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寶秘術

第三四零九章 監守自盜(二)

正文第三四零九章監守自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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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域神燈

類別:都市言情

“這件案子有可能取代荊門博物館監守自盜案,成為華夏這塊大地上文博界第一案。”但凡知道這個案子的人,都有這樣的看法。

2002年10月28日下午,金鐘道萬豪酒店,一場名為“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寶物”的拍賣會正如火如荼地進行,20多名香港、德國、法國及瑞士籍富商參預競拍,主持拍賣的是香港佳士得拍賣公司。

都是皇宮中的精品49件拍賣品中,最名貴的是清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它被一名香港古董商以29.5萬美元(227.4萬港元)購得。

拍賣會上共售出20多件文物,總售價為390萬港元。

未成功拍賣的文物,仍由佳士得保管。

幾乎與此同時,國家文物總局收到了內地駐港某部門人士的消息,大意是本次拍賣會的大部分拍賣品帶有故宮編號,疑似故宮藏品。

并且提供了部分文物上的編號。

如果是故宮博物院文物流失,那將非同小可,國家文物總局立即通知國家公安部,并聯同香港警方對拍賣品進行清查,結果發現:20余件文物確實標有“故字號”。

“最初,國家文物總局拿來了5個故宮編號,核對賬目后,發現有4件編號對應的文物已經在五六十年代調撥到北河外八廟,其中包括那件清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還有1件也在同期調撥到西山某古寺。”這是當是張天元翻閱一份過去的資料的時候看到的。

據朱介紹,辛亥革新后,當時的政府將熱河行宮和盛京故宮的文物移至故宮,所有文物都編入“故字號”,并于1914年成立了“古物陳列所”。

而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為了充實地方博物館,國家文物局先后從故宮博物院調撥近十萬件文物到各地方博物館。

其中,對原屬熱河避暑山莊及外八廟的部分文物進行了返還,并另加撥了原存故宮博物院的部分文物,總共多達5000多件(套)。

可以說,全國省級(少許市)級博物館幾乎都有故宮博物院調撥的文物。

避暑山莊及外八廟是古代皇帝的行宮,因此調撥過去的文物都是皇宮中的精品,相比起民間文物,更加精美,價值也更高。

竊案疑點重重隨著警方對作為文物流出地的熱河外八廟進行調查,一條侵吞文物的“大鱷”終于浮出水面。

李海濤,熱河外八廟管理處文物保管部主任,曾在熱河市文物局文物研究室擔任研究員。

戴副眼睛,個子不高,看樣子挺老實憨厚。衣著很樸素,出入老騎著那輛破自行車。他靠進修拿了大專文憑,對文物鑒定,尤其是對密宗小有研究。

李海濤還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勞動模范”,并在擔任研究員期間,被評為副高職稱。

熱河市公安局內部人士經過調查懷疑,李海濤早在10年前就開始監守自盜,經其手流出的文物超過百件,主要賣給了國內的文物走私販子和個人收藏家。

據悉,拘捕李海濤當晚,還在李家發現了未轉手的20多件文物。

“他盜竊文物庫房的藏品主要有兩條途徑:一個是仿制贗品,換出真品;另一個就是把沒有登記入賬的文物,私自帶出。”曾在熱河市市委任職的一名官員透露,“該案件牽連甚廣,涉案人員約有三十人,包括熱河市文物局官員、帝都和錦市等地購買文物的人。”

熱河外八廟的文物庫房設在外八廟之一的“須彌福壽之廟”,“須彌福壽”是藏語“扎什倫布”的漢譯,即“吉祥的須彌”。

此廟建于乾隆四十五年,占地面積37900平方米。

文保部共有6人負責管理外八廟的文物庫房,其中一人負責記賬,是不允許進入庫房的。進入庫房要兩人以上,并由保衛科的人陪同。

庫房外的木門和鐵門,鑰匙分別由兩個人掌握。

庫房里有24小時的監控鏡頭。

作為文物庫房的“御座樓”是一棟兩層樓房,樓前兩個香爐,獨立的院落,朱紅的高墻。

張天元當是還去這里看過,他曾試著推最外層的木門,發現門從里面反鎖,院子里的狗聽到聲音,開始狂吠。

院里的兩名保安聞聲而至,隔著門對來者進行查問。

他們告訴張天元以及當時陪同張天元一起去玩的聶震,24小時輪流有保安人員在文物庫房外看守,每班兩人加一條狗。

在看起來如此嚴密的看守下,李海濤涉嫌單獨作案的可能性似乎很小,而他長年作案至今才被發覺,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這起案件目前仍然疑點重重,在偵破中,但熱河市警方證實,去年佳士得拍賣會上的部分文物已經追回。

監守自盜家賊難防對于外八廟的藏品數目,外八廟管理處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其不清楚具體數目,只知道外八廟共約有7000余件,文物庫房里大約有6000多件。

而在其接手管理處的時候,也并未進行清查。

這名負責人的理由是,“去年10月28日通過的《新文物保護法》,才要求新任負責人接手之時須辦理館藏文物移交手續,而舊文物法對此未有涉及。李案11月才被發現,之前未來得及對文物進行清查。”

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朱誠如認為,相比以前,各地博物館的安全措施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外面的人要想偷竊非常困難,但是“家賊難防”。

近年來,我國屢屢發生的文物案件,似乎印證了這朱誠如的這一說法。

原荊城博物館副館長王必勝和王傳富盜掘古墓、非法出售館藏文物案,原和疆博物館考古部副主任黃小江珍貴文物流失案……均是監守自盜。

有專家認為,館藏文物的流失,已經成為我國文物走私市場僅次于盜掘古墓的第二大來源。

而這些案件的案由雖各異,但其共同之處在于:時間跨度長。

從事文物犯罪都在5年以上,黃案甚至長達17年才被發現。

帝都大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物學者認為,博物館的管理不規范,文物部門對館藏文物的清查流于形式,已經是普遍的現象。

不僅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對所屬博物館館藏情況不知其詳,一些地方博物館連自己有多少館藏品也都不知道,如何去追究文物流失的數量呢?而造成這種后果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經費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