬八千里。

傅祈風看著她清麗的眉眼,有些恍惚。

夏初不知道,他和她其實早就認識了。

記憶里,她是個愛笑又溫暖的女孩子。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清冷理智。

認識她的那一年,他十歲。

跟著母親去參加一個酒會,被迫營業。

母親把他當成踏入上流圈的戰利品,卻不知道那些貴婦們在背后如何嘲笑諷刺她。

連帶著貴婦們的孩子們也一樣嘲諷奚落他。

那一次,他又被幾人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公子哥們,堵在宴會廳的后花園里肆意謾罵。

他沒再忍耐,憤怒的把其中一人給打了。

隨后就快速溜出了酒店,獨自一人漫無目的在街上走著。

那年的冬天很冷很冷。

他只穿著單薄的小西服,又冷又餓。

可他不想回去。

酒店的后面有一條賣小吃的小巷子。

烤紅薯的香氣勾得人直咽口水。

他抱著雙臂朝那邊走去,卻在過馬路時沒注意看路,被一輛電瓶車帶倒了。

車主怕被碰瓷,罵罵咧咧的跑了。

他從地上爬起來,發現自己的衣服被刮破了,膝蓋和手臂一陣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