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八爪魚

第九十六章 血腥傳統

憤怒中沈銳抬起頭,向城頭看,看到了一張蒼白而陰險的臉,似乎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

正是他扔下茶杯打在霍華德腦袋上,沈銳很懷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否則為何偏巧不巧,來自漁村的青年們一進城,他的茶杯便脫手滑落?

“我沒事,快走吧,大西洋城從來就不歡迎我們。”霍華德一只手捂著腦袋走了過來,對沈銳沉聲說道。

沈銳想到珊瑚村百姓們的性命全都壓在自己身上,無奈點了點頭。

就聽城墻上傳來那年輕人的大笑聲,“沒種的罪民,還不如我家養的狗!”

這句話深深刺痛了沈銳,但霍華德還是制止了他,不讓他和大西洋城的人沖突。

大道是不能走的,因為有白色貝殼標記,沈銳他們只能轉進骯臟陰暗的小巷,那些富麗堂皇的店鋪沈銳是不能進的,因為有白色貝殼標記,而沈銳胸前的黑貝殼代表他的身份是,低賤的罪民。

最初見到大西洋城時的驚喜不見了,沈銳他們跟著霍華德,在無數大西洋城百姓鄙夷的目光中前進,他們低著頭,就像一群過街的老鼠。

“抬起頭來。”沈銳沉聲道。

“可是…”霍華德猶豫著。

“沒什么可是,我們都是自由人,不比任何人低一等,我們可以遵守這些操蛋的規矩,但不能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沈銳說道。栢鍍意下嘿眼哥關看嘴心章節

不能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這句話仿佛利劍,深深插進大伙的心臟。

這些來自漁村的罪民后代本來只是從長輩哪里知道沈銳很重要,但他們并不熟悉沈銳,也不知道沈銳是個什么樣的人。

現在他們看向沈銳的目光紛紛變的灼熱起來,霍華德第一個抬起頭,緊接著更多的人受到鼓舞,挺起腰桿,眼神中多了一些自信。

歧視并不會因為沈銳他們抬頭挺胸而消失,但沈銳說的沒錯,別人看不起自己是別人的事情,做人首先要自己看得起自己。

終于來到投宿的客棧,骯臟的黑暗小巷里,一間懸掛著黑色貝殼的小門臉。

這是大西洋城里唯一對罪民開放的客棧,漁村的人來到大西洋城,只能投宿在這里。

霍華德像佝僂著腰的瘦小老板傳遞一個眼色,這人很認真的看了沈銳兩眼,把他們請到樓上,安排了兩間能見到陽光,打掃干凈的客房。

沈銳皺了皺眉,“我看這客棧不超過十間客房,你們住哪?”

霍華德急忙道:“我們無所謂,隨便找個地方湊活一晚就是。”

沈銳想了一想,“這樣吧,大伙擠一擠,沒有床的打地鋪,盡量不要睡在外面。”

霍華德猶豫著,“可是…”

沈銳雙眉一豎,“又來?到底你們把不把我當兄弟?”

霍華德猛地一怔,咬了咬牙道:“好!我這就去招呼大家住進來。”

人數遠比沈銳想象中要多,大西洲沿岸兩百一十三個村子,就有兩百一十三名參加海神盛會的代表,幸好他們并沒有像沈銳那樣帶著兩個侍從,所以人數還沒到把這間小客棧擠破的程度。

等沈銳他們住下,陸陸續續又來了許多其他村子的人,霍華德將他們一個個領到沈銳面前,介紹他們的來歷,而這些年輕人聽見沈銳的名字無不是眼睛一亮,恭敬而謙卑輕輕握一下沈銳的手,頗像是一種儀式。

