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官

6.韓山佐何人

哪里還有海港?淮南的話,漣水是一處,但規模不大。

“最好的海港,往北便是登州那邊,往南的話自然是明州(寧波)。”高岳要開始為此考慮了。

因為這兩處都不在淮南。

那我的海東貿易大業怎么辦?

對此韓愈便又說,泥沙淤積入海口,這是天命所在,非人力所能變。

高岳不悅,背過去,對韓愈留下句:“子厚如在此的話,還能聽聽他的灼見。”

韓愈有些羞慚,也有些不服氣。

不過很快高岳想起什么似的,就召韓愈來到內室,從書案上取出個刊印的文卷來交給他,說:“最近京師里爭執得特別厲害。”

韓愈將文卷細細看了下,不由得變色,失聲說:“天下可復行封建論?”

“嗯。”高岳卻不動聲色,顯然已經看過,但想聽聽韓愈的意見。

其實這文稿,是高岳、杜佑、韋皋等等私下相連,集黎逢、杜佑(他自己上陣就行)還有劉辟的文筆,炮制出來的。

用了假的筆名,叫“韓山佐”。

其實韓去掉左半邊,就是韋;

山則指高岳,名岳,字逸崧,都和山脫不了關系;

而“佐”便暗指杜佑。

這篇文章也是博采眾長,詳細剖析了封建的好處,“韓山佐”在文中稱,自我唐建立伊始,就曾因封建制和郡縣制發生過辯論,當時蕭瑀便說過“國祚所以長久者,莫不封建諸侯,以為磐石之固”,到了秦朝“并六國,罷侯置守,二世而亡”,而漢朝“眾建藩屏,以為磐石之固,年逾四百”,所以“封建之法,實可遵行”;而顏師古雖不太同意搞全國封建,但也認為該“分置王國,均其戶邑,強弱相濟,劃疆分野,不得過大,間以州縣,雜錯而居,互相維持,永無傾奪”,也即是模仿漢朝的封建、郡縣混合模式——蕭瑀和顏師古的意見,雖然遭到李百藥和魏征的反對,然則太宗皇帝還是傾心于封建,當即就要下詔讓二十一位皇子和十四位功勛大臣世襲都督或刺史,在百官激烈反對下,太宗沒封大臣,但封了皇子,臨死前還留下個《帝范》的政治遺囑,還嘮叨著要后代堅持封建制;韓山佐又說,當今天子的故宰相李泌,也曾極力對肅宗皇帝建議過,等天下泰平后(當時還在戰亂),也應該“疏爵土以賞功臣”,并說封國二三百里就行,這樣既沒有反抗朝廷的力量,且對大臣來說是“萬世之利”。

至于韓山佐本人,則對蕭瑀、李泌的說法有所修正,他說現在天下還處于動蕩之中,如推行那種二百里一國的封建制,會使忠于朝廷的大臣、節度使缺乏力量去對付有叛亂企圖的方鎮,如魏博、淄青等。且封國若是過小,襲封的大臣代代繁衍,很快就不足以奉養了。故而最好還是封建大國,以有賢能魄力的忠臣為藩屏,拱衛關中帝都,保護皇帝陛下,封國數目八到十二支最好,各人各愛其土、各養其人、各擇其才,這樣便比郡縣制有更突出的好處,因為郡縣制下,各地人才的選用權力全集在朝廷一處,國家強迫人才匯聚到京師里來,又不能盡用,必然導致大部分人的才華沉淪不展,甚至會釀成禍端(黃巢)。另外,韓山佐還說,只要推行封建,那么皇帝和諸侯大臣們間,便是“共養天下之人”的關系,既然共其人,便能共其憂,各諸侯國就能“共開花”,互相幫持,合縱連橫,救災恤患,同樣符合春秋大義;而從秦行法家之政開始,采用的是“家天下”,獨制天下之民,獨擅天下之利,盤剝元元的目的就是維護一姓一家,陳、項不堪忍受,斬木為兵,揭竿為旗,秦因此二世而亡。對比兩下,推行封建,乃是真的仁義之政,這才是“天下為公”的精義所在。

其實“韓山佐”內部對封建制的意見也不甚一致。

韋皋最為積極,他想獨居三川,并且能升格成世襲罔替的地步,私下地他送信給高岳,稱為了封建功成,你即刻把蔚如給嫁給我長子,我不在乎蔚如母親的身份,只當作是你逸崧的女兒,韋、高聯姻,長安城哪里有拒絕的道理?

而杜佑雖是炮制此文的急先鋒,可在廣管和高岳談話后,又覺得應該謹慎為上,也即是說天下人贊同就進,天下人反對就退,身段靈活而柔軟,倒也符合他向來的性格。

至于高岳,則是三者里最神秘的一位,迄今沒有明確表態。

顯然他的思考,已超越了郡縣、封建的爭論,也超越了家天下和天下為公的區分。

現在高岳想問問韓愈的想法。

“長安城對這個的爭議,已是風雨滿天下,本道鎮守淮南,握武毅軍的劍柄,是根本無法置身于事外的。”高岳的言語很坦誠。

歷史走到關鍵的路口,總是伴隨著整個國家思想觀念的激烈碰撞。

韓愈經過認真的思考,最先問:

“這韓山佐是誰,郡望是昌黎的,還是南陽的,還是京兆的?為何愈不曾聽說過這位同姓。”

高岳默然,然后對韓愈說,此必是假名也。

接下來韓愈,很爽快地同意了封建制。

他首先說堯舜禹三代是禪讓制,這是最頂級的,真正是體現“天下為公”、“賢人理國”思想的制度。

稍微次一點的,是周公的分封和禮樂制,君臣各安其位,宛若一家,足以維持數百年,世襲不可怕,只要天子能守法,便能得到諸侯的保衛,后來正是因某些天子想推行“家天下”的獨夫之制,破壞了和諸侯間的共生關系,侵奪諸侯和國人的利益,才鬧到后來禮崩樂壞的結局。

最次的,韓愈認為是家天下的郡縣制。

不過他暫時還沒能從之前的天命循環里完全跳出來,韓愈的解釋是這樣的,現在雖沒有封建諸侯,但天子卻可以和賢臣共理天下,這便是天子“守法”的表現,若像之前隨意因私人好惡,貶竄杜黃裳、陸贄等賢大臣,這就是天子“毀法”的表現——若毀法,即天子因私心而破壞規則和道統,那么便會遭到天命的懲罰——歷史循環便會縮短,三百年可能咻一下縮到一百五十年!

韓愈對修正后的理念,是很得意的。

“那依退之的看法,天子是守法,還是毀法,評判的標準何在?總不能說是‘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那套吧?”高岳的意思,若這法還在最高統治者的一念一口間,那法又有什么意義,還不依舊是言出法隨?

只聽韓愈不慌不忙,道出自己的見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