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都市煉神器

第69章 狼尸篝火話私奔

第69章狼尸篝火話私奔

第69章狼尸篝火話私奔

“還用見,想想就知道了,烏家四代,男丁數百,女孩子就一個,千傾地一根苗啊,還不寵上天去,你想啊,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女孩,那得刁蠻到什么程度?要星星就不會給月亮,你小凌哥真的侍候不起啊。”方凌云長嘆一口氣。

江雪的小嘴撅的老高,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小凌哥太過份了,怎么可以這么說烏家姑娘,過份,太過份了。

“江雪……”這次沒加姑娘兩個字,說的很艱難。

“嗯。”女孩兒溫柔的回應了一聲。

“要不,我們私奔吧,別理烏家,我和他們烏家沒關系。”

“啊!”江雪的眼睛瞪得老大,她怎么也沒想到,小凌哥玩了一把叛逆,居然叛逆到這種程度。

“別‘啊’,就說你同不同意,只要你愿意,一切有我。”方凌云堅定信心,私奔,就要私奔,黃河泰山也擋不住他這顆火熱奔放的心。

“小凌哥,咱別鬧了好嗎?”江雪無奈的勸道。

“為什么不了呢?你在怕什么?烏家還是江家。”方凌云激動的問道,之前已經問過了,江雪并不討厭自己。原本心中還有點顧慮,畢竟江雪姑娘太漂亮了,漂亮到他一點守住她的信心都沒有。

轉念一起,哥是方士啊,哥有假貨空間啊,哥能殺狼啊,有這么多的條件,連個心愛的女孩子都守不住,方凌云你也太沒用了,搏一搏,單車變摩托;賭一賭,摩托變吉普,怕個毛啊,他烏家真的敢恩將仇報?

其實他心里有自己的判斷,從老鐘叔嘴里說出來的話兒,證明烏家是很守信用的家族,不貪錢,不戀權,怎么看都是個好人家啊。

呸呸呸,烏家是好人家,難道哥就是王八蛋了,該死的娃娃親,該死的包辦婚姻,哥這是向往著自由戀愛,要建立一個幸福完美的家庭。方家已經四代單傳了,到自己這一代,一定要生他十七、八個,壯大方家。

這一刻的方凌云,充滿了雄心壯志,發誓要為方家生滿兩支球隊,足球隊不行的話,至少也要兩只藍球隊,如果孩子們只能打乒乓球,那就太悲催了。

江雪的身材很好,身上厚厚的冬衣也擋不住她誘人的曲線,個頭不高,勉強有一米六左右,該大的大,該細的細,以方凌云不多的經驗來看,絕對是好生養的女孩。合適,太合適了,讓烏家小姐見鬼去吧。

“不是怕,也是怕,是親情,無法割舍。”江雪輕聲說道。

完了,球隊出事故了,這不行啊,方凌云好容易下定決心,當頭一棒子就把美夢打飛了,這哪兒能成,自從有了假貨空間,他覺得自己還是比較善長作夢的。

“不用割舍,他們要是承認,小凌哥我自然會奉以晚輩之禮,不敢有絲毫待慢。如果他們不愿意,可以先離開,讓時間大神慢慢修補心靈上的創傷,思念是最好的催化劑,孩子是美味可口的良藥,親情永遠不會消散,永駐于心……”文青病犯了。

江雪手上的動作都慢了幾分,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的看著方凌云,滿地的狼尸她視若無賭,小凌哥挺有才華的,這話兒說的,都快要讓她動心了。

可是……可是小凌哥好不要臉,什么叫孩子是美味可口的良藥!想到這兒,江雪連脖子都紅了一大片,小臉紅潤的象大蘋果,還好有輕紗擋著,要不然就危險了,誰見了都會想要撲上去咬一口。

“小凌哥你羞不羞。”江雪的聲音在顫抖。

姑娘的顫音瞞不過耳聰目明的方凌云,好啊好啊,姑娘心動了,一時間,滿心歡喜,男追女就要臉皮厚。

在夜靜更深之時,篝火閃耀,狼尸展示出英雄的壯美,方凌云放聲高歌,用他還算能聽的聲音,演義出一場別樣的戀情

東邊的山邊上有兩頭牛,公牛對母牛說iloveyou。母牛對公牛說你羞不羞,公牛說不羞不羞iloveyou。

完美,一首小曲述鐘腸。

“滿天星斗作證,我方凌云一定會對江雪好的,一生一世。”

