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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林克的火柴棍(上)
辛迪加的那群偷兒果然藏的隱秘,三天過去了,安度森竟然還沒找到那些家伙的巢穴,這事也急不來,林克就耐心等著。
至于安妮公主,她要去溫泉城述職,第二天不得不依依不舍地離開,沒人打擾,林克終于能安心地學習魔法。
他現在已經不住旅店閣樓了,而是住在火烈鳥傭兵隊買的院子里,在這里有人照顧,高價聘請來的廚師烹飪的食物也非常美味,更沒人打擾他學習,他非常滿意。
三天時間,林克就已經看完了三本附魔書。
他對附魔術也有了一個相當全面的了解,在《附魔術概論》這本書里,開篇第一句話就非常簡潔明了地介紹了附魔術的本質。
“所謂附魔,就是將魔法固定在某件物體上的過程!”
理論上說,只要找到正確的方法,所有魔法都可以被固化,火球術、護甲術、風刃、神秘之力等等等等都行。
這些固化魔法的方法和技巧,就是附魔術的范疇了。
比如魔杖,其實就是聚焦魔法的固化。
據說,在五百年前,魔法師施法還是不用魔杖的,他們通常的施法手段是,一心二用,一邊使用聚焦魔法凝聚壓縮自己的魔能,然后才開始釋放自己想要的魔法。
那個時候,想要成為一個合格的魔法師,可比今天的難度大多了。
看完三本書之后,林克第一件事就是寫信,有兩封信。
一封是將這些天經過深思之后不懂的疑惑都記錄下來,然后寄給茉伊拉解答。另一封則是寫給艾萊特,兩人志趣相投,智商也差不多,聊起天來很是有意思,林克有事沒事就會給艾萊特寫信,信中或是討論魔法的奇思妙想,或是交流一些趣聞,聊得不亦樂乎。
等待回信的這段時間,林克也沒閑著,他按著書上的各種理論和實踐知識,在自己房間里,開始做起了附魔試驗。
附魔中最常用的金屬是秘銀,因為秘銀擁有極其優秀的導魔性,通過各種手段將秘銀組成各種結構,就能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穩定地儲存魔能,通過改變秘銀的結構,就能同時改變魔能的結構,最后起到完成施法的目的。
當然了,具體實踐的時候還要注意許多細節要注意,這正是林克進行試驗的目的。
他現在手頭沒有秘銀,沒關系,林克毫不猶豫地將新月魔杖給拆解了,這根魔杖雖然只是優秀品質,但其采用了大量秘銀,拆了魔杖之后,林克得到了足足500克秘銀。
‘真是浪費啊,估計1000金幣的成本就全在這秘銀上了,這所謂的大師,水平也就一般嘛。’林克估計這是魔杖原主人格蘭特為了面子胡亂吹噓的。
有了秘銀之后,林克又用手頭的20個自由點購買了一個附魔術必備的改變系魔法:塑形。
2級魔法
耗能:0.2點每秒
作用:對某件物體施放后,該物體能隨施法者心意任意改變物理形狀。
(注:低級附魔術必備法術之一)
學習了這個魔法之后,林克立即對放在桌上的秘銀使用。
這個魔法是不用聚焦的,徒手施法就行,體內魔能涌動,排布出一個非常特殊的魔法結構,隨后,一股奇特的力量被吸引過來。
這力量幾乎是透明的,它存在在林克的手掌上,如果不是它的存在改變了空氣的折射率,林克根本看不到這力量的存在。
林克知道,這應該就是改變系魔法中所謂的‘希格斯力場’了。
這力場是六百多年前一個叫希格斯的魔法師發現的,也正是他開創了改變系魔法,同時也將附魔術從高級魔法師才能使用的高端領域拉到普通魔法師都能使用的程度。
希格斯力場屬性相當奇特,能改變一切非生物的形態,只要掌握技巧,點石成金、化石為水都不是問題。
當然,這些技巧非常非常難就是了,而且還有一個更大的約束,就是巨大的魔能消耗。
要改變物體的屬性越多,消耗魔能也越多,比如點石成金術,這個魔法在普通人理解中簡直就是發家致富的無上手段。
但實際上,想要將一塊拳頭大的鵝卵石轉化成同樣質量的金子,就得消耗一個6級魔法師的所有魔能,甚至還不一定成功。
魔法師的魔能多少珍貴?誰會吃飽了撐著為這么點金子消耗光自己的魔能?所以點石成金這個魔法基本沒有魔法師去學。
這世界上總是沒有免費午餐的。
回歸正題。
林克操縱著這著透明的神奇力場,將之裹上桌上拇指大小的秘銀塊,然后就開始在腦海中想象著玻璃珠的魔法結構。
擁有強大靈魂的林克,具有非常精確的影像思維能力,這時候,這能力就幫了他大忙!
