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一條小漁船

第71章 有所為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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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妥了跟范比爾松的出貨交易之后,顧鯤倒也不忙著立刻離開雅加達。

他這次來,順路還有一點私人恩怨要處理一下。

確切地說,是敲打。

半個月前,在打撈第一條18世紀西班牙蓋倫帆船的時候,顧鯤在作業過程中,被一個叫做蘇迪迦的印泥漁正小頭目敲詐了。

雖然最終因為顧鯤行得正做得直、當時船上沒有任何違禁品,所以對方百般刁難都沒有得手。

但此風不可長,任何到他船上胡亂翻箱倒柜想敲點兒東西的人,都不能有好下場。

當然,這里必須澄清一點。如果那個蘇迪迦,是個大公無私、秉公執法的家伙,那顧鯤還能敬他三分,不至于這樣雷霆手段報仇。

顧鯤是個有原則的人,他不會為了自己的利益打擊清官,不管在什么國家。

就好比尼古拉斯凱奇的《戰爭之王》里,主角尤里奧洛夫雖然是一個三觀堪稱“敢出售武器殺自己國家的人的軍火商,才配稱得上真正的國際軍火商”的家伙,但他并沒有打擊報復那個一心立功追查他的FBI探員。

因為人家是對事不對人,沒有私心。

可蘇迪迦不一樣,他查顧鯤的時候,絕大部分動機不是為了印泥的國家利益。

或者說,在印泥,99的公務員做事,都不是為了國家利益,而是為了私人索取好處。蘇迪迦在顧鯤船上時,那些暗示給了紅包就沒事兒的威脅話語,他都還錄著呢。

所以反殺這樣一個家伙,是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的。

稍許一番周折,顧鯤就找到了雅加達的漁政投訴監察部門,然后公事公辦地找到了其中一個渠道。

“我要投訴貴國一條巡邏船在貴國領海外、妨害我方正常國際航道勘查作業、暗示勒索、以及在勒索失敗后,行船過程中故意絞壞我船拖曳式聲吶。”

辦事員聽了之后,差點兒沒笑掉大牙,不過看在對方是外國人,還出示了一些有分量的證件后,還是公事公辦地把他轉給領導。

這種沒油水的破事兒,讓領導去操心吧。

然后顧鯤就大模大樣地走進某個監察領導的辦公室,關起門來私談了一會兒。

臨走之時,還約了晚上一起喝個咖啡,具體了解案情。

一周之后,顧鯤就象征性地要到了一點印泥佬的官方賠償,和一張道歉聲明,內容無非是關于己方治理不嚴什么之類的。

賠償的金額其實還沒顧鯤辦事的金額多。

不過,那個蘇迪迦很快就因為職務勒索,被公事公辦地擼下去了。

而顧鯤根本沒有親自留在雅加達看到最后的結局,他沒空。案情通報最后還是通過國際郵件,送達到他在蘭方的住所的。

一時之間,在印泥的爪哇/西加里曼丹漁巡部門內部,一條關于某某某外國勢力最好不要亂惹的小道消息,在基層傳開了。

當然,也僅限于基層的小魚小蝦。也僅限于爪哇和西加里曼丹這兩個省區的漁巡范圍。印泥畢竟也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國,下面轄區多著呢,其他跟蘭方八竿子打不著的地方,當然不用了解這些信息。

至于那些有勢力的真正頭面人物,即使聽到了,也是不可能被嚇住的。

“原來辦事兒花的錢,比名義上索賠拿到的錢和當初給紅包就能息事寧人的錢,還貴這么多呢。”

辦完事回到家后,顧鯤難免會跟妹妹聊起在雅加達的見聞。顧盼自然也會站在外行人的角度點評幾句。

其實吧,沒必要擔心顧盼這家伙是否會泄密的問題。不管她以后嫁不嫁人,她都是沒機會泄密的。

這廝也就是一個日漫里面的時停解說員,好讓看不懂招數高深之處的家伙,有機會領悟顧鯤那些表面上平平無奇、或者看似不劃算決策的內在精妙。

面對妹妹的疑問,顧鯤當然要諄諄教導:“賬不能這么算,被人敲這種事情,如果得手一次,就會被當成肥羊,以后的麻煩就源源不斷了,所以還是殺雞儆猴比較劃算。

你也要記住了,我們家這種生意,可以花錢,但不能讓人看出我們花了錢,這樣才能保持住威嚴和震懾力。在海上混飯吃,這塊招牌的威名很重要,尤其是我們蘭方這種夾縫中生存的國家。

而且,跟印泥人留下正式的合作記錄,對于真正的國際大佬,都不是什么好事兒,也許是一生的污點,這也是我為什么非要堅持自己獨吞了。因為你要是學米歇爾.哈徹,將來去了西方國家,別人想搞你都是把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從1988年起,大洋國就有一部法律,叫《反海外FU敗法》。這個法著實是很流氓,把美式的“司法長臂管轄權”發揮到了極致。

說是全世界任何國家的任何人,在任何第三方國家發生的送禮行徑,只要跟大洋國發生了“最低限度的聯系”,那么大洋國就可以管,就可以抓。

不過到了互聯網時代后,那個“最低限度聯系”原則被發揮到了極致。因為互聯網的主根服務器在大洋國,全球銀行的轉賬記賬中心也在大洋國,谷歌之類的主要電郵供應商也在硅谷。

所以,只要一個請客送禮的人,在互聯網上發過一封電子郵件,這事兒就算跟大洋國有“最低限度的聯系”了,人家就要來當全球警察全球檢視全球法官了。

最明顯的就是歷史上2014年,大洋國為了扶持即將跌出道瓊斯成分股的通用電氣,保住這根“與道瓊斯指數天地齊壽的大洋國工業化象征”,把與之競爭的法國阿爾斯通公司負責人抓了,關了五年。還威脅想接盤阿爾斯通的德國西門子高管,說如果西門子敢插手阻撓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就以《反海外FU敗法》把西門子的老板也抓了。

西門子服軟后,通用電氣經過幾年談判,輕松收購了阿爾斯通,然后大洋國官方才把阿爾斯通的負責人從牢里放出來。

這些例子,顧鯤都是后世就知道的。但或許法盲一些的觀眾,看不出來這根他不跟印泥人合作有什么關系。

其實,大有關系。

因為阿爾斯通被抓的那名高管,一開始在剛到大洋國時、被大洋方面控制起來的最初理由,就是他“當年在印泥當阿爾斯通駐印泥業務代表時,做成過政府基建工程訂單”。

在大洋國的司法界,已經到了“一個人只要在印泥做成過政府訂單/拿到過需要行政審批才能做的生意的成功”,就直接等同于“這個人肯定給過紅包”的程度了。

可見印泥之臟,已經全球聞名。全世界所有主流國家的法官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在絕大多數國家,都是有可能存在公事公辦的政府訂單的,但是在印泥不可能。

包括后世要搞一些華為的高管,大洋國也是優先第一步就拉個名單,看看誰當年負責過在印泥賣出過基站,就從這些人抓起。

“跟印泥官方做成過生意”,到了21世紀后,本身就成為一種國際原罪了。

米歇爾.哈徹敢這么干,那是因為他是布列塔尼人,而布列塔尼國是大洋國的一條看門狗,他就是對方自己養的。

顧鯤知道自己跟布系的恩怨糾葛,他不能冒這個險。

就算將來撈船撈多了,不得不選擇性地承認幾條、選擇性地走正規渠道幾條,顧鯤也寧可選擇周邊其他國家。

說難聽點兒,就算跟越南人合作,也不至于那么敗國際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