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恪則真有些猶豫了,鄭天風的為人他很清楚,原則性是非常強的。★鄭天風想要軟處理這件事情,就說明情況非常不樂觀。
當前的社會,影響力極大的事件,一個是,另一個就是權力法律沖突的事件。
袁恪則也是一個原則性很強的人,按照他的為人,不管什么事情,要以事實為基礎,法律為準繩。
所以,接到舉報后,派調查組下去就是調查情況,就是想還原一個真實的事件,然后依照法律解決。
可沒想到,有人居然能夠影響到調查組,逼得鄭天風親自打電話給他。
出了問題不可怕,調查清楚解決就行了。可就有人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原則之上,這是袁恪則所不能容忍的。
不能容忍,袁恪則也希望走正常的組織程序,該紀律處分就紀律處分,該衣角有關部門就移交有關部門,一切都應該公開透明。
想到這里,袁恪則說道:“天風,按照正常的程序走,你給我記住,我們不是小團體,而是一個為民眾謀求福利的有信仰的大團體!一直以來,我們一直強調法律化制度化,可是我們自己呢?”
說到這里,袁恪則長長嘆息一聲:“有些人,根本就不是懷著信仰加入我們的團隊,而是為了個人私利混進了我們的隊伍。對這樣的掮客,我們絕不姑息。我們的執政理念,需要與時俱進,為此,我們付出一定的代價是值得的!”
鄭天風聽了感動之余,又有些慚愧,不愧是老領導,覺悟格調就是高。
“老領導,我知道了,按照您的指示,將這件事情按照正常的程序走。”
“嗯,就是這個意思。還有,我授權給你,全權處理南陽生的不正常越權處理事情的權力。我要把這件事情樹立起一個典型,成為推動制度化法制化的一個標桿實例。”
“是,保證完成任務!”
“還有,天風啊,我們在處理事情上要公開透明,但一定要把負面的效應降低到最低點。我知道,這事情有些難辦,但我們做官難道就是為了位子和票子么?我們不去做,下代人還是要去做,這是潮流所趨,我們肩負歷史使命,我們責無旁貸!”
鄭天風感覺胸中一股熱血涌起,多少年了,這股熱血曾經被他認為已經熄滅了,但今天他有感受到了這樣充滿朝氣和正能量的感覺。
“老領導,請放心,鄭天風愿下軍令狀,做不好事情,我將引咎辭職!”
“呵呵,天風,想法是值得表揚的,但工作可不要這么沖動啊。好好去做,無論碰上什么樣的阻力,都給我堅定不移推行下去,碰上繞不開的山頭找我,我倒要看看,誰能攪亂南河的朗朗乾坤!”
鄭天風放下電話,來到了審訊室,林源還在這里。
“林源,我跟老領導已經溝通了,他的意思是,所有的事情公開透明處理。老領導語重心長,說法制化與制度化是時代潮流,我們不完成這個蛻變,下一代也要完成。既然這樣,我們這一代為什么不完成呢?”
鄭天風稍稍有些激動:“我想說的是,在法治的框架下,沒有任何特權可以凌駕法制之上。但是,有些事情,影響是極壞的。我對你……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啊,我想你的律師團來了,能不能專門走法律程序,而不要造勢?”
林源明白鄭天風的意思,現在律師打官司,在華夏這樣特殊環境下,一般都會用媒體造勢,只要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壓力,會直接影響到判決。
不得不說,林源對于鄭天風和他的領導還是很欣賞的,一般在這個時候,官員會以社會層面上的反應作為重點,盡量減少影響。
這樣做的代價,就是妥協,就是以非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告終。
南河能出現這樣的官員,說明國內的公務人員,已經在意識中有了質的提升。從官本位到法制建設,已經提了那么多年了,但真正落實到實處的,鳳毛麟趾。
林源鄭重說道:“鄭書記,既然您想公開透明處理,我說什么也要幫助您一下。行,我會告訴律師團,不造勢,就按照程序走。另外,跟本案無關的事情,該怎么走就怎么走,您說呢?”