江雪被逗樂了,抬頭看了看漆黑的天空,今日烏云蓋天,勉強能看到一兩顆星辰,這也就是在北疆的tcd區,沒有工業污染,換成東南沿海地區,就這天氣,能看到星星才怪呢。

“小凌哥,你忘了件很重要的事情喲。”心里很甜,姑娘卻夠冷靜。

“什么重要的事情?”方凌云問道,在心里想了一圈,好象沒什么比私奔更重要的吧。

“小凌哥你認識我,還不到六個小時。”江雪抿著小嘴說道。

“啊!”方凌云瞬間被打入地獄,為什么感覺已經認識江雪很久了呢,他可不是閃婚愛好者,一直以來,他都認為自己會很晚才結婚,一切隨緣,只要稍有不順眼的地方,堅決不湊合,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么不娶,娶了就不能離。

就算看錯了人,那也是自己的眼力問題,自己約的炮,再丑也得含淚打完。所以他始終認為,挑老婆要認真認真再認真,一站二看三通過是遠遠不夠的。要看了再看,看完再看,處了再處,翻天覆地的認清對方的本質,直到以自己的智商,再也看不出問題來,再去問妹妹的意見,畢竟自家的妹子智商比他高多了。

在方凌云的認知之中,基本上要處上三年以上,同居五年,才有可能考慮結婚的問題,他不在意婚前同居,可那張薄薄的結婚證書,代表的不可只是法律,責任重如泰山啊。

妞可以常泡,婚不能輕結。

這才是他方凌云的婚姻觀,結果呢?結果呢?

見鬼了,六個小時啊,連半天都不到,沖動已經不是魔鬼了,它超越了大魔王,達到魔神的境界,在短短的六個小時里,擊碎了他二十多年的人生理念。

太可怕了,我這是瘋了?

“小凌哥,你怕了啊。”江雪在火上澆油。

理智和沖動在無聲的戰斗著,此起彼伏,互不相讓。苦辣酸甜咸,方凌云已經分辨不出此時心里是什么味道了。

“小凌哥說出的話兒,潑出去的水,怎么可能怕。”人在某些時候,沖動的力量是無比強大的,再理智的人,都有沖動的時候,此時的方凌云就是如此,沖動最終戰勝了理智。

私奔!私奔!私奔!

“真的要私奔嗎?”江雪俯身把小嘴兒湊到他耳邊,噴著誘人的熱氣柔聲問道。

“嗯,要私奔。”方凌云不斷鼓舞著自己,堅定的說道,小爺今晚上就要浪一回。

腰間有個硬硬的東西頂著,方凌云象是被淋了一桶冰水,女人怎么可能有硬東西?小心臟一陣陣的絞痛,幾秒鐘后反應過來,不是自己想的那樣,是手炮!

“小凌哥,你知道我是烏家派來誘惑你的,你也知道烏家說過,就算綁也要綁入洞房,不管是你還是烏家小姐。”江雪的聲音還是那么輕柔,可聽到方凌云耳中,如同一個個炸雷。

江雪,是烏家派來的。

剎那間,五雷轟頂,萬念俱灰,多彩的世界變成一片灰白。

不足十秒的戰栗,方凌云心靜如水,緊咬牙關,倔勁直沖云霄,外圓內方的性格讓他不會承認失敗,哪怕是死也不會。

方凌云和周長河能看對眼,還真是有原因的,他們有同樣的愛好,也有同樣的性格,果然是人以類聚。

“雪兒,你讓我很意外。”聲音實在太平靜了,平靜的江雪持槍的手微微發抖,她不怕方凌云暴起,不怕他發怒,還真沒想到,在十幾秒的時間里,小凌哥會變得這么平靜,她似乎看到在方凌云身上,有一股強大無比的氣勢,直沖凌霄。

“嗯?”江雪不知道應該怎么回答,如果不是手炮還頂著方凌云的腰眼,她肯定會覺得手足無措,她的心已經亂了。

“開槍,殺了我。”

“我不。”江雪沒收回手炮,聲音聽起來象是正在鬧別扭的小情侶,帶著濃濃的鼻音。

“和我私奔。”

“不……不要啦。”酥骨麻肉啊,撒嬌的甜膩,千里之外都能嗅到。

“你自己回去,我找機會把你搶出來,我小凌哥決定的事情,生死不渝。”方凌云的聲音鏗鏘有力,如刀砍斧剁,金石聲入耳。

“不……還是不要,一起去。”腰眼上的槍沒了,一柄手炮塞進方凌云的手中,江雪象是之前什么都沒發生過,繼續幫方凌云療傷。

“總要選一個的。”方凌云喃喃的說道,事情是自己引起的,男人不能只會惹事兒,還必須能平事兒。

“我選小凌哥陪我去烏家,當面把事情說清楚,你要娶我,不要烏家小姐。小凌哥,如果你剛才說的都是真的,就不會懼怕面對烏家。”江雪也下定了決心,雖說她知道這個決心下不下其實根本沒用。

“成,就這么辦。”這次方凌云連半秒都沒有猶豫,不私奔了,小爺要來硬的,退婚退婚退婚!

“我去退婚,雪兒肯嫁我嗎?”方凌云這會兒聰明起來,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