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朝群眾不乏因勾院的設置人心惶惶,而內朝延英殿的奏對則與此關聯性并不太大。
財政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財務的審察僅僅只是其中一個方面,除此之外還有財政的預算與立法,賦稅征收,官產經營,財物的存儲管理與使用,以及市場和物價的管控等各種行政事項。
現在既然以勾院總攬勾檢大權,那在延英殿這一最高的決策場合,便無需再為此多費唇舌,重點還是討論其他財政事項的處理方案。
圣人并諸員各自坐定之后,中書侍郎姚元崇便拋出第一個議題:“向者國家度支,需量入為準、以判出。今秋度支計量,亦法此舊繩,但世博會后前法已廢,亟需速作更迭,才可敕為來年諸州政治準繩。”
度支預算乃是一個國家未來一年行政維持之根本,是一年財計至重。按照原本的行政流程,諸課役所收每年計簿送入尚書省,以供度支預算來年諸事,這一程序要在十月三十一日之前完成。
定案形成,開年元日大典結束之后,再以制敕的形式降給諸州朝集使,返往諸州,作為來年的用事準則。
世博會之所以安排在九十月籌備舉行,除了這一時節貢賦俱備之外,也是為了配合度支方案的計定。不過今年這個情況實在太特殊,因為世博會的規模與持續的時間嚴重超標,這就造成尚書省度支方案完全無涉這么龐大的一塊,從而難以執行。
別的不說,單單商貨通行沿途所產生的各種地方稅務增收,根本就沒有在預算方案中體現出來,那么這一部分收入、地方官府收是不收?交是不交?
姚元崇提出的這個問題頗為嚴峻,現在已經到了臘月初,距離元日大典只有一個月的時間,既要完成財事的審察,還要重新作出一份度支預算。
姚元崇話音剛落,因二宗事了而升任門下侍中的楊再思便開口嘆息道:“圣人享國興治,庫藏豐儲,倍益往年,世道驚艷之外,卻是事員憂苦。往年度支量入而判出,但今財情入涌無準,更以何憑判出?”
聽到楊再思的話,坐在御床的李潼臉上便流露出幾分得意的笑容。
要不就說楊再思這老家伙情商高,既點出了問題所在,還不忘拍上一把圣人的馬屁:咱家圣人太牛逼,搞來這么多的錢,讓大家愁的都不知道該怎么花了,真是壞壞!
不過這兩名宰相提出的財政預算量入為出的問題,還真的不怎么好解決。
大唐財政預算,遵循一個量入為出的原則,按照收入的多少去計定來年開支幾何,這也是歷代以來國家財政的一個原則性思路。
想要做到量入為出,那就首先要確保國家的整體收入是可以計量的。
這在初唐時期,自然并不困難,朝廷施行均田制,田畝、人口恒有定數,租調所收也不會存在太大的變量,只要相關諸司能夠切實履行職責,便能將國家財政收入算的清清楚楚,再依此做出來年的收支方案。
可是從高宗年間開始,均田制的破壞,徭役的盛行,已經讓原本可控的財政收入變得不可控起來,以至于不得不增加其他的雜捐稅事來維持一個相對的平衡。
到了開元年間,度支形勢要更加嚴峻。隨著各方編戶工作的深入,朝廷所控人口激增近倍,伴隨而來的新授田與墾荒規模也是越大,原本相對恒定的租調收入也隨之增長,今年之度支已經不足為明年之參考。
更不要說,隨著商貿的發展,商稅與諸官造產業的利潤激增,直接沖擊改變了朝廷財政收入的基本格局。
通俗一點的說法來講,就是他媽的錢來的太快,簡直讓人無所適從!
財政收入增加自然是一個好事,但從國家整體的行政角度來看,卻是一個甜蜜的負擔,該要施行怎樣的有效管理,才能讓這一部分財政增量轉變為切切實實的國力增長,對朝廷官府也是一個極大的考驗。
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財富的增長也能好事變壞。不說一個國家,哪怕是普通人突然暴富,若智力與品格不足駕馭,行為也會變得瘋狂起來。老凡爾賽的范偉老師,對此就有很深刻的體會。
“度支計量,國務根本。豐產盛收已經不是一時的困擾,常法之外,歷年也有變法,匯總為繩,更作創新。府庫所收既然已經不可計量,不如以諸官府凡所出納為準,以此判入!”