鄭天風知道,林源所指的是投資的事情。盡管調查組下來的目的就是查針對外商的惡意競爭,但類似于古方申請保護,卻不在行列之內,完全可以同時操作。
“行,沒問題,該怎么辦咱們就怎么辦。”
鄭天風說完,把巫良棟叫來,先是傳達了一下省里一把手袁恪則的指示,然后分配任務,鄭天風自己全權處理調查組事件,而巫良棟則是根據指示精神,處理與本案無關的投資事宜。
下午時分,錢伯流帶領的律師團到了南陽。還真的像鄭天風擔心的一樣,錢伯流隨隊帶領了大批的記者。
上一次在燕京,錢伯流的律師團總覺得是栽了,這一回,林源再次請他們出手,那絕對是憋足了一股勁,說什么也要打場漂亮仗。
誰知道,林源跟他們一會面,就要求低調,所有的工作就是收集證據,完全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
錢伯流的第一反應,就是林源跟當地的相關部門達成了一種妥協,是有意這么做的。
可后來錢伯流現,林源交代完了,就不再干涉律師團的工作。
這可讓錢伯流有些摸不著頭腦,既然林源這么交代了,就按照程序走吧。
證據,其實是很容易找的,就那么兩樣,也沒有藏著掖著的,拿出來一分析,錢伯流的律師團馬上提起了兩項辯護意見。
其一,就是調查組提供的視頻資料,完全不能證實林源就是當晚跟日方人員沖突的幕后主使。視頻說明不了什么,路明的證言說明,林源當時只是在荔香別院吃飯,恰逢其會而已。
其二,就是調查組對林源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限制人身自由的侵害。調查組可以找林源調查情況,林源也有義務配合。
但調查組沒有權力限制當事人林源的人身自由,至于林源最后動手,只是擺脫不法侵害的一種手段,傷人的后果連防衛過當都算不上,因為沒有生入刑所需要的必要條件,也就是沒有對被打人員造成輕傷。
林源的傷人效果是輕微傷,這在刑法的概念上很清楚,是屬于治安案件的范疇。既然是治安案件,又是有前因后果,就應該交給轄區派出所處理,根本就用不著法院見。
根據這兩條,當事人林源沒有法院審理的案件需要處理,那就有資格對調查組提起訴訟。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對公民權侵犯,法院必須要受理的。
錢伯流的律師團,在南陽當地的法院,提起了侵犯人身自由的訴訟。
這個訴訟非常棘手,關鍵的問題已經不在證據上面,而是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極其特殊。
鄭天風根據省里的指示,下令法院按照事實判決,可法院應該是獨立審判的,鄭天風下令,就明顯有干涉的嫌疑。
還沒等收集證據,法院方面就承受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
如果說求情風還有遞條子的行為還能挺住,要命的是,盡管各方努力想保密,但這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褲子,這件事情被外人知道,馬上就掛在了網上。
網絡上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猜測,有人說這就是作秀,很明顯,有關部門最后會勝出,這根本就不用想。
關于案件本身的討論就夠讓人厭煩的了,網上還爆出了社么驚人內幕的帖子。本來是一件公民人身自由的審理案件,完全就變成了場外陰謀的事件。
荔香別院外商和本地人的沖突也被掛了出來,說這才是本案的導火索。
網上幾乎是一邊倒的打鬼子的字眼,根本就沒有說從法律從事實上理解這件事情。
絕對壓倒性的意見,就是鬼子就應該是見一次打一次,是華夏人都應該頂起來。
一些理智的聲音,還沒等解釋一二,就被洶涌的罵聲給打壓得抬不起頭來。
一時間,什么陰謀論,對外論,打壓論,種種不冷靜不理智的聲音滿天飛,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頭大無比,屢次請求鄭天風實行網絡監管,同時這件案子做調解處理。
鄭天風也沒有料到會有這樣的嚴重網絡暴力出現,林源那邊一直跟他交流,這件事絕對不是林源捅出去的,誰知道會展成這樣?
這一次的震動,遠比上次林源所造成的南陽震動更厲害,上一次最起碼民間沒有這樣的表現。
而這一次,則好像有點朝失控的方向展。
鄭天風果決的一面表現出來,他馬上指示法院,以事實為準繩,按照掌握的證據從快從宣判,務必要快刀斬亂麻。
毫無疑問,鄭天風的處理意見是正確的。這個時候需要的就是果斷,要是一味患得患失,拖得時間久了,民眾就會越來越有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