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的排名就掉到四十多了,這不科學。
所以努力加更中。
最近《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比較熱,因為忙著碼字,沒仔細摳,但是風笑作為文化工作者,有個問題想問一句:怎么沒有對本土文明的保護條款?
那是外國人,只有居留權,他們不應該有文化自由傳播的權力。
本土文明涉及文化傳承,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這是我們的國嘉,保護它是法理上的天然正確,是培根鑄魂,關系到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其實很想讓外國人考一考傳說中的漢語十級,不開玩笑,有的國嘉是有官方語言考試的,沒錯,不是留學要考,是永久居留要考。
一定、一定要外國人尊重我們的文化,這是不容侵犯的底線。
如果客人不尊重主人,那他就是不受歡迎的客人。
很遺憾,這個底線沒有體現出來,那個意見稿我留不了言,所以在感言里說兩句。
如果有哪位書友是有戴表的,還請幫著反應一下。
最后,例行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