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超級警察

313、點背

“他殺,這是基本可以確定的。但兇手卻不一定是與死者打斗的人。”余雨強調道。

何曉麗看向余雨問道:“怎么講?”

“我們在找到致命傷之后,通過對死者脾臟破裂處傷口的分析判斷,又請教了我市這方面的外科專家,我們得到了一個很奇怪的結論。”

余雨翻看筆記本道:“大家或許有人了解過,外傷性脾臟破裂可由多種因素引起,如擠壓、撞擊、搏斗、沖擊、銳器等,都有可能造成脾臟破裂。

在沒有其他癥狀的時候,單純的脾臟破裂,在較短時間內是無法致人死亡的,如果救治及時,傷者存活率較高。

而死者身上的致命傷,就是這一處脾臟破裂。

并且破裂處傷情程度屬于中等。雖然有出血,但出血量不會很大,甚至短時間內不會休克,意志力強的話,或許還能正常活動幾個小時。

但是,通過對死者眉骨及其他處傷口的研究,我們能判斷出死者在最后一次與人打斗后不久就死掉了。

所以死者的致命傷形成時間,是早于其第三次與人打斗的,即2月16號晚之前幾個小時,約是2月16號中午或下午。

然而,死者第二次與人打斗應該是在2月15號,但死者的致命傷形成時間,又是在此十幾個小時之后。可是,我們暫時并沒有在死者身上,發現其他時間段形成的傷痕。”

“也就是說……死者的致命傷,與他的三次不同時期的打斗沒有關系?”會議室內眾人明白過來。

秦法醫搖頭道:“暫時并不能肯定沒有關系,我們還要對死者尸體做更進一步的檢查,也許我們是有遺漏,也許是死者在之前與人打斗時,脾臟處就已經造成了損傷。

之后不知又發生了什么事,致使他傷情突然爆發,然后其本人沒有注意,在又一次打斗中加速了其休克時間,造成死亡。”

“那么,造成死者身上這些傷的,不論是三伙、兩伙,還是同一伙人所為,我們都要給找到細問了。”秦子河說道。

“不是僅僅找到,是全都要拘留。死者身上的這些傷屬于輕傷一級,如果當時下手再重點的話,打成重傷甚至致殘都有可能。”余雨糾正道。

“明白了。”

秦子河點了點頭,轉而為難道:“但現在,關鍵是我們連死者具體身份信息都沒有搞清楚,不了解死者的生平,不知道他的人際關系,這樣出去查不就跟無頭蒼蠅一樣……”

“誰說不知道!”

秦子河話沒講完,皮自重夾著手包,雙手插在口子口袋里,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走進會議室,咧嘴嘻笑道:“各位,還記得那句話嗎?在最需要的時候,我,皮皮哥,即將閃亮登場!”

“他搶你臺詞哦!”李放放拍著肖然肩膀,開玩笑道。

肖然無所謂抿了抿嘴角,他在關鍵時刻總有作為,并不是為了要出什么風頭,都是為了辦案而已,案情永遠是第一位的。

而且皮自重就是個愛開玩笑的人,說他喜歡出風頭博眼球,那就是真的將人看扁了。

皮自重拉了張椅子,順勢癱坐了上去,抽出手包拍地往桌上一拍:“死者身份確定了!”

“那趕緊說啊,磨嘰什么。”作為皮自重的老上司,邵勇與皮自重太熟了,以至于懶得給好臉色。

皮自重坐直身子,面色鄭重起來,“死者,劉海柱,男,西南籍人,現年27歲,東海省某高校畢業,一年前來到我省工作,最近的一份工作是某借貸平臺的催收員。”

“催收員?是不是那種經常打電話,威脅人不還債將人怎么怎么地的那種?那怪不得他要被打,這一行太得罪人了!”李放放問道。

“我們暫時了解的,劉海柱是在一個還算正規的借貸公司上班,不過得罪人是是肯定的,但催收員的個人信息被保護的還是相當好的。”

皮自重道:“你的意思是說,死者身上的傷是被他催收過債務的人打出來的?

——我暫時沒了解到這些,不過我們了解到,死者劉海柱在大年初三的時候,在其公司里大鬧了一場。其公司位于南疆路的一處老舊寫字樓的8層,租住地址是在南疆路的一處城中村里。

因為年節期間鬧事,劉海柱還被派出所同志帶回去行政拘留二天,如果不是當時錄下了DNA和指紋,想這么快確定他的身份,還真不容易。”

鬧事?公司報復!

會議室內重人立刻將皮自重所說的信息,與死者身上的傷痕聯系到一起。

“大年初三鬧事,行政拘留二天,那他出來的時候是大年初五,今天是正月十四,死者死亡時間是16號,也就是正月十二,最早的那次搏斗約在死前一個星期……”

余雨掐著手指算了一番,豁然道:“那死者出來的當天或第二天,就是死者身上最早的傷痕形成的時間!——死者被行政拘留前到過公司鬧事,肯定是公司人氣不過,算準他出來時間,立刻實施的報復行為!”

“但這也不能說明,被害人的死,與他公司的可能的報復有關啊,要知道死者之后還打了兩次架。”

秦子河搖頭道:“還有死者身上的情趣手銬,以及發現死者尸體的城鄉結合部,從結合部到達南疆路,首先要穿過我們轄區。

而且死者工作和租住的地方都在南疆路,那屬于二局的轄區,顯然死者日常活動的范圍大致也就在那一片。

所以他打架喪命的地方,也很可能是在臨江區,那么拋尸者為什么要跑那么遠拋尸,而且拋尸者又為何那么熟悉結合部一代的環境,準確地找到了那個大垃圾堆的呢?”

“所以,要去查啊。”

肖然平靜接話道,他將之前囑咐派出所孟教導員的事情又說了一遍,“我認為死者的多次打斗,并不是與同一伙人打斗。

可能有些是來自于他公司的打手,也有可能是被催債人的報復,亦有可能是在某些不發場所發泄時與人產生矛盾。”

“也就是說,在短時間內,死者被不同的人接連打了?”

李放放搖著頭,感嘆道:“那他當時的運氣,得是有多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