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第1374章 獅子之城

天還沒有亮,可雨卻淅淅瀝瀝的下起來。

海風鼓動著波浪,嘩啦啦的響著。夜晚不敢航行,因此船隊早早就下了錨在海上過夜。

這是一支擁有十三條船的船隊,為首是三條大號寶船,后面跟著三條商船,以及三條艨艟斗艦,然后還有四條快艇。

旗艦日不落號的艉樓艙里,艦隊指揮李世民正在看著海圖。

艦隊此行的目的地是僧加補羅,該城也名為獅子之城,往來的漢商則喜歡稱為大占海口,或干脆叫林邑浦(會安)。

“范梵志有五千禁衛,林邑浦不好打。”白胡子船長再次提醒李世民。

可李世民只是以左手鐵鉤在地圖上輕輕敲打著,他抬頭,一只眼睛蒙了塊黑眼罩的他更添幾分彪悍之氣。

“五千又如何?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的進出林邑浦了,對城中的虛實了如指掌。”李世民冷笑了幾聲,“這個范梵志,一面派人向洛陽稱臣進貢,一面卻又故意在北面邊境上搞摩擦,偷偷的屯兵筑城,終引的日南郡的火光,如今日南太守與咱們的日落王聯兵出擊,日南軍打過了古羅江,而日落王和日落郡的兵則自西打過了穆嘉關,越過了長山,現在林邑丟城失地,可是狼狽的緊,范梵志一面派人向洛陽請和,一面又從林邑各地抽調了許多兵力北上,包括了林邑浦城中的不少禁衛。”

李世民盯著林邑浦不是一天兩天了。

他雖被朝廷任命為日落郡南唐縣丞,可卻不怎么務正業,倒是向羅藝借了筆本錢,然后用他在嶺南叛亂時劫掠到的錢財,向船廠訂購了幾條船,又買來其它幾條海船改裝。

于是日不落海賊團繼續縱橫海上。

他也并不是專門做海賊,而是亦商亦賊,一面與廣南之南的林邑、扶南等國做交易,一面也經常襲擊沿海,甚至搶掠商船。

亦商亦賊,百無禁忌,李世民的艦隊發展迅速。

他在林邑、扶南的沿海島上建立了好幾個據點,這些據點里有碼頭有水寨甚至有的還有城堡,他還收服了不少林邑、扶南國的海賊盜匪等,把他們發展為自己的手下。

另一方面,他也在林邑和扶南沿海的港城,建立起自己的商鋪倉庫等。

李世民有大秦皇家造船廠加價訂購的寶船,然后私自再加裝武器,其船上不僅有亡命盜賊,也有日落王羅藝直接拔給他的精銳侍衛,兼之裝備精良,鎧甲堅固,武器犀利,甚至還有一些小號的神機校尉、弩車這樣的兇悍裝備。

加之航海技術的優勢,在林邑和扶南,甚至直到更南的昆侖海上,他們幾乎就是所向無敵,雖然說在南海之上,最強大的勢力當屬于皇家的南海艦隊。但李世民聰明的地方就在于,他做這一切并不是偷偷摸摸的,他通過日落王羅藝,把這些都是與南海艦隊、南海市舶司等通過氣的。

甚至李世民的這支日不落艦隊,本身就已經是隸屬在南海皇家艦隊下的編外艦隊。

正是靠著這種黑白兩面的身份,使的他在林邑和扶南的行動順風順水,他既是南海商隊的分銷商,同時也還充當著情報員的身份,提供情報等。

與扶南、林邑國做生意雖然也挺賺錢,可對李世民來說,速度還是有些慢。正規的渠道,難以滿足他的野心。

他覺得最賺錢的還是搶。

但僅僅只是搶海上,其實也還是小打小鬧。畢竟他雖有十三條船,可中原商人的船他不敢搶,一些扶南林邑等國的船,有的也會有很強悍的武裝護衛,也不是次次都能搶的。

李世民最想搶的還是上岸搶。

但李世民胃口大,不滿足于上岸偷偷摸摸的小打小鬧,那種小規模的行動,他一般都是讓收服的林邑或扶南或真臘國的手下去干。

李世民要干就干大的,他瞄準的就是林邑的國都。

“南朝劉宋之時,林邑屢屢入寇,文帝大怒,于是調派大軍征討,當時林邑大懼,欲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銅三十萬斤,并還所略之日南郡百姓民戶,但劉宋交州刺史派猛將蕭景憲率軍猛攻,先克其北界區栗城,再乘勝克林邑,當時獲其珍異無數,又銷其金人,得黃金數十萬斤!隋時大將劉方也率軍攻入林邑,破其都城,奪其廟主金人而還。”

一群海賊頭目們雖然跟著李世民到處搶掠,可平時搶再多也就是搶些商貨,這一聽黃金數十萬斤,簡直不敢相信。

“黃金數十萬斤?一斤十六兩,十萬斤就是一百六十萬兩,一兩黃金直錢八貫有余,那豈不是上千萬貫錢?”

“多么?”李世民呵呵一笑。

“嶺南本就產金銀,林邑之地更是多產金銀,兼之林邑有海貿之利,又以金銀交易,故此國中多金銀,兼之林邑人崇佛,喜歡修廟立金佛,甚至連祖宗牌位都喜歡以黃金鑄造。劉宋還沒打過去,他們就愿意送黃金一萬斤銀十萬斤,銅三十萬斤了,可知其國中金銀之巨。戰敗后國都被破,被劉宋軍掠得數十萬斤黃金一點不稀奇。”

一群人在那里咽口水。

“數十萬斤啊,只要有一萬斤,哪怕是一萬兩這買賣也值了。”

李世民呵呵笑道,“所以說啊,搶那些小漁村有什么意思,搶咸魚么?要搶就搶林邑浦,搶獅子城,只要成功了,不說數十萬斤黃金,這萬斤黃金總有吧”

一群海賊們開始在那里幻想了。

“有了這么多黃金,干點啥呢?”

“干點啥不好啊,買酒吃肉,買田置地,再娶幾房美嬌娘,最好是到是南海、交趾甚至是廣陵、洛陽、長安去買他個大宅子,再買昆侖奴新羅婢波斯姬,青海的寶馬西域的駱駝庫莫奚人的車、契丹人的鞍子·······”

“得了吧,有錢啊,我就到交趾買上他十頃百頃地,當他娘的一個大地主,然后世世代代就不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