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警察

第二八零章 卷宗與分析

第二八零章卷宗與分析

肖恩看這個心理學家莫寧還是有兩下子的,原是因為這個家伙的分析,和他自己分析的差不多少,當時的探案手法雖然不如現在這樣的先進,但是取證什么的還是可以的,最起碼現場的每一個角落的照片,都已經拍攝了下來。這很有利于肖恩作出分析。

而肖恩看著這些照片分析出的東西,可不是空穴來風,那全都是有原因的,雖然當時這門科學還在襁褓期,但肖恩海量的案件資料庫中,已用很多類似的謀殺案做過實驗,根據經驗表明,在性犯罪的案件中,兇手通常是男性,甚至占到了絕對的比例,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而且基本都是同種族殺人,也就是白人殺白人、黑人殺黑人。這類案件的兇手多是二十歲到三十歲的白人男性,而且被害人居住在白人社區,所以肖恩更加確定兇手絕對是男性白人。

此外,肖恩所做的這些分析,可就比這個莫寧還要厲害了,因為他還基于自己的海量資料庫中,弄過行為科學調查的研究。得出之后的理論,即一般而言,兇手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兇手,犯案有一定的邏輯可循,也就是遵循一種固定的模式;第二種兇手的心理狀態,則毫無邏輯可言。

從案發現場的照片和警方的報告來看,肖恩立刻推斷出此案的兇手屬于第二種,也就是毫無邏輯的。因為他殺害死者的方式毫無章法,也沒有清除掉那些會暴露自己身份的任何線索。

然后肖恩再綜合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他可以大膽斷言這個兇手是一個“毫無邏輯”的殺人者,這種人一般患有嚴重的精神病,這小子對這個死者,也就是喬治太太尸體的種種暴行,顯然是長時間心理疾昌累的結果。一般而言,大約經過八到十年的潛伏期,才會進行這種毫無邏輯的殘忍殺戮。這種偏執狂的妄想癥。第一次發作多是在十九歲的時候,是的,別看現在成人的年齡是十八歲。但十九歲才是這樣青年的發作時期

加上十年左右的“疾病潛伏期”,因此兇手的年齡層,一般都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肖恩之所以認定兇手的年齡不會太大,還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大部分性犯罪的兇手都低于三十歲;其次,如果兇手大于三十歲的話,心理異常就已經到了無法抗拒的地步,因此會犯下一連串奇怪又毫無線索的謀殺案,但這樁兇殺案的案發現場附近。還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件,綜合以上種種線索,肖恩便可以判定兇手絕對是第一次作案,因而年齡不會太大。至于他推斷兇手患有偏執狂的妄想癥,是基于肖恩對心理學的研究。因為他的超感能力絕對是世界第一的

比如。肖恩之所以認為兇手的體型瘦削,是因為他熟知并且堅信體型與精神狀況密切相關,因為肖恩發現身材清瘦或者是身體衰弱的人,更容易發生精神分裂的癥狀,肖恩斷定兇手的身材瘦長,而且肌肉并不發達。如果肖恩將這一項自己的經驗公布出去。恐怕現在很多五十歲以上的心理學家們,對這種理論會不屑一顧,但肖恩卻發現這種理論很有用處,至少在對心理異常的兇手,做描述時是絕對有幫助的。

肖恩已經認定兇手是個瘦子的原因了,而這種結論他覺得是經得起推敲的。大部分患有精神分裂的人都會食欲不佳,他們經常不吃飯,因而導致了營養不良。心理狀況也會在他們的外表上反映出來。

這種人一般都不太注意個人的衛生與整潔,再加上很難找到喜歡自己的人,所以大多此類殺手都是單身。依據上述理由,可以推斷兇手的住所一定臟亂不堪。此外,軍隊一定不會接受這種生活混亂的人入伍的,所以肖恩和這個心理學家莫寧,都認為他沒有服過兵役。

這些人在病情發作之前可能完成了高中的學業,但基本上不可能考入大學。即使這些人能夠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就是打零工或做傭人之類的活計,也可能去當清潔工,由于個性過于孤僻,他們連這種工作也不太可能做好,因此多數都是孤獨的“避世者”,基本依靠社會救助金生活。

在心理側寫中,莫寧這個心理學家沒有辦法提供更加詳細的意見或看法,這一點就表現出了他和肖恩的不同,因為肖恩相信,如果兇手有車的話,也一定是輛殘破不堪、銹跡斑斑的破車,后座上堆滿了速食品的殘屑;當然,這個小子的房子里,也是類似的情形。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很懶散,不可能開車到其他地方作案,所以肖恩做了個比莫寧教授,更加大膽妄為的推斷,那就是兇手很可能便住在被害人附近,犯下這樁殘忍暴行之后直接便回到了家里。

