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戰五千年

第957章 金坷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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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7章金坷垃

類別:科幻游戲

作者:維斯特帕列書名:

“去將宋先生叫來,和朕起前往津門港應集資額這支船隊。。”李悠吩咐道,這次船隊帶回來的東西雖然不起眼,但是他卻是知道這件東西的威力,而宋應星則是能最大化的將這件東西作用揮出來的人了,所以應該讓他在第時間見到。

“敢問陛下,這支艦隊帶回來的究竟是什么寶物?”王承恩現在對李悠已經比較熟悉了,他知道詢問這種事情并不會引起皇帝的猜忌,同時他也的確有些好奇,以前陳光福的艦隊從倭國運回來大量黃金的時候也不見陛下這么激動啊?難道是從海外仙島尋回來的仙藥,能夠讓人長生不老?可是這樣的話難道不是應該讓傅山先生陪同么?怎么會選擇宋應星。

“哈哈,的確是件寶物,到時候你看了就知道。”李悠卻是不想泄露,不多時宋應星被帶到宮中,李悠隨即率領人馬啟程趕往津門,這舉動也引起了許多朝中重臣的猜測,他們和王承恩樣充滿好奇,這次艦隊帶回來的到底是什么東西?

然而等這件東西出現在王承恩等人面前的時候,他們卻大大的失望了,只見這樣東西看起來絲毫也不起眼,就像是塊塊白色、淡黃或棕色的土塊,還散著種種異味,看上去點兒也不像是寶物的樣子。

但宋應星和李悠卻是臉的欣喜,宋應星取下小塊碾碎后放在手里自己的觀察,“陛下,這就是您所說的鳥糞石?”

“正是,此物由鳥類、蝙蝠和海豹的糞便和尸體堆積之后,在經過漫長的時間演化而成,如果撒在田地中,將大大提高農田的產量;當然究竟該如何添加,以及添加多少,這些就需要宋先生仔細研究了,旦此物的作用被挖掘出來,則我大明的百姓可遠離饑餓之困。”李悠說道,鳥糞石的主要產地為秘魯和下加利福尼亞沿岸各島嶼,以及非洲大量聚居鸕鶿、鵜鶘和塘鵝的地區,在東南亞的些島嶼上也有分布,鳥糞石中富含氮、磷酸鹽、鉀等營養物質,可以極大的促進土地增產。

“當然,除了研究這些之外,宋先生也應該分析到底是因為什么才讓這鳥糞石能有如此大的用處。”現在可以盡量挖掘鳥糞石來充當肥料,可這些天然的鳥糞石總有用完的天,而且鳥糞石的分布大多偏遠,只能照顧到近處的田地,想要讓整個大明的百姓都享受到這項福利,還得研究出人工合成的化肥才行,當然這需要漫長的過程,不過提前做些準備總是好的,將來總有能夠用到的時候。

“微臣遵旨,此乃莫大的功德,微臣定會盡心竭力將此事辦好。”宋應星應道,話匣子谷堆農業生產都非常重視,宋應星想起李悠曾經給他描述過得美好前景,就覺得這些鳥糞石真得要比黃金珍貴,黃金這東西說到底餓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但是這鳥糞石卻可以給大明百姓帶來更多的糧食,讓更多的人遠離饑餓之苦,卻要有用多了。

隨即,這支船隊所運載的鳥糞石全部卸了下來,運到京城郊外宋應星主管的田莊之中,宋應星立刻率領團隊對鳥糞石的作用進行了仔細的研究,并且很快取得了進展,總結出了最為合理的鳥糞石用量,以及各種農作物在使用了鳥糞石之后的增加產量,給大規模推廣鳥糞石的應用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數據。

決定糧食產量的幾大要素有土壤、氣候、溫度、種子、耕種方法等等,其中氣候和溫度都無法控制,但是其他幾項卻能進行調整,如今是小冰河期,溫度大大下降,大明各地的糧食產量都在下降,雖然李悠讓宋應星主持推廣了土豆、番薯還有從北美大6帶回來的玉米等物,但這依舊不能滿足大明百姓之所需。

從南洋各地購買糧食終究不是長久之計,而且也只能照顧到沿海的些州縣,而無論是北美大6還是澳大利亞的開拓都不是朝夕的事情,在未來相當長段時間里,大明本土依舊是百姓們生活的主要區域,那么利用鳥糞石來增加糧食的產量就成了最好的選擇。

當然,鳥糞石所帶來的并非全是好處,如果將此物擴散開來,同樣的土地可以生產出更多的糧食固然是好事,可這也會帶來人口的增加、大量佃戶被地主解雇等諸多問題,但這對促進城市化和工業化展以及拓展北美大6和澳大利亞卻是有好處的,只有將這些人從土地上剝離出來,才能給工坊提供更多的勞動力,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北美大6的拓展中來。

“陛下,經過微臣以及農學院中其他學子教授的研究,這鳥糞石的確能增加糧食的產量,具體增加的數據都在這里。”說罷宋應星遞過來份表格,上面詳細羅列了使用不同分量的鳥糞石對水稻、小麥、土豆、玉米等農作物的產量提升數據。

“嗯,宋先生辛苦了,既然如今已經得出了準確的數字,那么就繼續擴大推廣的范圍,然后讓各地的農學院也參與到此事中來吧,旦確定鳥糞石的確對他們當地的糧食產量也有促進作用,就立刻進行推廣,朕也會讓南方的商人們運送更多的鳥糞石回來。”李悠吩咐道。

“微臣遵旨,有了這樣寶物,我大明的糧食問題就可以大為緩解了。”宋應星興奮地說道,先前推廣玉米、土豆、番薯等作物已經起到了定作用,其后制造新的農耕機械、培育良種等又讓糧食產量得到提升,如今再加上這鳥糞石,宋應星已經不怎么擔心糧食的問題了。

“只是還有事尚需陛下示下,這鳥糞石的名字聽起來終究有些不雅,實在是和此物的功效頗有不搭,還請陛下給此物賜名。”宋應星請求道。

“這個......不如就叫金坷垃吧。”這個名字該夠響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