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印王座

第二百三十八章 圣殿大比(上)

譚丸來到圣城巴經有一段時間了,為了能夠在圣殿大比中有所建樹,她最近正在最后沖刺。明天比賽即將開始,還是李正直強行要求她必須要出來走走,放松一下精神。她這才走出圣盟總部,在外面閑逛。

就在剛才,她無意中看到了這名站在告示前的白衣青年。以她對魔法元素的敏銳感知,頓時就發現了這名白衣青年非同尋常的一面。

那是一種很特殊的感覺,他站在那里,看上去是人類,可是,在她的感知中,這個男人卻像是一團光,一團柔和的光,沒有任何實質的存在似的口那份柔和的光芒,給人一種特殊的沉靜。十分舒適,就連她因為即將參賽的緊迫感,在看到這名青年的背影后,都放松了許多。

這顯然不是普通人能夠擁有的。青年的特質極大程度的吸引了譚丸,她這才走過來,企圖試探一下。

毫無疑問,這一定是一名光屬性的強者,從他那簡單的衣著來看,應該也不是魔法師。難道他是一名牧師?如果換做戰士、刺客或者是騎士,光元素應該遠沒有這么柔和才對。

可接下來發生的一幕,卻令她心中狠狠一震。

她發出的風元素并不強烈,目的只是要破掉這白衣青年站在那里的寧靜而已。只要他身體被風吹的一晃,那份沉靜的感覺顯然就要被打破了。

但是,令譚丸震撼的是,當她釋放的風元素到了那白衣青年身后的時候,就那么悄無聲息的潰散了。化為一股清風,圍繞在他身邊盤旋而上,升入空中消失不見。

那個家伙分明什么也沒有做啊!可我的風元素為什么會臣服于他的氣息?只是氣息,而沒有任何靈力輸出啊!

譚丸心中充滿了不解,可越是這樣,她就越感覺到這名男子的神秘。

下意識的上前幾步,拉近了自己與他之間的距離,譚丸抬手向那白衣青年背上拍去。

她畢竟沒有惡意,這一次,手上也沒有帶出任何風元素但靈力卻內蘊于掌心之中,以她現在的修為不需要吟唱咒語也能夠隨時施展出強大的魔法。

但是,這一次那青年卻動了。身體輕輕一閃,平移三尺,譚丸這一掌頓時拍在空處。而那白衣青年也隨之轉過身來。

“好久不見了,譚丸。”

青年身材高大他這一轉過身,譚丸自然就看到了他的容貌。她的身體劇烈的顫抖了一下,目光幾乎是瞬間就變得呆滯了。

那是一張英俊的過分的面龐,金色長發整齊的收束在腦后一雙澄澈的毫無雜質的金色眼眸中,帶著溫和的笑意。他的笑容是那么純凈,一如他身上所散發的氣息。

是啊!近五年的時間不見了,他變得更加高大,也更加沉穩、成熟。他的面龐多了幾分剛毅,少了幾分五年前的青澀。如果要讓譚丸來形容他的氣質,譚丸能夠想到的,就只有完美二字。

是他,怎么會是他?他不是早已失蹤了么?

對這張英俊的面龐,譚丸的記憶實在是太深刻了。她四年多的拼命修煉不就是為了有一天能夠超越他么?

失蹤的他出現了,真的出現在了自己面前時譚丸卻發現,自己的心跳明顯在加快著。這個仿佛本身就是光的男人,在自己心中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替我向李殿主問好。”白衣青年向譚丸點了點頭后,緩步而去。

譚丸站在那里足足呆滯了數秒之后才猛然回身,可那白色的身影卻已經完全消失不見了。

“是他么?真的是他么?我不是在做夢吧。”譚丸喃喃的自言自語著。她曾經想象過很多次與他再次相見時的場面她刻苦修煉的目標不就是為了追上他的步伐么?可是,當她真的再次見到他的時候,卻突然驚覺,自己和他之間的距離似乎更遠了。為什么看著他,有種看到老師那種神秘而深邃的感覺?只是老師的深邃更加直接,而他的那份神秘卻更加悠遠。

如果真的是他回來了,那老師的計劃?想到這里,譚丸驟然色變,幾乎是毫不猶豫的轉身就跑,一個鳳翔術施加在自己身上,化為一縷青光轉瞬間消失不見。

清晨。

黎明的曙光從遠處東方漸漸升起,當那一抹魚肚白剛剛接替了深藍色的天空掌控權時,圣城卻已是一片熱鬧的景象。

圣盟大試煉場周圍,除了幾條專門的通道之外,早已被圍得水泄不通。盡管在民眾之中,絕大多數人都只能留在外面。

但是,在圣盟大試煉場外圍,會有十面魔晶屏,實時轉播圣盟大比的情況。

魔晶屏投影技術早就已經實現,但卻很少使用,因為其消耗能量太過巨大。一枚七階魔晶也只能堅持不到半個時辰就會耗光能量。只有用九階魔晶,才能維持長時間的使用。可一旦將九階魔晶投入到魔晶屏中,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破損。也就是說,想要讓這十面魔晶屏持續轉播,那么,就是十枚九階魔晶的消耗。九階魔族的獵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啊!這可是一筆相當巨大的財富。

這些早早就來到圣盟大試煉場周圍的民眾,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更接近魔晶屏,也能更清楚的看到這十年一度的精彩。

為了圍護圣城的秩序,分離人流,在圣城其他一些地方也設有總計二十面魔晶屏口六大圣殿更是出動了近兩萬職業者維持秩序。但毫無疑問,作為真正的比賽地點。幾乎所有人都愿意到圣盟大試煉場這邊來。

距離第一天比賽開始還有一段時間,但這里卻早已被興冇奮淹沒。有些人私下里甚至在設置各種各樣的賭局,有賭六大圣殿第一輪積分的,有賭六大圣殿第一輪排名的,還有賭第一輪冠軍的。各不相同。

這兩章大家別嫌字數少,我一塊發出來,當一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