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這個pda要研究出來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安娜,你先記錄下來,回頭我們再慢慢研究吧,這里面涉及的技術太多了。現在要做的還是主要研究一體機上面應用的技術吧。”奧爾森老頭兒非常有老大范兒的說道。聽到他這么一說,賈鴻漸頓時感覺很欣慰——他剛才也在興奮之后感覺到了,現在想這些東西有點太遠了!畢竟他們的一體機在半年之內就要面世。所以現在當務之急就是要做一些半年內就能快速投產的技術,而這種觸摸屏進行調教什么的,那必須是慢慢來的。最基礎的技術,那倪廣南也已經研究的差不多了,但是賈鴻漸也從倪廣南那邊聽說了,這精準度調教那是必須慢慢來,因為現在哪怕試做出來的實驗室樣品,都有不少定位不準的現象——比如說非邊緣區域,做一個按鈕需要點的話,有時候明明雙眼看到手指精準的點上去了,可是系統判定的點就是在框外面一點!
這還是屏幕中央位置,如果是靠近邊角的話,那測試的結果更不準確,甚至在倪廣南的測試下,用一個特別編寫出來的畫圖軟件進行畫直線測試,在屏幕中央劃線,雖然定位有點偏,但是起碼畫出來的還是直線。可是到了邊角的部分,絕對直線變曲線了!這種問題當然需要慢慢調試慢慢解決,甚至還可能需要專門的驅動來軟件方面優化硬件的探測結果,這些都是要慢慢來的。如果太追求快速上市的話,其實反而容易導致消費體驗不好,然后被消費者覺得是沒什么大用的噱頭,最后直接浪費了這個點子了!
甚至,就算是相關的硬件已經準備好了,但是平板這個東西,那還是要有一個生態鏈來支持,才能真正的發光發熱的——這玩意兒跟智能手機不一樣。智能手機起碼還可以打電話發短信,這平板電腦如果沒有生態鏈支持,比如沒有在線視頻看,沒有相關的游戲玩,只能當pda寫寫日記或者日程表什么的,這有什么用?甚至,這個年頭的gsm手機雖然有上網功能——通過手機撥號上網,但是還是比如gprs的2.5g上網速率高。速度也不夠快。用平板看看郵件可能是夠了,可是看視頻什么的,那絕壁不夠!所以花了那么多成本,做了一個沒什么生態環境的平板出來,這又何苦?讓消費者可能花上萬人民幣買個這東西,結果只能當幾千塊的pda用。那消費者不要罵娘么?倒是不如搶先把電容屏原理給注冊了專利來的好……
于是乎,這個平板電腦的想法就先扔到了一邊,甚至連外置屏幕的想法,也暫時扔到了一邊,因為這個外置屏幕,總的來說是對富人比較有用,但是富人家里又比較大,如果真的是那種別墅的話,電腦放在屋里。然后人是在屋外的游泳池氣墊上,那顯然超過了十米,這傳輸效率也就不行了。于是乎,定下來的方針基本就是老頭兒回頭再研究一下這個wifi模式,看看能不能在這個wifi的2.4ghz頻率段里面,挖掘出來一個耗能不大但是傳輸距離更大的通訊模式出來。
不過雖然說是話題要轉回一體機,可是賈鴻漸卻通過這些個關于無線的頭腦風暴,一下聯想到了一個有趣的東西——“對了,我們能不能研發一個無線網卡?你們知道。我們這個機器主打的就是無線。所以我覺得可以使用無線的地方最好都使用無線,電力線可能沒辦法無線傳輸。但是網絡信號應該可以吧?如果我們制作一個無線路由器,比如可以單獨接網線,或者是外接在機頂盒旁邊的貓上,然后就能把有線的網絡信號轉化為無線的信號,這怎么樣?接著我們電腦內可以加入一個收發信號,于是這樣一來我們電腦本身就可以脫離線纜的束縛。至少我們用戶的電腦桌底下不會再有各種亂七八糟的線纜了!另外,外接無線顯示屏不行,我們外接無線的小音箱總行吧?在機器內部直接內置喇叭雖然可行,但是總是不如專門的喇叭來的好?”
賈鴻漸這說著說著,那就談到了歷史上真正的wifi了!真正的wifi那不就是無線網絡么?既然他們現在已經開發出來了無線通訊,那為什么一步到位的做成真正的wifi呢?這樣一來,又能傳輸網絡信號,又能傳輸鼠標、鍵盤甚至是視頻和音頻,那多好啊!雖然可能傳輸的多了會有干擾,但是完全可以選擇幾個不同的子頻率段嘛!
