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穿大明的百年世家

第七十章 江浙軍政府的第一批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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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興二十年六月,當各地考院建造完畢之后,江浙軍政府的第一次考核便正式拉開序幕。

軍政府新建的考院是每府一個,自然不會如同朝廷的貢院那般狹小,總體環境還是比較舒服的。

而主要來參與的,自然是從大學里畢業的學生,其中又以政法系的居多。

除了他們之外,東錢書院之中也是來了許多人,雖然其中有一部分人,因為嚴家的起事而選擇脫離,但是也有很多人固執地選擇了留下。

他們都擁有新式思想,在朝廷的統治地區,他們看不到改變的希望,于是便也留了下來,看一看這新生政權之中能否有他們的用武之地。

當然,也不是沒有其他勢力的士子來參與考核,當地的士紳們,便也派遣了許多家族子弟前來。

“新的政權剛剛成立,正是缺官之時,此時前往科舉,更有可能高中得官,一舉進入中樞。”

“造反?怕甚?只是庶子出仕罷了,到時候族內除名,誰能牽扯到我們頭上?”

“天下大亂,卻又是到了下注之時……當年靖平王選中太祖皇帝,嚴家因之有兩百余年之繁榮,如今,輪到我們了!”

地主士紳們野心勃勃,眼見亂世到來,他們也開始了新一輪的投資。

然而,那些地主士紳,是終究要失望的。

江浙軍政府當然不可能如同朝廷那樣,再用傳統的儒家學問作為選官的標準了,不然嚴凌辛辛苦苦地用王學沖擊儒學思想統治是為了什么。

但是士子們哪知道這些啊,他們還以為這個所謂的軍政府,與朝廷沒什么兩樣呢,學的自然也是八股文那一套,就連最后復習的時候,也是四書五經。

當考試開始之后,他們信心滿滿地進入了考院,拿到試卷,先一看到那一長串的考題,就已經感覺到了不妙——這可和朝廷的考試不太一樣。

仔細一看題目,更加傻眼了。

“背誦《江浙軍政府臨時法案》第八大項第七小項,這是什么玩意兒?”

有人看到試卷,都不由地驚呼出聲。

別說這個由族規改編而來的《江浙軍政府臨時法案》,就是《大明律》,他們也沒誰會去背。

什么,那到時候怎么做官審案?這不是有師爺嗎?

自然是一無所知。

更別提其余的一些考察題目,諸如幾何算術、人文地理之類的,更是鮮有人知。除了少部分結合歷史的論述題之外,這些出生地主家的士子讀書人們幾乎都填不出來。

但是這些人又不甘心空著,于是只能胡亂填寫,亦或是結合儒家經典進行長篇大論,希望考官看在多的份上,可以給點分數。

而其余的從大學里畢業考生,雖然不至于說信心滿滿一定能夠中舉,但是終究也是有一定的把握的,因為其中許多問題,他們的老師都有講解,就算不是對口專業的,也多少自學過一些,購買過相關的教材。

等到考試結束之時,考生們神態兩極分化極為明顯。

考官的效率也挺高,考完之后第十五天,考院的門外就張貼了中試的名單,長長的一大列。

每一個考院的門外,都擁擠了一大群人,伴隨著一張張紅榜的張貼,人群中或傳來歡呼之聲,或垂眸哀嘆。

伴隨著考試結果的出現,嚴凌當即下令開始安排入職的事宜,同時,也將江浙軍政府的官職與呂宋總督府統一,而與明朝不同,以示革新。

經過一番填充,本來因為擴張太快而導致官員力量不足,導致對各地統治頗為薄弱的軍政府,總算是開始充實了起來。

這個時候軍政府中的官職,一半是由家族原有的官吏,比如族老與各鎮鎮長升任,另一半,便是由考試產生的新官吏擔任。

而以后也將會如此,每年都會有一次官吏考試,但是每次只會放出部分較為低階的官職,由當前的職位空缺程度來決定放出的官職數量。

就這樣,武興二十年的官員考試結束了。

大批的官員得到了錄取。

然而,那些地主士紳們派來的讀書人,幾乎沒有人成功當官。

這就引得各地的地主士紳很是不滿,不過他們卻也沒有太放在心上。

還是那句話,得民心者得天下,但是在當時的社會的普遍認知之中,那所謂的民,可不是百姓。

他們相信,嚴應輝終究會出臺一些政策,或許會直接派人請他們任官,來保證他們的利益,以此換來江浙地主階級的支持,穩固自己的統治。

然而這些人不知道的是,嚴凌要是真心想要拉攏,就算不降低些題目難度,最起碼也得公布出去此次考核的內容與朝廷科舉有很大區別。如今直接開考,其實就是在坑他們。

他本來就沒打算,令他們的人進入他的政府。

在各級官員到任,并且逐漸熟悉了手頭上的事務之后,他當即下達了兩條命令。

第一條,是確定各個地主的租子稅率。此時當地的租子各不相同,有一些的地主,收五成,已經算是良心好的了,甚至還有很多地主將租子收到了七成,家里人口但凡多一些,都活不下去,當年破天王起義的時候,有不少人追隨,便是受不了這高昂的租子。

而嚴凌便是下令,從今以后,各個地主的租子,一律不許超過三成半,并且一旦遇到災年與荒年,地主士紳們有義務按照政府的規定,降低租金。

同時,徹查所有地主土地上的隱戶,登記造冊,將他們轉換為合理合法的佃戶。

而第二條,則是在縣以下,設置鎮、村兩級行政體系。

大明朝皇權不下鄉可不是鬧著玩的,到了縣以下,便是宗族力量的天下,縣官基本就是和各地的地主士紳進行合作,以達成對縣城以外鄉鎮的統治,這也就導致了各地的地主在鄉村范圍內,有著很大的權力。

嚴凌自然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繼續發生。

而這兩個條令一傳下去,頓時便在各地的地主士紳之中,引起了軒然大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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