講到凡爾賽,李潼也是不落人后。
量入為出的財政原則雖然歷史悠久,但古法并不意味著就是好的。當社會越發的進步,資源越來越豐富,這樣的思路便不再適應,在行政過程中更換一個標準作為計量尺度,也是時代的選擇。
不裝了,攤牌了,我是大富翁,得有更好的方法來管理我的財富!
當李潼提出這樣一個轉變思路的時候,群臣們思路也被打開,開始紛紛進言。類似的想法他們并不是沒有,但圣人不定下基調,他們也不敢大放厥詞。
度支是對未來一年的收支預算與施政方針,換言之是根據已經發生的情況進行預判,做出判斷的依據自然變量越小,才能越切實。把每年需要進行的事務與支出鎖定之后,那么財政上剩下的就是收入了。
如此一來,地方官府也不需要再挖空心思的創收增產提升政績,保持眼下這種狀態,扣除行政成本之后,其他財項統統上繳。
這樣的度支思路又會造成一個現象,那就是留給地方政府的變量空間太小、活力不足,同時幾乎沒有什么應變能力。
但這也并不算是一個缺點,反而有助于鞏固中央的權威。你地方上如果太會玩了,那我中樞又該怎樣施加管理?
至于有什么天災人禍的變量,這本來就不在度支預算中體現出來,只要朝廷保持足夠的財政預留,可以及時應對變數,便不會產生太大的亂子。
地方上能動性不足,就需要中樞朝廷更加的靈活高效,對地方情況的變化要掌握得更加詳實全面,以適應社會整體的發展,不能因為行政效率的低下而形成拖累。甚至在某些變量頻繁的領域中,要形成自上到下、一以貫之的垂直管理。
制度的變革,需要切合時代的背景,起碼要搞清楚需要解決什么問題以及需要管理的內容。
講到這一點,就不得不提及一個人物,那就是盛唐時期的奸相李林甫。
李林甫雖然奸名極盛,但執政能力也是頗為不俗,其在開元年間所編擬的《長行旨》,便是大唐財政變革的重要綱領,甚至在古代財政史中都擁有著不小的意義。
初唐時期,政府度支預算是以實物為準,如此一來,在度支計劃中便包含了來年應收租調貢物的征集運輸與收納,政府收物之外的物料采買、稱為折受余物,以及當年財政收入在明年的支用情況。
如此一來,地方官府與朝廷之間針對各種實物的收繳與采買都需要進行文牒溝通。單單朝廷所規定的實物色目就有粟、稻糧食與六種絲織品,而需要進行折稅采買的物品種類更是繁多。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恢復與發展,財政所涉物料名目更加繁多,都需要上下牒傳通報,以至于計賬工程繁瑣,每州計賬用紙就達到了五十多萬張。
《長行旨》便規定了諸州每年收支固定的部分造冊之后形成定制,不需要再逐年更改造冊,僅僅只將當年財政收入的支用進行度支計賬,如此便大大省儉了計賬的流程。
看似長行旨僅僅只是對計賬的流程進行了簡化,將諸州計賬用紙從五十萬張降低到了每年只需要兩三張,但當中所節省的行政成本,以及將地方事權收于中樞的制衡思維,對整個大唐財政、包括行政格局的改變是巨大的。
未來中唐時期楊炎所進行的兩稅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就因循了長行旨化繁為簡、事納于一的立法與執行的思維。
《長行旨》的出現,簡化并規范了繁瑣的事務流程,以準確直白的書令條文取代了大量的行政案牘勞動,在古代制度程序的演變過程中,不得不說是一大創舉。
早年李潼尚未起勢時,在武周朝堂主持漕運改革,為了避開武氏諸王的掣肘,便借用了許多長行旨的經營智慧,將一些需要諸司協調用功的事項加以條令化,短時間內便收到了不小的成效。類似的思路,在后來行臺行政中也有延伸。
眼下李潼提出國家財政量出為入的原則,同時也是對長行旨的一個變用,而且要進行的更加徹底。因為眼下大唐財政收入的形式正從實物轉變為貨幣化,在化繁為簡這一需求上可以走的更遠。
當然,這一轉變無疑壓縮了朝廷對于各種物料的管控范圍與力度,所以并不能單純的追求財政的增長,同時還要對社會生產力增加管制。
換言之,就是要增設大量的官造工坊,形成規模與產能龐大、垂直進行管理的國企。
眼下地方官府的行政構架與經管范疇尚不算復雜,這是從大唐立國以來重內輕外、刻意壓縮地方權力的國策所形成的。
