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神

第50章 別把公證不當錢途

第50章別把公證不當錢途

第50章別把公證不當錢途

11月底的一天,田海茉親自去了一趟本市的公證處,還帶上了剛剛被馮見雄從金陵喊來的馬和紗。

她是受了馮見雄的吩咐,來為公司和馬和紗個人的宣傳資源、被競爭對手虛假濫用取證的——在“優品鋪子”的官網以及他們的淘寶店上,有多處侵犯了馬和紗個人肖像權,以及《舌尖》里面截圖素材的宣傳資料。

考慮到網上資源容易被撤下、不便取證。所以凡是懂行的苦主,都知道發現侵權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公證處公證、確認“某年某月某日,某網站/網店上有什么什么廣告圖片”,免得對方發現之后就撤下去,毀尸滅跡。

如今的馬和紗雖然有些忙,經常接到廣告拍攝的活兒,不過聽說是馮學長的事情,還是義不容辭地來配合了。

才一兩個月沒見,她的打扮看上去又精致、典雅了一些。氣質也更加沉穩,一看就是對自己的出名有點習慣了。

距離《舌尖上的華夏》在央視下播,已經過去20天,連重播也結束了。各大頭面的視頻網站都沒敢立刻跟進盜版這個資源,準備再觀望一下。

不過niconico視頻網倒是一點都不虛,如前所述,劉炎早就讓董菲菲的號以“第三方”身份up了這部紀錄片,而網站方就假裝“疏于監管、沒發現”這個資源盜版侵權,繼續放在那兒。

如今n站上的《舌尖》盜版資源,短短一個多月的播放量已經達到了幾千萬次,到年底絕對可以過億,儼然已經是n站上第一火的資源了。(其他更多人看的資源當然也有,但那些資源優酷和土豆也有,不是獨家,所以n站沒什么優勢。)

而且,片子激起了全國吃貨的彈幕大討論,帶節奏帶得飛起。

吃辣吃川菜的辱罵淮揚菜吃甜、娘炮;粵菜吐槽北方人粗鄙、有辱華夏飲食文化,簡直不配算中餐;淮揚菜反罵川菜民工向、土逼,不一而足。

激得各黨紛紛呼朋喚友來注冊n站賬號發帖對罵,試圖用“嗓門大就是有理”的辦法壓倒對方。

n站官方為了怕事情鬧大,只能清理了好幾次彈幕,還火線磨合開發了“彈幕分流”這種技術,也算是意外的收獲了。

發展到最后,更是把曾經在另一個時空導致了“對白和諧宮官網發動10萬人請愿、就能讓米國總統正式回復”事件的“豆花甜黨咸黨之爭”,給提前了數年誘爆了出來。

凡是想在網上有強烈吐槽“甜黨必須死”或者“咸黨必須死”欲望的人,基本上都在這一波自營銷中,入了n站的彀中。

雖然在差不多同一時間,度娘家的百度貼吧也差不多開始嗅到‘從興趣細分人群入手、側面迂回賬戶化社交’的吸引力,從而布局“百度貼吧只許注冊登錄用戶不用驗證碼就發帖”。

但短時間看來,引戰發帖帶來的注冊用戶量,百度貼吧居然都比不上n站(08年的度娘交互屬性還比較差,貼吧的流量也不足以讓百度有底氣徹底不讓ip檔發帖,只敢先做到‘不登錄就要輸驗證碼’,大約到2010年前后,貼吧用戶量又漲了幾倍,百度才有底氣店大欺客,不登錄就不許發帖。)

當然,上述引戰引流,只是視頻彈幕逼人注冊的冰山一角。

嘗到了甜頭的劉炎,正在瘋狂摸索對于除了吃貨以外,該用哪些視頻素材、如何布局推薦位,才能引他們入坑。巨大的成功,讓劉炎絲毫沒有注意到步子邁太大、侵權得罪人太多有什么危險。

廢話扯得有些遠。

反正綜上所述,眼下的馬和紗毫無疑問屬于“名人”,她的肖像權和相關授權的宣傳資料,顯然是比較值錢的——完全滿足為其打一個官司的價值量。

馮見雄為了這事兒親自“原告就被告”跑一趟hb,將來也不會有人懷疑他小題大做。

錢塘,公證處。

這是一個周四的下午,相對來說事情不是很多。

六號接待處,是一男一女兩個公證員在那兒忙活。

女的叫于曉萱,大約40多歲,升遷無望,有些更年期的焦躁樣;

男的叫錢煜,二十六七的樣子,在別的單位或許這個年紀應該工作好幾年了,說不定已經是業務骨干、中堅力量。

但是,在司法系統里,這種年紀卻只能是最萌新。連實習期都沒過,屬于尚未轉正、連正式公務員身份都沒拿到的苦哈哈。

沒辦法,誰讓法學類專業就業難呢,讀完一個211級別法學院碩士,能進公證處當個實習公證員,就已經是關系不錯的了,或者在學校時確有非常優異的表現(當然,哪怕是當公證員,理論上也是要通過司法考試的,可見其苦逼程度)

所以,才入行不到一年的錢煜,只能跟著前輩亦步亦趨地實習。

不過,在公證處實習,倒也有一幢好處,那就是確實不存在被潛規則占便宜的可能性。

公證員能有個屁的權力去潛規則別人,又不是法官或者檢察官,對吧。

剛剛送走一批臭著臉來辦長輩遺囑公證的兄弟姐妹,于曉萱和錢煜都有些精力不濟——在公證處,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種家長里短的公證,因為當事人都是法盲,什么都不懂。哪些能寫進公證書里哪些不能寫,都很難解釋清楚,以至于當事人經常會有無理取鬧的要求。

比如,最常見的就是分家產的遺囑公證,兄弟姐妹中某個被父母偏愛的,拿到了房子。而其他姐妹不甘心,往往會以孝道要求,勸說父母加上“祖宅不許賣,只許給弟弟住。如果他將來要賣,那就遺囑作廢、改由所有兄弟姐妹均分賣房款”之類的條款。

但這種條款無疑是不合法的,因為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這種物權轉移之后,卻附加種種法務所據條款的公證。

房子要給就給,不給就不給,哪有死后不許物權取得人賣的道理。

剛才,于曉萱和錢煜就是廢了老大一波口舌,才搞定那幫錙銖必較的爭產家伙,眼看著這個下午的業務量又要完不成了——在公證處,每個公證員每天接待多少人、收多少錢,那也是有績效考核的。

遇到房產公證這種,雖然費點事兒,好歹還可以按照房子面積收幾十塊錢一平米的公證費,就怕遇到遺產沒多少,偏偏還事兒多的。

“287號,請到6號辦理。”喝了口茶,摁了受理按鈕后,一個新客戶被引了過來。(/book/119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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