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懂

第560章 巨額贊助合同

庫普切克的續約想法沒有實現,但是瓦特納德的簽約愿望卻是滿足了。

第二天一早,阿迪達斯便向全世界的媒體宣布,他們已經和沈歡簽訂了5年1億美金的巨額贊助合同。

沈歡將成為阿迪達斯的全球全運動品牌代言人。

他們新聞稿的上面,就是沈歡和阿迪達斯北美總裁瓦特納德拿著簽約合同微笑的圖片。

而在之后的細節里面,他們還公布了如果今年沈歡獲得總決賽冠軍和FMVP的話,那么合同會立刻續約5年1億。

他們沒有把證明費馬大定理就轉為終身合同的條款公布出來,因為覺得這個事兒還早。

消息一出,全世界都為之嘩然。

不是因為太高,而是覺得太低了。

呃!?

太低了!?

就是太低了!

勒布朗詹姆斯在沒有進入NBA之前,就和耐克簽下了7年9000萬美金的球鞋合同。

那個時候的詹姆斯,雖然被譽為下一個NBA的超級巨星,但他畢竟沒有經過NBA賽場的檢驗。

即便是這樣,耐克都愿意給他一年超過1250萬美金的巨額合同,而且還只是球鞋的!

在身上穿的衣服等體育裝備,詹姆斯還能再簽約別的體育品牌!

沈歡呢?

沈歡已經打了兩場讓人信服的NBA季后賽,而且是完美的統治能力。

他用他的防守、進攻、突破、傳球、扣籃、蓋帽……等等技術,已經征服了無數的球迷和專家。

任何人都知道沈歡的前途多么的遠大。

只要沈歡繼續這樣打下去,以17歲的年齡拿下了總決賽冠軍和FMVP,耐克能立刻給他拍板拿出5年2億美金的超級大合同!

而且也僅僅是球鞋的!

現在阿迪達斯呢?

他們不但是用未來10年2億美金鎖定了沈歡,沈歡還成了他們所有線下產品的代言人,比如衣服、褲子,甚至是襪子帽子都在內。

這顯然就有些虧了。

更別說沈歡背后還有著15億人口的華國市場,那更是一塊大肥肉!

真不知道沈歡為什么這么著急,等等不是更好嗎?

也只有科比和艾弗森才曉得,這個合同總體來說,阿迪達斯真的是下了血本的。

沈歡根本就不會再打NBA,那么今年就是他運動生涯的最后一年。

阿迪達斯為了沈歡這么一個只打2個月比賽的球員,居然肯砸出10年2億美金的合同,你說大不大?

也可以看得出來,阿迪達斯肯定也在考慮沈歡背后的華國市場。

畢竟兩人也曉得,沈歡在華國有很高的人氣,聽說他在歌曲創作上面還有極大的成就,有數千萬的粉絲。

這么說下來,也難怪阿迪達斯簽下的是旗下所有運動品牌的代言人合同了,這不就相當于在簽約一個偶像派明星嗎?

科比和艾弗森還是很靠譜的。

阿迪達斯的瓦特納德也遵守了諾言,沒有說出沈歡不會再打NBA的決定。

所以那些對沈歡前途無限看好的各大體育品牌,對此簡直是追悔莫及。

在他們看來,阿迪達斯固然是下了極大賭注,只看了沈歡兩場球就敢拋出這么大的合同,但整體上來說,這個合同根本虧不了本。

就憑借著沈歡那禽獸一樣的身體素質,他都不可能是曇花一現的人物。

哪怕是再怎么的揮霍天賦,沈歡的巔峰期至少都有5年以上,稍微正常一點應該就是10年。

本來耐克、AJ、銳步、安德瑪、彪馬這樣的大品牌,都是對沈歡虎視眈眈。

他們現在開始了試探,準備看看要怎么樣才能拿到沈歡的合同。

結果沒想到,第一步都還沒有成功,阿迪達斯就已經踏在了勝利的終點線上。

對此,AJ的第一分紅權益享有人喬老板,就非常有意見。

在接受采訪的時候,喬老板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近很多人都在問我,是不是曾經看中過沈歡?”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當初他第一個來的是我的訓練營,我一眼就看上了他,并且愿意給他提供一個合同。”

“可是他告訴我,他熱愛學習,熱愛科學,不愿意打籃球。當時我就懵了,結果現在才知道,這小子騙了我。”

“你們老是說我眼光不好,但沈歡的確是我最先看中的,只不過當時他的確是回到了華國上學,沒有打籃球,所以我們才失之交臂。”

“現在他在湖人隊打球,我就不說什么了。但對于代言合同這一點,我要告訴這個小伙子,你錯了!AJ才是你最好的歸宿!只有我們才能讓你抵達商業價值的巔峰!”

喬老板這還真不是在吹牛。

AJ這個品牌雖然是耐克旗下的子品牌,但它的整體籃球鞋銷量,在全北美占據了60以上的市場份額,比耐克和阿迪達斯加起來還要多,你說恐怖不?

最好的球星,就應該和最好的品牌合作,這個說法一點毛病都沒有。

只不過呢,喬老板要是知道沈歡不會繼續打籃球了,恐怕是直接轉身就走,話都不會和沈歡多說一句。

別懷疑,籃球之神在現實中就是這么的現實。

小氣、吝嗇、貪婪、專橫……這些一切屬于老板的專用詞,你用在喬老板身上,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幸好AJ不是他的,不然根本就招攬不到那么多的好球員做代言。

你給得少,要求還那么多,憑什么啊?

就像是他自己的黃蜂隊一樣,成績為什么不好,為什么好球員留不住,喬老板心中難道沒點數嗎?

米國人在這邊替沈歡感到惋惜,但華國就不一樣了。

應該說在華國,阿迪達斯和耐克還是打得難解難分的。

而且阿迪達斯已經是5年一億美金,就是人民幣7億,平均一年1.4億人民幣!

這得寫多少歌,制作多少超一流的專輯,才能賺得了啊?

全華國所有的藝人,包括電影界的,哪怕是最能賺錢的陳浩,也達不到這樣的水準吧?

對于如此大賺德國佬的錢,吃瓜群眾們感慨萬千。

“嘖嘖,看看吧!陸老師都浪到國際上去了,還如此的成功!這讓我這種一個月拿3000塊工資的人,情何以堪啊?”

“別說是你了,我這個年薪500萬的阿寶支付的中層,也是羨慕嫉妒恨啊!100年工作我也賺不了那么多呀!”

“這不就說明人家小鳳姐很厲害嗎?全球的最年輕的超大合同擁有者,這是為我們華國人爭光呀!”

“對對對!我就在米國,你們不知道現在米國人是多么的瘋狂!他們太愛小鳳姐了!”

“小鳳姐又有做慈善的錢了,期待他回來再做善事!”

“咦,我說你這上面的人,怎么好好的就來綁架了呢?咋了?人家還沒有說,你就給小鳳姐定好用途了?你誰呀?你臉大啊?”

“就是!憑什么呀?人家自己掙的錢自己用,想怎么就怎么的!我雖然不喜歡吝嗇的年輕人,但對于沒什么錢就幾乎捐了1億的小鳳姐,絕對是沒有任何意見!”

“有些人啊,就是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總是恨不得把別人綁架成一個圣人,然后達不到就去瘋狂的詆毀人家!對不起!現在是網絡時代了,我們都有最好的資訊接收方式,不會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