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賈鴻漸他們剛感受到了來自安哥拉的不同的時候,住進了自己在安哥拉富人區的別墅的他,在晚上臨時又不得不打斷自己的安排,不能去繼續體驗整個安哥拉的巨大改變,而不得不把目光轉移回中國去關注一件事兒。這是什么事兒呢?具體來說就是前兩年華夏高科吃下的那么一個鐵本的事兒!鐵本這么一個東東呢,就是當年蘇北省一個老頭兒想要自己辦鋼鐵廠,然后中央沒給批,他就自己建,而且還有違規批地等原因,后來當地政府多少官員都被徹查了,就是因為違規批地!本來歷史上可能這么一個鐵本就荒廢了,但是因為在這么一個時空中有了華夏高科,所以最后是華夏高科吃下來了這么一個項目。
然后在兩年后的今天,那么一個瘋狂的想要自己來建立一個巨大的鋼鐵集團的老頭兒,要接受審判了。在接受審判之前,中國國內傳出來了一些為老頭兒可惜的話,按照他們的說法華夏高科收購了鐵本之后,那批土地使用權和營業執照,一個月就下來了,人家老頭兒跑了幾年都沒下來的,華夏高科一個月搞定。然后呢,在同樣一個省份同樣一個城市同樣一個行業,一個澳大利亞某鋼鐵公司過來獨資建立的一個鋼鐵廠,7天就獲得了所有的批文和許可!這比華夏高科還牛逼啊!所以這么一個審判那真是吸引了國內不少媒體的關注!而這么一個事兒因為間接的牽扯到了華夏高科,為了以防有事兒影響到,這賈鴻漸必須遙控以防萬一,以防需要危機公關的地方。
2006年39月下旬,在被羈押兩年之后,戴國芳案即將開庭審判。國內上百家媒體聞風而動。華夏高科的記者鐘勇前往常洲采訪。他先去了長江邊的鐵本工地。戴國芳被逮捕后,工地上的數千工人早已散了。后來這么一個工地被華夏高科接收,華夏高科并沒有100的接受所有的工地。而是挑選了八成不錯的方案繼續做下去,而還有兩成的工地就放著了。為防止物資被盜。地方政府招聘了近50名保安輪流值班,當地的魏村派出所還專門派出了10名干警。記者繞著工地走了一圈,就足足花了2個多小時。
然后他看到的景象是工地上蒿草瘋長,四處是銹跡斑斑的鋼材、各種已經褪色的施工材料以及凌亂散落的各種設備,破舊的工棚空無一人。在過去的兩年多時間里,荒廢施工規場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一切都任憑風吹雨打,所有設備有的已經貶值。有的已經直接變成廢鐵。按照當地政府監管組的計算,每月損失就達到600多萬元,簡單地乘以兩年時間,1多個億已經沒了。戴國芳投下去的數億元,就跟它在獄中的主人一樣,已經被輕易地遺棄。
記者還專門去了位于東安鎮瀆南村的戴家探訪,在村口,他碰到戴國芳的繼母剛剛從菜地澆菜回家,戴父終年無語,已經完全不跟人說話了。戴家是一個天井很寬的農家小院。東邊是兩間平頂房,西邊則是堆放雜物的幾間低矮瓦房。與鄰居家相比,這無論如何都看不出是億萬富翁的老家。小院旁邊。就是戴國芳鋼鐵夢想起步的地方——三友軋輥廠。此時也已是一派荒涼,滿目蕭條。據稱,戴國芳的家產被查封時只有8萬元錢,他的3個子女原本都在常洲國際學校就讀,出事后就都轉到普通中學就讀,生活費和學費都靠一些過去的朋友接濟。
9月28日,開庭了。但是常洲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卻讓在場的所有媒體都大吃一驚。戴國芳等人被控的罪名只有一條: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檢察院指控稱,2001年至2003年3年間,鐵本公司采取制作虛假的廢鋼鐵屑過磅單、入庫單。東安加工廠的收購碼單等手段,通過李某、季某。分別讓武進物資再生有限公司、武進陽湖金屬回收公司、常洲拆船公司、常洲金屬回收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常州再生資源批發中心有限公司,為鐵本虛開廢鋼、鐵屑銷售發票2373份。金額超過16億元,抵扣稅款1.6億元。
在這份公訴書中,兩年前鐵齒銅牙般地認定鐵本的幾大罪狀竟無一被指控。對鐵本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的指控,控辯雙方也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檢察院出示的最有力的指控證據便是戴國芳為了花錢消災而上遞的自查報告。辯方律師認為,國內的廢鐵回收行業有一個很特殊的背景:2001年5月1日起,國家為鼓勵資源的再生利用、變廢為寶,對廢舊物資回收行業實行免稅政策,回收單位可辦理稅務登記手續,領取收購憑證和普通發票。根據《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鑒于此種經營方式是由目前廢舊物資行業的經營特點決定的,且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確實收取了同等金額的貨款,并確有同等數量的貨物銷售,因此,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不違背有關稅收規定,不應定性為虛開。
