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仙

第四千三百四十二章 古怪的跳河

書名:

救了一個跳河自殺的?陳太忠一時有點無語,北崇是鼓勵見義勇為了,但是這個挽救輕生者……屬于見義勇為嗎?

從道理上講,這似乎不太夠見義勇為的標準,人家都想死了,你憑啥去救?

但是從危險性上講,這個行為真的是很危險的,拯救個服毒的,勸說個跳樓的,解救個上吊的,這都不算什么,可是跳進水里救人,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命搭進去了。

這種極度危險的救人行為,應當屬于見義勇為,陳書記自己做出了定義,不過他還是要多了解一下,以免影響警察局的權威性,“救的是北崇人?”

若救的是北崇人,搭救鄉親,這值得鼓勵,若救的是外地人,這便要商榷一下——由此可見,某人的山頭主義,是印在骨子里的。

不成想,打電話這位直接就想岔了,“打救鄉親,這還不是應該的?而且鄉里鄉親的,可能是做戲,騙取獎金,我喊冤也不理直氣壯……我救的是外地人,烏法人。”

“外地人啊,”陳太忠聽得就沒啥興趣了,咱北崇為啥要為外地人的死活買單呢?

“外地人死在咱這兒,可不是影響咱區里形象嗎?”這位倒是理直氣壯,“擱給老百姓說,誰愿意家門口死個人?晦氣啊……我這是為區里好,就是見義勇為,絕對的。”

“嘿,你倒替自己定性了,”陳太忠聽得就笑,對方說的很有道理,思維也具備典型的北崇式道德觀,不過這個例子,有一定的代表性,他必須要慎重處理。

從法治的角度上講。指導性案例會成為辦案參考,甚至充分影響到司法解釋;從人治的角度上講,首案的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會影響輿論的走向。

“好了,你去分局吧,過一會兒我去了解情況,一頓飯起碼是要管的,”陳書記壓了電話,笑著看一眼洪濤。“沒辦法,小地方,就是這種破事兒多。”

“活得充實啊。”洪主任笑一笑,用很誠摯的語氣回答,“我寧肯跟你換了,黨政一肩挑……百里候,能做點自己想做的實事。”

“我敢打賭。換不到一個月,你就要后悔,”陳太忠嘆口氣,想當初哥們兒在文明辦,那是何等的逍遙愜意?偶爾管點閑事,別人都要認為我吃飽了撐的。“下到縣區,只有撅起屁股受的份兒,很多工作。根本是上級領導看不到的,還不能不做……我一年只回一次家。”

我要是有你這背景,縣區工作輕松解決,洪濤笑一笑,不過他也無意叫真。“那這樣……明天早晨出發?”

“你能做通工作,那就是明早走吧。再晚也來不及了,十月四號就是重陽了,”陳太忠點點頭,猛地又想起剛才的狐疑,“我說……怎么做通琳達的工作的?”

“她……對北崇的印象不是很好,”洪濤遲疑一下,終于選擇實話實說,“她說在你們的展示上,她看到了太多的、熟悉的款式,用她的話來說就是,‘來這里一趟,就沒必要去巴黎和米蘭時裝周了’……這話不是我說的,是蔣主任說的。”

“這才是……”陳太忠登時無語凝噎,好半天之后,他才嘀咕一句,“苧麻文化節,只有植物,沒有皮毛。”

“那是,沒有皮毛,”洪濤笑著點點頭,心說北崇倒是沒有皮毛,可是有娃娃魚,不過他也知道,琳達是個動物保護主義者,“這個有必要向琳達公主強調一下。”

“無所謂了,說不說吧,”陳太忠很自然地摸出一根煙來,想一想,又將手里的煙遞給洪濤,“來一根?”

“太忠你……學會抽煙了?”洪濤遲疑地接過煙卷,他可是記得,陳太忠不抽煙。

“嘿,這就是百里候,”年輕的書記輕喟一聲,又抽出一根煙來……

十二點半的時候,陳太忠抵達了北崇分局,朱奮起請他先用餐,被他果斷拒絕了,“顧不上這些,這兩天忙死了……席老幺呢?”

“老幺啊,他說獎勵不要了,去門口吃飯了,”朱局長苦笑一聲,“所救非人,他覺得臉上無光,說當初就不該跳下去。”

“所救非人?”陳太忠的眉頭一皺,這是個怎么說法?

