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彬,你說幾句吧。”
韓彬掃了一眼筆記本,“案發地點在萬達商場九江烤肉店,當時我也在那家店吃飯,也算是目擊者之一。不過,案發前我并沒有注意到死者,直到死者女友馬曉琳呼喊,我才跑過去查看情況。
死者從毒發到死亡的時間很多,大概也就幾分鐘的時間,我打了120和報警電話,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案發時現場的人不少,相關人員都已經做了筆錄,死者和女友馬曉琳是下午六點32分進入的餐廳,六點五十分毒發,六點五十七分死亡。據死者女友和母親交代,死者的身體一向健康,生前并沒有什么疾病。另外死者女友馬曉琳和死者一同用餐,除了一瓶啤酒外,兩人的飲食是完全相同的,但是馬曉琳并沒有中毒跡象。
以上就是投毒案的大致情況。”
丁錫峰道,“還有誰要補充?”
沒人應道。
丁錫峰繼續說道,“老馬,你們技術科有什么發現?”
馬希文道,“將餐廳封存的食材和證物帶回來之后,我們進行了大量的檢測,但是并沒有發現足以致命的毒素成分。”
韓彬道,“啤酒里也沒有。”
“沒有。”
王霄追問,“死者餐桌上的食材都檢查過了嗎?”
“全都檢查了,沒有發現任何足以致命的有害成分。”
王霄皺眉,“這就怪了,那受害人是怎么中毒的?”
朱家旭道,“有沒有可能不是投毒,而是死者得了一種特殊的疾病?”
術業有專攻,丁錫峰望向法醫李燦,“李法醫,有這種可能嗎?”
李燦組織了一下語言,“根據目擊者的反應,死者從身體出現異常到死亡時間很短,再加上死者死亡時的一些癥狀,只有極少數的疾病符合,但我查過死者生前的檔案,他并沒有類似的病例。同時我在解刨死者尸體時也沒有發現相關的病癥,可以確定死者的確是毒死的。”
韓彬接著說道,“死者毒發后,我打了120,雖然120趕到的時候,受害人已經死亡了,但醫生還是檢查了死者的身體狀況。當時我問過那名女醫生,她估計死者從中毒到死亡不會超過十分鐘。
但技術科并沒有在餐廳里發現任何足以致命的有毒物品,也就說明死者很可能不是在餐廳中毒的,是不是那個醫生對毒藥的發作時間判斷有誤,毒藥的毒性并沒有那么強,那么快?”
李燦道,“不,我贊同那名醫生的看法,受害人的確是被毒死的,而且這種毒素十分厲害,可以在短時間內致人死亡,從毒素的成分來看應該是氰化鈉,如果是藥量充足的情況下,的確會在短時間內致人死亡。
我檢測了死者體內的氰化鈉含量,極高,足以在十分鐘內致人死亡,所以我同意女醫生的觀點。”
丁錫峰道,“這就說不通了,如果按照法醫的結論,死者肯定是在餐廳服用的毒藥,但技術科查遍了餐廳的物品,卻沒有發現相關的毒素,你們兩個部門的結論豈不是自相矛盾。”
李燦站起身,走到了投影儀旁,將一張照片放上去,“我在解刨死者腸胃的時候,在死者腸胃中發現了這個物品,我覺得或許對案件的偵破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投影儀上出現了一張照片,桌子上放著一個玻璃器皿,玻璃器皿里裝著一些未知物品,看起來要比小米粒還小。
王霄道,“李法醫,這到底是什么東西,這么小誰能看得清。”
李燦說道,“這個物品的主要成分是明膠和食用色素。”
朱家旭聽了,感覺和沒聽一樣,“什么鬼東西?干啥用的。”
馬希文道,“明膠和食用色素是制作膠囊的主要成分。”
“膠囊。”韓彬嘀咕了一句,追問,“就是顆粒狀藥物的外皮。”
李燦道,“有些藥物會刺激食道,所以會將藥物制作成顆粒裝進膠囊里,膠囊不容易消化能起到一個保護作用。”
韓彬反應了過來,“你是說兇手很可能將毒藥放到了膠囊里,因為膠囊外皮不容易消化,從而推遲了毒藥發作的時間。”
李燦道,“理論上是有這種可能的,但查案方面我就不大懂了,還需要你們自己判斷。”
丁錫峰道,“不錯,李燦提供的這個線索很重要。假設兇手利用膠囊推遲了毒發的時間,那么,死者真正的服毒時間就要往前推。以及推測,如果毒藥放置在膠囊中,毒發的時間能推出多久?”
李燦思索了片刻,“這個情況比較復雜,要看膠囊的品質、厚度、以及死者腸胃的消化功能和身體狀況,讓我直觀判斷誤差會較大。”
“那就把誤差算進去,說一個大致時間。”
“差不多一到五個小時之間吧。”
韓彬道,“也就是說投毒現場并不是九江餐廳,那里只是毒發現場。如果按照毒發時間往前推,服毒時間大致在一點五十分到五點五十分之間。咱們現在并不清楚死者這段時間的行蹤,也不清楚他接觸過什么人。”
丁錫峰道,“那就查,不光要查死者中毒時間的行蹤,還要排查死者的周邊關系,看看誰跟他有矛盾和利益關系,有足夠的動機投毒。”
“是。”韓彬應了一聲,繼續說道,“另外,兇手為何會使用這種手段殺人?能否從他的殺人方式推測出一些兇手的線索。”
朱家旭道,“一般投毒這種殺人方式常見于女性兇手,馬曉琳恰恰是女性,她會不會就是兇手。”
丁錫峰道,“我倒是覺得兇手這么做的目的,更像是在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如果不是李燦心細、認真,咱們就無法推測出毒藥裝在膠囊里,肯定會誤判死者中毒時間,如果這個都判斷錯誤,根本不可能抓住真正的兇手。
假設馬曉琳就是兇手,她好不容易才通過膠囊創造了不在場證明,又為何要和死者一起吃飯增加自己的嫌疑,那豈不是多此一舉,這兩個做法完全是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