而且,肖恩還推斷,這個小子很有可能是步行到達的犯罪現場,作案后又步行回家的。最后,肖恩近乎妖孽般的更加大膽的推斷,兇手在一年之內,非常可能曾經去過精神病院。這些可都是莫寧這個心理學家的心理測寫中,沒有推斷出來的。

不過現在肖恩要做的是往下看著這件案子的詳細卷宗和發展過程,于是他叼著雪茄,再次往下細細看去

魯斯警探當時拿著莫寧教授做的,這些兇手的描述到附近的各處警局,讓他們根據這些線索尋找嫌犯。而很多警察非常熱心的提供線索,那可比現在的這幫警察的正義感強多了而之后媒體對這個案子的關注度也漸漸升高,他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誰殺了這個年輕的婦女也就是喬治太太;還有一個就是更加難以解釋的,為什么要殺她呢

而在這之后的。案發四十八小時之內,各種線索不斷出現。由于薩克拉門托是加州首府,而喬治太太一直在州政府工作,在案發當天,也就是星期一的上午,她沒有上班,曾從家里步行到一家購物中心買東西。而且用支票付款后,再步行回了家。而兇手大概就在這時候瞄上了她,并尾隨她到了家里。然后伺機犯下了罪行。這就跟肖恩的推斷簡直一摸一樣了。

死者的母親在案發當天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給死者家打了一個電話,但當時是無人接聽的狀態。而過后的驗尸官指出,死者喬治太太那時候已經死去多時。這時候,肖恩看向了驗尸官的報告,說死者在死亡前,就曾慘遭多處刀傷的折磨。當然,這些情況都對新聞界隱瞞了起來。另外,當時負責偵辦的警官,在新聞媒體上對公眾發表聲明說,兇手的衣服上,可能沾有死者的血跡。呼吁民眾發現可疑情況后,立刻打電話報告警局。肖恩看到這里有些嗤之以鼻,因為他的預感很不妙

仿佛是為了證明肖恩的是對的,卷宗接下來,到了星期四這天。也就是案發的第三天,薩克拉門托則迎來了一個大爆發在北部地區,接連發生了幾樁恐怖的謀殺,并被廣泛報道。

這天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就是距離喬治太太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又發生兇案了。一個鄰居發現了躺在那里的三具尸體,分別是三十六歲的艾達霍爾太太、和她年僅六歲的兒子巴頓,還有艾達太太三十二歲的朋友,桑姆

另外,艾達太太二十二個月大的侄子德克巴里也失蹤了,卷宗上的分析是,很可能被兇手綁架了。所有的被害人都是被槍殺的,但艾達太太身上還有多處刀傷,這與喬治太太的情形便有些相似了。死者紅色的廂型車明顯被兇手偷走了,不久后,這輛車就被發現棄置在距離現場不遠的地方。這同樣是一起找不出作案動機的兇殺案,死者的家里并沒有丟失財物,死者艾達太太則是一個離異女人,育有三個子女,其中一個由前夫撫養,另外一個在案發時正在學校上課,因此兩人逃過一劫。

當時查案的警長,俄賽爾,被報社記者們窮追不舍,最終他對媒體說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做了二十八年的警察,這是我所見過最奇怪、最荒謬、最沒有道理的兇殺案。”;肖恩認為,顯然這件慘案正“嚴重困擾”著他。

卷宗的死者資料上顯示,艾達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顧過附近很多孩子,鄰居孝和他們的母親都說她是個好人。而艾達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學時經常照顧另一個六歲的男孩,大家都對她慘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達太太很親近的鄰居,對記者說她非常難過,欲哭無淚,“但同時我也嚇壞了”。當地的居民從電視新聞里知道了命案的詳情,大家聚集在街頭巷尾議論紛紛。而那天夜里起了大霧,待命的巡警車輛和急救車到處都是,再加上兇案的新聞被人們添油加醋地傳播,很多人在這種緊張氣氛下感覺非常恐懼。這有點像當時華國某市傳言的貓臉老太讓學生們驚慌不已更奇怪的是,雖然報道中死者都死于槍擊,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沒有人聲稱聽到過槍聲。

而警方擔心兇殺案會引起恐慌,原想封鎖消息,但沒有不透風的墻,所有人都嚇壞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門,都加了兩道鎖以上,窗簾也全部拉起來,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車、旅行車、小卡車上裝東西,準備外出躲避。這在當時可謂是超級轟動。

