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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從擰巴到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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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在干什么?誰的信?”

回來的時候太過激動,高蕓完全忽略了,已經早她一步到家的高天養,不過高天養看桌上沒晚飯,所以就去點煤爐燒晚飯了,忙完才有空進屋看高蕓。

然后就看到高蕓拿著信面露糾結。

并直接好奇問道。

他也不記得他們家還有什么其他親戚,遠在外地的親戚,會寄信過來啊!

“報刊社的回信……”

高天養其實是知道高蕓投稿的,畢竟他們兩個就住在一起,高蕓也不可能一直偷偷摸摸進行,有時候她甚至還會使喚高天養去買信封和郵票呢,所以自然沒必要瞞著弟弟,故而便直接回道。

一下子輪到高天養驚訝了:

“姐,你過稿了嗎?”

“不對,姐,你不會是被報刊社那邊退稿了吧,過稿你應該不會是現在這個表情啊,這表情好奇怪,怎么既不像開心,也不像難過,姐到底啥情況?”

高天養不管怎么看,都覺得他姐姐現在的表情不像開心,不免有些擔心。

擔心他姐被拒稿受挫。

“沒事,姐的稿子通過了,這是稿費單,憑這個單子就可以去銀行取錢。

我是在糾結其他事……”

高蕓糾結的事其實并不重要,只是她自己心里有些擰巴,這種事就沒必要跟她弟弟說了,跟她弟弟說了也沒用。

畢竟她弟弟又不能替她分擔尷尬。

而且還是只有她覺得尷尬的那種尷尬,別人恐怕并不覺得這事尷尬,反倒會覺得是榮譽,是值得夸耀稱道的事。

如果她養父母還活著的話。

估計會覺得是他們的驕傲。

高天養看著差幾毛就到九十塊錢的稿費單,也不再多想,當即便興奮的追問起細節。追問稿子到底發表在了什么報刊雜志上,有沒有樣刊,甚至已經在琢磨,未來得找個機會把樣刊帶到學校去,告訴同學某篇文章是他姐姐寫的。

最后高蕓好不容易才用自己寫作時使用的是筆名,沒那么好證明身份,以及咱們得低調點的言論,安撫好天養。

打消了他到處炫耀的想法。

最后還語重心長的灌起了雞湯:

“天養啊,姐希望以后被別人叫天養的姐姐,而不是你被別人叫高蕓的弟弟,這兩者間的區別還是挺大的!!”

“嗯,姐,我會努力的!!”

一番精疲力盡的忽悠結束,時間很快到了晚上六點,用扁擔挑著兩筐加起來將近一百斤蔬菜的王大妞已經敲門進屋,高蕓當然是趕緊放過高天養,站起來匆匆上前接過王大妞挑著的兩筐菜:

“大妞姐快坐下來歇歇,喝點茶。

正好我們家晚飯還沒吃呢,你稍微等一會,跟我們一起吃晚飯,吃完飯再回去吧,咱正好聊聊接下來的安排。”

下午收到報刊社的回信,確實打破了高蕓原先的作息,本來這個點他們應該已經吃過晚飯了,但今天是高天養做的晚飯,先前還又耽誤了不少時間,所以現在高蕓和高天養都還沒吃晚飯呢。

而王大妞這個點就把蔬菜送過來

想來至少四點左右就開始忙著摘菜啥的了,應該也沒時間吃晚飯,所以留她吃頓晚飯,完全屬于合情合理之事。

端了杯白開水遞給王大妞,高蕓也不給她拒絕的機會,就轉身忙碌去了。

緊接著過程還發生了些爭執。

主要就是王大妞想走,然后高天養也在挽留她,彼此客套了好一會才總算讓王大妞留下來,跟他們一起吃晚飯。

對了,過程高天養還十分驕傲地把高蕓那份稿費單拿出來,給王大妞看。

表示他們現在不差錢。

他姐姐已經有了賺大錢的能力。

在他家吃幾頓飯沒事的。

但是吧,也不能說高天養完全沒聽進勸,高蕓是讓他別在學校里說,可王大妞是村里人啊,而且都是熟人朋友。

炫耀一下自己姐姐不要太合理。

高蕓發現的時候,想要阻止已經晚了,只能一拍腦殼,繼續眼不見為凈的去炒菜,算了吧,折騰個什么勁啊,隨他去吧,這事本來就是需要過明路的。

讓她弟弟到處說的尷尬程度。

總歸比她自己到處說好點。

而且即便她弟弟不說,回頭去銀行取錢,人家也會知道,整個縣城就這么點大,且到處都是熟人,估計再怎么嚴防死守,相關消息還是會很快傳開的。

此時的折騰都是在瞎折騰。

可以說直到這個時候,高蕓才算是徹底的想開,坦然接受自己投稿賺到錢這件事用不了多久就會傳遍整個縣城。

到時候街坊鄰居都會知道。

等她把菜炒好,端上桌的時候,王大妞已經頗為高興羨慕的拉著高蕓上下打量,夸贊了起來:“小蕓啊,你可真是了不起,都能靠筆桿子吃飯了啊你。

古峰叔和萍萍嬸,是真的上輩子不知道積了哪份福氣才能把你帶進門。”

“回去必須得跟大隊長說說,咱們村族譜給你單開一頁都沒有問題,我覺得不比幾十年前咱們村出的那童生差。

別的村族譜里都有貞潔牌坊,誥命夫人啥的,咱們村是啥都沒有,你這成績已經算是咱們村最近幾十年,最有能耐的女娃了,不管你原來姓什么,反正現在是姓高,那就算是咱們高家人……

先前你名字好像沒在族譜上,必須得記族譜上,不然被人搶走怎么辦。”

原來的高蕓畢竟只是養女,別說養女了,就是親生女兒,在族譜上也不一定會有記錄,這是過去的風俗。嫁人之后,大概率會在丈夫家的族譜上記一個某某氏,基本沒幾個女人能留下名字。

想要在族譜上留下較為詳細的生平記載,男的得有什么豐功偉績,比如說考取功名,當了官啥的才能記下一筆。

女的話,一般要么是貞潔烈女,或者守節有了貞潔牌坊啥的,要么就是兒子出息給她搏了個誥命,才能上族譜。

他們村就沒出過啥能耐人,所以在王大妞看來,能把自己寫的文章發表在報刊上已經相當了不得了,怎么也能算是個文人墨客了吧,必須得大書特書。

而高蕓此時正尷尬的腳趾摳地呢。

天哪,要不還是殺了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