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系男神

第9章 想叫我岳父?沒那么容易

贏得多歸贏得多,可是韓烈依然決定,要拿出一點態度來。

不能你們說多少就是多少。

“咳咳!”

輕輕咳嗽兩聲,韓烈慢慢開口。

“潘叔叔啊,對于你們的誠意,我感受到了。

賠償的額度呢,說實話,甚至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那就這樣:您再加上8萬,湊個88的數字,我同意和解。

不是我想獅子大開口,非得多要那8萬塊錢。

我只是想提醒您一件事——

和不和解,權利在我。

您的態度和誠意打動了我,所以我同意和解。

可是如果再有下次,或者潘少航向我道歉的時候繼續張牙舞爪的……

您別怪我沒有提前講清楚。”

“我懂我懂!”

老潘大喜過望,急忙點頭,緊接著,再次沖韓烈鞠躬。

“謝謝謝謝!那就88萬!等到拘留結束,我馬上帶著小混蛋來向你誠摯道歉!”

“行,那就這樣。”

韓烈艱難的笑了笑,緩緩閉上眼睛。

拿捏得明明白白。

大家都是懂事的人,馬上放低音量,一人一句:“小韓好好養傷。”

依次撤出病房。

出去之后,老潘緊緊握住陳父的手,激動得眼眶都紅了。

“老陳啊,俗歸俗,可是該說的話還是得說——對不起妍妍,也謝謝妍妍……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啊!”

陳父的態度也軟化了一些,拍了拍老潘的手。

“都過去了,以后注意吧……那你們去忙,回夢城再聯系。”

“好好好,回頭聯系!”

兩口子坐上酒店派來的車,又趕向派出所。

陳妍妃看著匆匆離去的潘叔叔潘阿姨,心里愈發討厭潘少航了。

“這人真是太不像話了,莫名其妙的!”

陳父擺擺手:“不提了,你沒事就好。以后啊,他應該是不敢再來騷擾你了。”

“嗯!”

陳妍妃開心點頭,爾后嬌聲問:“爸,伱什么時候回去啊?”

“怎么著,才來倆小時就嫌我礙事了?”

老陳的玩笑開得很有水平,一眼就叨住女兒臉上的小小羞澀,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子。

“哪有啊!我不是怕你忙嘛!”

老陳不動聲色,搖搖頭:“我不忙。出了這種事,我不把你送到學校,怎么能安心回家?”

陳妍妃大大方方的說出自己的想法。

“那我還想明天早上再去看看韓烈呢……要不然,咱們明天上午再出發?”

陳父心里忽然又一松。

還好,問題不大。

“行啊,那就在金陵住一晚,爸爸陪你去逛逛夫子廟。”

“好!”

陳妍妃開心了,走路一蹦一跳的。

“我看看有沒有什么特色小吃,晚上帶一些給韓烈!”

陳父的心,頓時又一沉。

哎!

來來回回上上下下,過山車似的,當爹真難!

不過呢,他雖然不希望女兒現在就談男朋友,卻不介意她多接觸一些優秀男生。

反正就特別矛盾。

陳父暗暗嘆氣,強笑著問:“你和小韓才剛認識一天吧?關系就這么好了?”

“那他不是因為我才挨的打嘛!”

陳妍妃辯解了一句,隨后又很坦然的道:“雖然時間很短,但是我感覺這個人還挺好的。爸爸你覺得呢?”

“我啊?”

被女兒征求意見,陳父心里還是很舒服的,不由仔細回憶了一番。

最終,結論卻只有模棱兩可的三個字。

“很成熟。”

“什么嘛!”陳妍妃撅起嘴,“正面還是負面?”

“純中性。”

陳父攤開手,語重心長道:“乖女兒啊,在你們這個年紀,能夠成熟到韓烈那種程度的男孩子,一定是被家庭環境逼出來的。

這種人,一般而言,會更在意成功,而不是更在意感情。

你要是問我:韓烈以后會不會有出息?

我的答案是:大概率會。

有堅持、懂變通、心胸開闊、干脆果斷,是個非常優秀的男孩子。

但是,如果你問我:韓烈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那我真的不清楚。

和這種男孩子交往,大概率會很累。”

老陳太會了。

勸告技巧高超,潤物細無聲,既沒有給陳妍妃潑冷水,又喚醒了她的理性。

“有道理。”

陳妍妃煞有介事的點點頭,忽然咯咯一笑:“那我再考察考察吧!”

陳父一愣,隨即搖頭苦笑。

女兒長大嘍!

再不是隨隨便便哄兩句便會乖乖聽話的小棉襖了……

老陳悄悄提高了警惕。

韓烈能夠被女兒正式列為考察對象,那就證明,小伙子在女兒心里的形象十分良好。

不一定能成,但是,起碼已經有了那種苗頭。

老陳琢磨著:看來,十分有必要再去看看那小子。

想管我叫岳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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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88萬有什么好爭論的?

不和解,按照案情來看,潘少航基本要判頂格。

即: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實踐中,暴起傷人,單方面毆打,致人輕傷,判到1年半以上板上釘釘。

這還上什么大學,復讀都沒機會。

家里沒錢的話,父母甚至會堵門下跪求人和解。

潘家明擺著不差錢,敲出300都正常。

只不過,敲那么多肯定結仇。

這種事情在法律界有句俗語,叫做賠償無上限。

不在乎坐牢只付醫藥費就好了,甚至醫藥費都可以不拿。

在乎的話,對方喊1000萬你都得認。

打人賠了200多萬的數不勝數,新聞上爆出來最高的是470萬。

這種事一看家底,二看對前途的影響。

二流子死挺就行了。

可是高考前、上岸前、升職前……多少錢都得認啊!

而且不管是立案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和解都有意義。

判決書沒出來之前都得爭取,我只是不想寫得那么復雜和枯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