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清

第四百九十章 下旨

其實弘暾也是有和未婚妻商量,主要是他這個身體簡直是負累。。

他還說,會給他阿瑪寫信,可是,她卻依然還是堅持要嫁。

弘暾有的時候想讓自己理智些,可有的時候,私心又想,或者老天愿意給自己些日子呢?

因此,便這么拖著拖著。

倒是弘暉看不下去了,他是覺得,反正雙方都愿意的,索性在過年前成親。

窮人家的都是講究,有錢沒錢,娶個媳婦好過年呢,更何況,不就是些土地宅子鋪子嘛。

大家都是江湖好兒女,何必窮講究?

老幫主夫婦一聽,也是,便也沒催著關副幫主讓人家去催弘晝了,便打算盡早給弘暾二人完婚。

可以說,弘晝收到信的時候,弘暾這邊已完了婚,有了正式的媳婦了。

參加他婚禮的,只有愛新覺羅弘暉。

二人成了親,老幫主夫婦便帶著女兒女婿回了老家。

弘暉寫了一封比較詳細的信送到了十三還有四爺哪兒。

弘晝接到的信是四爺丟給他的。

四爺對弘暾是真心的喜歡。

一來這是十三的嫡子,雖然身體不好,不過,四爺覺得,弘暾的性子和自己最像,什么關愛兄弟了,友愛兄弟了,為人講義氣了諸如此類的。

再加上弘暾年幼的時候便養在四爺府里,四爺對他的疼愛,絕對不亞于對弘暉和弘時的。

要不然,也不會破例封弘暾為貝勒了。

可是,他就是陪著弘晝去了趟江南,就這么在江南成親了,然后永遠也不回來了。

因為十三在回京城后,便放出了嫡子過世的消息。

因此,弘晝回來后,四爺會給他好臉色就奇怪了。

他是覺得,倘若不是弘晝把弘暾帶走。弘暾壓根不會碰上這種江湖女子,不碰上,那就不會成親,壓根不會在江南不回來了。

四爺那叫一個悔啊。他可是有問過太醫的,太醫說了,這倘若不近女色,或者能活個一到兩年,可近了女色。一到兩個月還是說不好的。

所以,四爺覺得,倘若在半年內收到弘暾在江南病逝的消息,他也不意外。

他覺得,早知道弘晝會害死弘暾,就讓弘歷把弘晝這臭小子打死算了!!

這要自己怎么面對十三啊!!

“你自己好好看看,這就是你害的。”四爺一拿到弘暉的密折,便把弘晝給宣進宮,狠狠的罵,也沒讓他起來。直接就讓他這么跪著。

“皇阿瑪,這兒子也不知道的,不過,大哥沒勸定弘暾,想來,弘暾心意已決了,其實讓弘暾開開心心的過完最后的日子不挺好?”

弘晝理直氣壯的說道。

那時候回來,十三便和弘晝做過心里準備了,弘晝別的都不好,就自己最會做心理建設。再加上,他覺得,弘晝開心最重要,以后的事。以后再說吧,因此,便對弘暾娶妻的事,也放開了心胸。

弘暾有說過,他的每一天都是賺的,所以弘晝現在也放開了。

不過。他不知道的是,自家皇阿瑪居然沒想開,唉。

四爺在養心殿訓了一通弘晝,弘晝早習慣被四爺訓了,因此,人家出養心殿的時候,依然精神抖擻,神氣活現,搞得他好像在里面接受四爺的表揚似的。

弘晝出了養心殿,便去了皇后哪兒。

皇后這段時間和嬤嬤還有弘時有過分析。

覺得,弘晝搞這個海運,對自己這一方,絕對是利大于弊。

首先,弘晝失敗了,對自家沒損失,雖然弘晝不會成為弘時的競爭者,不過,多個失敗的兄弟,更加能顯現弘時的優秀來。

其次,倘若成功了,那么,皇后這邊,承恩公這邊,由于加入了人家的隊伍,那么贏了,便能分得銀子。

是人都知道,奪嫡是需要大筆銀子的。

所以,皇后是特別的支持弘晝這個行動,對于弘晝的到來,別提有多熱情了。

再退一萬步說,還需要弘晝做只信鴿,到時候帶些東西給弘暉呢,因此,弘晝從皇后哪兒出來的時候,大包小包的。

這種事兒,自然是落在某些人的眼里。

應該說,四爺和皇后這兒,基本是宮里的風向標。

弘晝在宮里的一舉一動,大家自然是看見了,然后向各自的主子去匯報的。

倘若換了是一般情況下,大家會覺得,四爺罵弘晝估計是人家的差事沒干好。

可現在,大家便覺得,會不會是弘晝沒太快的落實海運的事,沒搞定,所以在生氣呢?

畢竟,人家的總股本,如何入股,還有船的任何方面技術,人家都沒說不是?

而馬齊家,也就弘晝和容月的事,在做決定。

馬齊的意思是,容月年紀也不大,要不婚事再緩緩。

萬一弘晝失敗呢?

倘若失敗了,容月嫁過去,也是會拖累整個富察家的。

而李榮保則是覺得,現在弘晝和容月的事兒就差一紙文書了,還不如早早把婚事搞定呢。

只不過,一向富察家的大事,是由馬齊決定的,李榮保也不能說什么。

而馬武的意思則是,要不,他去皇上哪兒探口風,馬齊去康熙哪兒探口風。

這樣才能落實,畢竟倘若皇家沒改變主意,哪怕弘晝真落魄了,容月也得嫁。

只有皇家嫌棄的媳婦,沒有容月可以挑剔人家的。

而讓人意外的是,過了三天,康熙和四爺發了三道旨令。

第一,令內務府宗令雅爾江阿帶同納爾蘇前往江南監察江南的水師,時長大約有三年,同行的有十三的嫡次子,十六的庶長子,還有五爺七爺的庶子,還有幾家鐵帽子中的青年代表。

第二,命各省上報各省的最佳資源,像江南一些省份的可報十到二十樣不等,別的地兒可以減少些。

第三,海運的事兒會由官方牽頭,愿意加入的加入,但必須簽下協議,賺虧也不說,協議的第一條便是,在戶部有欠銀的,一律不許入股,而且每家入股最高不得超過五萬兩。

而且還有注明,所謂的每家,指的是一個家族,而不是小家。

拿烏拉那拉家來算,就只能入股五萬兩,除非你們是分府另過的,而且有比較分明的等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