這個法規性批復對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規范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不過由此開始,業內也出現了虛開收購憑證、虛做購進廢舊物資以達到免稅的現象。一位記者在報道中談到:這也能解釋為什么全國各大鋼廠門口都有這樣的開票公司。鐵本方面無法澄清自己沒有這種行為。不過,戴國芳從經營角度否認了公訴人提出的數額,他認為鐵本在2001—2003年期間總銷售額只有29億元,根本不可能虛開那么多廢鋼,否則鐵本不用鐵礦砂也能煉出鋼來;同時,由于物資回收行業零散的收購點無法開發票的行業特殊原因,鐵本需要集體開磅單,然后再找物資回收總公司開進項發票;按照有關規定,如果是向公司進廢鋼,可以抵扣17或13的增值稅,鐵本只抵扣了10,實際上反而是多繳稅了。
很顯然,戴國芳陷入了一個始料未及的法律陷阱。他所面對的指控與兩年前拘押他的理由完全不同,但卻同樣可能讓他無法自清。一位資深傳媒人士在評論中認為:鐵本被起訴的理由,是鋼鐵行業內幾乎所有企業都在一定程度上遵守的潛規則——虛假開出廢鋼發票以獲得免稅。在這一點上,假設鐵本不遵循這個潛規則,鐵本的成本就比同行高,而一旦鐵本遵守所謂的行規,法雖不責眾,但中國的問題是可以選擇性責罰。事實正是這樣,鐵本雖然不是潛規則的最大獲益者,鐵本的稅負率在法庭上被證明比同行要高,但鐵本卻是最倒霉的。
賈鴻漸的第一反應是,鐵本案怎么就成了一樁稅收官司?兩年前震動全國的鐵本案,直接起因是違規建設大型鋼鐵聯合項目。當時由九部委對鐵本作了專項檢查,查明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重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其中,當地政府涉及違規立項、違規批地,鐵本公司則涉嫌通過提供虛假財務報表騙取銀行信用和貨款,挪用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和大量偷稅漏稅,而有關金融機構嚴重違反國家固定資產貨款審貸和現金管理規定。隨后,稅務總局宣布:認定鐵本公司等3家企業偷稅2.94億元。以上信息,國人皆知。現在,戴國芳等人被羈押兩年之久以后,法庭公開審理的公訴罪名僅為虛開發票,抵扣稅款1.6億元——這么大的一個變化,說明了什么?
誰都知道這次鐵本絕不是因為抵扣稅款才‘犯事‘的,但是輪到‘辦‘的時候,卻以涉稅案為罪名。政府真要抓稅案嗎?普遍抓就是了。為什么差不多家家鋼廠都有的‘開稅票‘行為,平時沒有事,別人也沒有事,偏偏到了2004年4月被發現上了一個大規模鋼鐵聯合企業的鐵本頭上,就是關乎身家性命的大事?這事兒有時候還真的沒辦法說,也許民營資本從來都是國有資本的附屬或補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么遠離國有資本的壟斷領域,偏安一隅,做點小買賣,積極行善,修路架橋。
要么與國有資本合作或合資,形成混合經濟的格局,在以自身的專業能力與嚴格管理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同時,使民營資本獲得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認可,創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發展環境。今后,隨著和諧社會的建立和發展,民營資本將以數量多、規模小、就業廣、人數多為特征,其生存空間將被局限在與國有資本絕無沖突或者國有資本主動讓出的領域。面對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只有始終堅持合作而不競爭、補充而不替代、附屬而不僭越的立場,才能進退自如,持續發展。
畢竟,有多少能量就干多少事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