“好主意,這個我們本身為了外接耳機就預留了音頻方面的無線傳輸接口,現在用到無線音響上當然沒太大問題,最多音響本身需要一個電纜線罷了。”奧爾森點了點頭認同了賈鴻漸的想法,然后接著就說到,“無線網絡的這個事情……那也是要研究整體傳輸距離更加遠的問題了。”
不過此時,安德森老頭兒突然說話道,“不過這個無線網絡的問題,之前我去波士頓的專利局查過,澳大利亞的英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已經于96年的時候在我們美國獲得了一個基于2.4ghz的無線局域網底層協議專利……”
當時賈鴻漸一聽這話就是一驚!雖然他和奧爾森等人在申請商標和專利的時候查過,這個年代2.4ghz的專利并不多,至少在電腦無線應用上面的并不多,wifi這個名字也沒有被注冊商標什么的,所以他理所應當的認為無線局域網應該沒有——因為wifi就是無線局域網嘛!前世的時候,他還記得看過新聞,澳大利亞的一個什么什么機構,把英特爾、微軟、蘋果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侵犯了他們的wifi專利,最后和解了以后,每出廠一個wifi芯片,都要給澳大利亞那個什么機構4美元的專利費!而這個公司96年就獲得了專利,但是在獲得專利了以后,那就跟微軟縱容中國盜版一樣,完全不管別人用不用他的專利,而是到了市場做大了之后,才突然殺出來告人,那當時甚至都引得ieee,也就是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都專門出來勸說人家澳大利亞政府放棄他們所屬的這個機構的wifi專利權,結果人家就是不樂意!”
如果這么說的話,其實就是這個年代wifi早就存在了專利了,真是人家還沒定下來wifi這個名字而已?那么未來蘋果這個專利強盜都要被澳大利亞政府所屬的機構給告了,他們ams公司研發的無線技術會不會也被告?甚至哪怕不被告的話,無線網絡技術是不是只能付給人家一個芯片4美元的專利費了?
誰知道就在賈鴻漸這邊正擔心的時候,只聽著奧爾森老頭兒撇了撇嘴,“他們有專利是他們的事兒,我們繞過他們的專利又不是不行,2.4ghz這么大的帶寬,誰說一定要選擇他們的方案?哪怕就是他們選擇了最優解,我們選擇次優的就不行了?標準鍵盤的鍵位排列難道是最優解么?不是照樣最不優解都用了這么多年了?關鍵我們的專利能開放全世界使用……”
呦?聽著老頭兒的意思,那隨便就能繞開?就在這時,只見著安德森老頭兒點了點頭,“也是,我去查的時候,發現加拿大有個公司正好也在公示一個他們的專利,貌似是叫wilan技術,看樣子也是無線網絡方面的。既然他們能研究出來跟英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不同的方案,我們當然也能……”
哎呦?聽這意思,難道歷史上各種無線局域網之間,是有各種不同的標準進行競爭的?后來難道是因為wifi得各種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行為,讓所有人以為這個專利是不要錢就可以免費用的,結果這個wifi就做大了。然后做大了之后,這wifi就出來告人收錢?如果從這個角度講的話,那自己研發一個真正的wifi出來,也不是什么問題嘛!
賈鴻漸這邊剛漸漸放下心來,就聽著奧爾森老頭兒說道,“恩,就是這個道理。不過機器方面的話,我們本來設計的接口應該夠了,通過主板上usb數據接口的wifi芯片也能傳輸網絡信號,這點我們倒是不用對主板有什么改動。機器不用動的話,最主要還是要研究一個數據傳輸量更高,以及抗干擾能力更強還有傳輸距離更遠的東西出來。這個東西倒是不一定要跟主機一起出來……是吧,鴻漸?”
“恩……這倒是……”賈鴻漸點了點頭,的確,這無線路由器之類的東西,的確是可以在主機發售之后再單獨出——雖然跟主機一起發售很好,但是實在不趕趟的話,分開發售也不會影響什么。甚至在大概定案了之后,于主機開始發售的時候,宣傳有這么一個廉價的無線路由器出售,那也可以吊足消費者的胃口了!畢竟,不管中外,誰家裝修好了,愿意看到家里到處都是明線啊?不能沒有線的時候,都是盡量做暗線,可是電腦這種東西做暗線又不好做。現在有了無線,而且還不收專利費,整體價格又便宜,那買了一體機的人再買個無線路由器,這簡直就是讓機器解放了,讓家里更好看啊!(。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qidian)、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請到.qidian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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