果然,隨著他的想象,這秘銀就迅速出現變化,從塊變成絲,從絲變成一個魔法符文,最后演變成一個立體的魔能結構。
大約三分鐘后,一個非常精致的如秘銀小球出現在立刻桌上,猛地一看,這個小球是精致的鏤空結構,但仔細看,就能發現這其實就是玻璃珠的魔能結構。
當然,因為秘銀絲內沒有輸入魔能,空有結構,并不能引起火元素的共振,它個秘銀球就是一個好看的工藝品而已。
“試試看能不能用。”林克拿起秘銀小球,魔能灌注其中。
這個過程非常省心,林克只需要無腦地往其中灌注魔能,根本不用考慮魔法結構,因為秘銀絲線自動會將魔能導成玻璃珠的魔法結構。
一瞬間,魔能就充盈在整個秘銀小球呢,緊跟著,林克就看到秘銀小球開始發光,變藍,最后成為一個散發著黯淡光芒的淡藍色球體。
正是林克的魔法:玻璃珠。
“嘖嘖,這種施法方式可真是省心啊,就是成本有點高。”林克嘆口氣,一個魔法扔出去就是1000金幣,再土豪的魔法師估計都用不起啊。
這個由秘銀為核心的玻璃珠,就是一個最最基礎的魔法裝備了,只要是個魔法師,并且擁有體內擁有1點魔能,往這個秘銀小球輸入進去,那么他就能用出林克的玻璃珠。
當然,整個魔法裝備成本太高了,一次性不說,威力還小的可憐,只能用來做實驗而已。
“《基礎附魔》里介紹了魔杖的基礎結構,我試試看。”
林克找來一根黃荊木的棍子,然后按著書中介紹的魔法結構,使用塑能魔法將秘銀絲嚴絲合縫的融合進木棍中,然后稍稍對木棍做一些藝術加工,一根最基礎的魔杖就制造成功。
林克觀察著手里這根纏繞著秘銀絲的粗糙木棍,視界里就有信息現顯示出來。
看了一眼,上面的信息是。
初級魔杖(未命名)
效果:魔法威力5。
好吧,果然是夠劣質的,這東西前后只花了林克半個小時不到時間而已。
用這根魔杖試著施法,手感竟然還挺不錯。
“哈哈,真是有趣。”林克忍不住笑起來。
連續兩次成功,林克對附魔術產生了巨大的興趣,他記得基礎附魔里有一個章節,其中有一篇介紹的是魔法卷軸的繪制。
魔法卷軸,即用特殊的導魔墨水,將魔法結構以平面狀態書寫在抗魔紙張上,這么做的好處就是非常便于攜帶,而且成本極低,通過預先存入魔能和一些特殊的觸發符文,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夠使用。
林克想要繪制一張魔法卷軸,可手頭沒有材料,不過這沒關系,就地取材就行。
沒有導魔墨水怎么辦?
沒事,最原始的導魔墨水就是魔法生物的血液。
魔法師就是魔法生物,所以魔法師的血液可以作為導魔墨水使用,越強大的魔法師血液越是好用。
林克自己給自己放了幾毫升血做導魔墨水,
紙張怎么辦?羊皮紙就是最最基礎的抗魔紙張。
一切準備就緒后,林克用鵝毛筆蘸著自己的血,在羊皮紙上繪制起了基礎火彈術的平面魔法結構。
林克精確影像式思維又幫了他的忙,這時候他就如有神助,一筆就將火彈術的魔法結構在羊皮紙上繪制完成,最后添加一筆觸發符文,然后朝其中輸入魔能。
頓時,羊皮紙上的紅色血液就顯出了魔法的光輝,但因為有觸發符文的限制,這張卷軸并沒有吸引火元素,化出火彈來。
林克立即試驗效果。
他按著卷軸的觸發方式,將觸發符文從羊皮紙上抹去,然后就卷軸往遠處一扔。
‘呼’在半空中,卷軸就開始吸引火元素,然后就開始燃燒,最后就化作一團火焰,因為卷軸的材料太過粗糙,上面的魔法結構也非常簡單,所以這個火彈術并沒有爆發力,但終究還是成功了。
“嘖嘖,真是奇妙啊!”林克的興趣被完完全全地激發起來了。
這時候,魔法學院的回信也到了,看過艾萊特的回信之后,林克打開了薇若拉的回復,里面清晰地解答了他的魔法問題,同時,還附帶了三本新的魔法書,分別是《魔杖的制作》,《附魔術精微技巧》《希格斯力場的妙用》。
好吧,一看到這些書名,林克如獲至寶,粗粗翻看了《魔杖的制作》之后,他立即決定,他要給自己打造一根屬于他自己的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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