肖恩再往下看,魯斯警探知道又有命案發生后,立刻給莫寧教授打了電話,盡管這兩個人同樣震驚,但身為專業人員,他們必須把自己的恐懼和迷惑拋開。從命案現場來分析,這樁新案子不僅為他們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證實了他們對兇手的一些推測。

當然,這個案子里還是有些細節沒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寫得很清楚,那就是另兩位男性死者,沒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達太太那個三十二歲的朋友,他的車鎖匙和皮包被兇手取走了,但艾達太太卻慘遭兇手的暴行,這比喬治太太還要凄慘。

艾達太太被脫得裸地倒在床邊,一顆子彈從頭部穿了過去,下腹有兩處明顯的刀傷。一部分內臟被掏出來砍碎,全身還有多處刀傷,包括面部及肛門都有刀傷。直腸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綁架男嬰的圍欄上有一個浸滿鮮血的枕頭和一顆彈頭;浴缸里的水被鮮血染紅了,還留有腦漿與排泄物,顯然兇手也在這里喝下了死者的鮮血。其他重要的線索。還有在現場不遠處發現的廂型車沒有熄火,嬰兒已經失蹤。警方從圍欄上的血跡判斷,這無辜的孩子恐怕已經兇多吉少了。

肖恩發現,莫寧兩個人還是非常負責任的,接下來卷宗上寫著,他們搜集的新資料,魯斯和莫寧更加確定兇手一定會再次行兇,而且很快就會發生,若不抓住這個家伙,后果不堪設想。

于是莫寧參照上一樁慘案的線索。為兇手做了更詳細的心理側寫。犯罪和性之間的關系已經非常明顯,而且每樁案件里的被害者人數都在陸續增加,從現場的暴行看,莫寧更加確信兇手是一個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癥的年輕人,他是步行來到命案現場的。行兇后開著那輛廂型車離開。

一邊看著卷宗,一邊分析的肖恩,在看到這里時他已經飛快的修正了兇手可能是“單身,住所離棄置的廂型車不到一英里的。”;這樣的推測。而卷宗上莫寧也認為兇手的生活如此混亂,毫無章法可言,他不會想到隱藏線索之類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丟下了這輛車。另外莫寧也開始肯定兇手是個蓬頭垢面、不修邊幅的家伙,當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亂不堪。

莫寧還是很厲害的,用肖恩的話講,叫有兩下子他告訴魯斯警探,兇手應該有戀物癖,他曾經在附近偷竊過女士內衣之類的東西,如果抓住了他,他們就能發現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發現他童年時期一定遭受過不幸。因為他這種戀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寶首飾之類的財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為了借助這些東西手yin來達到性滿足。

按照這份新的心理側寫,超過進七十名的警力進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棄置車輛方圓半英里的郊區范圍,進行地毯式的搜尋,這是一次大規模的捕獵行動,無論是住在自己家里,還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邊行人都被盤問,看他們有沒有見過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離棄置車輛不遠處的一家鄉村俱樂部里,又發現一條狗中彈而亡,身體也被人取出了腸子,因此搜索范圍又縮小了。

卷宗顯示,經過排查,警方發現了一些線索。有兩個人好像看到了那輛廂型車,在自家附近急速駛過,但他們只能記起開車的是一個白人男子。后來又有一名近三十歲的婦女,向警方報告,就在喬治太太被害前的一兩個小時左右,她在購物中心,看到了一個從高中就認識的男青年,而這家購物中心,正是喬治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這名婦女說她被這個高中同學的外貌嚇呆了:蓬頭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滿了血跡,嘴角布滿黃色的痂,雙眼塌陷。。。。。。那個男子抓住喬治太太的車門想和她攀談,但她趕緊開車逃跑了,后來她聽到警方呼吁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跡的男子時,就向警方報告,她告訴警方這名男子叫伏爾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畢業于,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這個線索的時候,已經是星期六了,按肖恩的看法,效率不可謂不高這才幾天啊一共才五天伏爾泰的住所,離棄置的廂型車只隔著一條街,距離那家鄉村俱樂部大約一英里,距離購物中心也是大約一英里。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監視,等著他外出。肖恩在卷宗后面還發現,其實,當時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這個伏爾泰只是其中一個。

后來警方往伏爾泰的住所,打了個電話,但無人接聽,到了午后,監視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個計謀誘他外出,但他們也知道兇手有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手槍,而且非常的兇殘,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謹慎的。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員那里裝作借電話,另一名警察則從伏爾泰家門前走過,很快里面的伏爾泰發現了警察,他夾著一個箱子開門走出來,向他的貨車走了過去。警察立刻便看見了他,這正是他們要找的人,于是一擁而上要逮捕他。()rq

(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