“倒也不能說他救錯了,”朱奮起皺著眉頭,輕嘆一口氣,“可是這個人跳河,跳得也太有點莫名其妙……”

此事說起來,頗有些古怪,原來這跳河者姓馬,是六旬的老人了,此次是伴隨著妻女,從烏法來北崇看苧麻文化節的。

為了苧麻文化節跳河?陳太忠只覺得尿道括約肌緊了幾下,我說,咱不帶這么嚇人的。

事實上,這一家人也不是因為喜歡苧麻,他們是追星來的,馬老漢有一個獨生閨女馬芬,十幾年前,瘋狂地迷上了一個港九一個叫做安德福的藝人。

安德福自然是英俊帥氣的,國內喜歡他的女士多了,而此人影而優則唱,雖是唱功不佳,可名氣在那里擺著,此次也來北崇演出,也是重量級的大腕之一。

這馬芬癡迷他多少年了,曾經數次專程參加他的演唱會,甚至追到港九,想求單獨會面而不得,馬家卻是因為她的追星行為,而傾家蕩產,馬老漢甚至連學校里分的福利房都賣了——他是一名教師來的。

馬芬在前一段時間,又去港九見偶像,原本的小康家庭,甚至連路費都湊不出來了,馬老漢為了支持女兒的夢想,毅然決定去賣腎,結果醫生一聽是這情況,好言把他勸了出來。

港九居,大不易,小馬沒見到偶像,卻是帶了一張張賬單回來,此次為了來北崇見偶像,家里甚至借了兩千塊錢高利貸。

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關終屬楚;苦心人終不負,三千越甲可吞吳,就在昨天,在細密的雨絲中,馬芬終于如愿以償地近距離接觸到了他。

北崇的安保很嚴,但是陳書記倡導的“只為開心”,固然活躍了氣氛,但是同時,不可避免地導致了一些松懈情緒的產生,安德福也甩開保鏢,同一些粉絲近距離接觸。

馬芬就是幸運兒之中的一個,她同偶像在一起,心中的快樂無以言表,就說我迷戀你很久了,不惜傾家蕩產,想必你也知情,你能……跟我單獨聊一會兒嗎?

那個啥……安德福就覺得不妙,你看,后面還有一些粉絲等著跟我見面呢。

總之,這見面是見了,也合影了,可是沒有單獨聊天,馬芬心里就覺得,天要塌下來了,真的是失望異常——要知道,他們在北崇,都是睡在路邊小店的屋檐下,連旅館都住不起。

于是今天早上,馬老漢就跳河自殺了。

“這個那啥……老朱,你稍微等一下,”陳太忠完全不能理解這種邏輯,可是他還不知道從何問起,想了一想才發問,“為什么不是馬芬自殺?”

“馬芬可不想自殺,她還年輕著呢,”朱奮起冷笑一聲回答,“倒是馬老漢自殺的時候,留下一封遺書,說安德福枉為公眾人物……居然不抽出時間見他女兒。”

原來馬老漢認為,自己女兒追星追得這么辛苦,追得這么茶飯不想,追得這么傾家蕩產,追得這么眾所周知,你安德福居然還是這么鐵石心腸……你以為自己是什么東西?

大約是想到身負外債不少,而女兒不能滿足單純的見面,馬老漢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煎熬,選擇了以死抗爭——一死就百了。

“那我沒見席老幺,這也罪過大了,”陳太忠聽得輕聲嘀咕一句,“我對港九的明星,其實沒多好的印象,安德福那貨,其實長得還不如我,對吧?但是馬老漢為什么認為……安德福就應該對他的女兒,另眼相加呢?”

“因為這個事跡……馬家追星的事跡,已經有不少媒體報道過了,”朱奮起苦笑著一攤手,“為了追星,賣了房子,為了追星,老爹要賣腎,苦苦追星十幾年,一無所獲,這也是個賣點,襯托安德福的影響力。”

“所以馬家父女認為,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對吧?”陳太忠若有所思地發問。

“大家都知道是花絮,但是當事人偏偏要當真,”朱奮起伸手出來,跟陳書記要了根煙之后,才繼續發話,“他認為自己女兒追星的赤誠,全世界都該知道了,安德福也該知道,但是其實,真的是自我感覺太良好了……除了你自己,沒人會把你當回事,媒體要的是眼球。”

“現在的媒體啊,”陳太忠長長地嘆一口氣,心里是說不出的滋味,哥們兒還琢磨著成為指導性案例呢,怎么會遇到這種事兒?

他大致能理解馬老漢的想法了,但是理解并不代表能接受,溺愛女兒,溺愛到這種程度,老漢你這六十多歲,白活了吧?

不過想一想那些推波助瀾的媒體,他又覺得,這事兒不能只推到馬老漢身上,為了追星,要賣房子賣腎,很值得報道嗎?

尼瑪,我生活在怎樣一個操蛋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