雖然說隨著社會整體的發展,地方上的行政管理能力也需要進行加強,但這并不屬于眼下討論事項的范疇。
所以在確定量出為入的原則后,度支計劃只需要厘定清楚各州的行政開支,只需要再增加相關的錢事轉運能力,就可以完成未來一整年的財政度支預算。工作量大大節省,可以不誤新年元月的頒行。
在場眾宰相,全都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當思路確定后,很快便在討論中形成了一個方案,可以下發度支執行。
不過在方案完成后,張仁愿又舉手發言道:“民政為本,兵事亦重。今內外凡所用兵備甲,不只一處,事繁且急,外司難予盡知,臣請樞密院亦得具員以參度支事務。”
張仁愿話音剛落,劉幽求便發言道:“職有閑劇,事有分曹,此所以井然而有序。樞密院總兵曹雜庶而治之,量職皆劇要之務,難有閑員分參別曹。春察甲籍,秋察武庫,可以知得失、明備用,年終勾計、赴院審詳,可以無失度支之略。供用足給,將士亦可免于熱功躁動之患。”
一國開支,軍費絕對是其中的大項。特別是國有大征戰的情況下,甚至需要傾盡府庫以輸助戰爭。樞密院總掌天下兵事,自然也希望能在度支計劃中發出自己的聲音。
但無論國中輿情如何,是否渴于征戰,朝廷如果想對戰爭是否發動做出一個全面的權衡,最好還是避免刀把子與錢袋子直接發生聯系,需要在程序上加以隔絕。
所以在聽完兩人發言后,李潼便對劉幽求點了點頭,并對張仁愿說道:“樞密院都賬計簿,具案以備度支取閱參詳。唯諸牧廄、械造、料庫,需作別式勾計,事歸武府。”
樞密院雖然不參與國家整體的財政度支,但是可以對戰馬、械具等諸武庫資料的數量有勾計的權力,也算是對職權的一個補充,確立了樞密院在朝廷結構中凌駕于諸武司之上的地位。
巨額進項的勾檢與度支,都是年前需要解決的當務之急。當這兩事都已經有了妥善的解決方案后,接下來的議事氛圍便不需要那樣嚴肅緊張。
借著楊再思拍馬屁的余韻,李潼繼續笑語道:“今次世博會盛況空前,百業興旺,已是端倪顯露。或謂家國中興艱難,但有諸公立朝輔佐、各逞才力,途行近半矣,誠是可喜!
世道逐日益新,唯法度準繩尚憑舊籍,非謂前臣設法不智,只因萬象更新,舊律有失周詳之明、環轉之巧。今人亦需奮進智力,拾遺補漏,規正當世之準則。”
眾人聽到這話,紛紛點頭稱是。如今朝廷所遵行的法典,仍是高宗永徽年間所編擬的《永徽律》,距今已有將近五十年。
在這過程中,大唐無論朝廷還是民間,方方面面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舊的律法再怎么經典,針對當下的世情也都難免疏漏缺失。
就像這一次勾院通案勾檢,一定的會查出大量的問題,可若遵守永徽律進行判處的話,一定會出現許多有失輕重、不合時宜的判決,并且不能體現出當下朝廷的執政思路與方針。
盡管外朝因為勾院的設置而忐忑不已,但這一次勾檢最后的追責注定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震懾的意味要大過實際的懲處,主要還是牽涉面頗廣卻又沒有嚴明的律法裁決。
所以眼下的開元新朝,也的確需要一部新的律令法典,來處理當世的問題。
至于這部新的律法,李潼還并不滿足于在《永徽律》的基礎上進行刪補,他需要一個更加全面宏大的《開元律》作為帝國典章,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進行系統性的國務整改。
眼下與諸重臣稍通聲氣,預告明年朝廷的重點便是這一部新律法的編訂,然后便結束了這一日的內朝會議。
諸宰相們各自告退,李潼見天色仍早,倒也不急著回家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而是派遣樂高前往中朝集英館收取一些呈案文書。眼下朝情變化頻密,他也需要及時了解來自各方面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