沈銳覺得他們實在太客氣了,臨來時候得了不少錢,于是沈銳拿出一袋珍珠,約莫兩百顆,讓旅店瘦小的老板去買些酒菜回來,招呼大伙一起吃頓飯。

瘦小的旅店老板摸了摸自己干癟的口袋,猶豫半天,還是接過這些珍珠,再次頗有深意的看了沈銳一眼,輕嘆一口氣,默默離開。

到了晚上,旅店廚房里燴了一鍋又一鍋海鮮,酒是大西洲特產,用一種富含淀粉海草釀造的烈酒,有點像北方人喜歡的二鍋頭。

大塊燉魚和大碗烈酒下肚之后,這些年輕人漸漸變的活躍起來,不再像剛開始時候那樣拘束,只是當著沈銳的面,他們依舊壓低說話的聲音,似乎,對于海神盛會這些年輕人并不怎么興奮,反而有些悲觀,許多人喝了點酒不住嘆氣。

有人小心翼翼試著敬了沈銳一碗酒,沈銳是北方人,碼頭邊長大的,酒量一向不錯,當即一口悶,惹得這些年輕人紛紛賀彩,連續喝了幾碗別人敬的酒之后,氣氛徹底活躍起來,更多人想要敬酒,被酒量更好的老潘擋了下來。

老潘不會說拉丁文,一向裝啞巴,二話接過碗就干,也贏得頗多贊美,反倒是智商最高的葉無痕挺尷尬,他酒也不會喝,架也不會打,很被大西洲這幫年輕人瞧不起,沒辦法,這種尚武的地方葉無痕這種文化人肯定是要吃虧的。

沈銳有點醉了,借口上廁所離開,跑出去醒醒酒。

在客棧外的巷子里,沈銳仿佛聽到陣陣哭泣聲,好奇的走過去一看,只見是一名將要參加海神盛會的年輕人和他的女朋友抱在一起。

沈銳聽了一會兒,原來這女孩子背著家里人偷跑到海神城,想看一看自己男朋友,只是不知為何,兩個明明在熱戀中的男女一見面就哭。

“不就是參加個海神盛會么,搞的和生離死別一樣。”沈銳不懂,覺得這對男女太矯情,抬腳走了。

大西洋城一間掛著白色貝殼的酒店,富麗堂皇的包間里。

白天用茶杯打破霍華德腦袋,又和沈銳對了一眼的白面皮年輕人此刻已經有了七分醉意。

他叫里德,大西洋城總督弗朗機的兒子,算是典型的富二代加官二代。

大西洋城最流行的笑話幾乎都是關于罪民的,酒席中自然也說了不少,一群和里德大少身份相近的年輕人玩的十分盡興。

其實較真來說的話,住在大西洋城的人也是二等公民,去到亞特蘭蒂斯城的話,那里的人也很不待見這些胸前別著白貝殼的人,真正的亞特蘭蒂斯人胸前別的可是珍珠,比白貝殼和黑貝殼高貴多了。

但這又有什么關系?亞特蘭蒂斯人瞧不起大西洋城的人,大西洋城的人把罪民踩在腳下,古往今來,這就是大西洲的等級和規矩。

“里德少爺,時候不早,咱們是不是該回去休息了?畢竟明天還要參加海神盛會呢。”酒席上一名還有幾分清醒的年輕人說道。

“慌什么?以我們大西洋城一千三多百號人,屠殺那些罪民的子孫還不是手到擒來!?繼續喝!”里德不以為意道。

“話也不能這么說,這些罪民罪大惡極,每隔十年把罪民中有出息的年輕人屠殺一遍,防止罪民中有人出頭是咱們的本分,明天海神城的大人物會來監督,表現的好,說不定還可以去海神城呢!”

說起海神城也就是亞特蘭蒂斯,這些年輕人一臉崇拜,畢竟他們在大西洲也只是二等公民,雖然比最末等的罪民要強上許多,但遇到海神城來的人,他們也感覺比人家矮一頭。

所以能回到亞特蘭蒂斯成了大西洋城年輕人最高的愿望。

里德皺眉想了想,沉聲道:“說的也是,三百年來,我們大西洋城的精英總能讓那些該死的罪民子孫有來無回,這次輪到咱們顯身手了,自然也不能例外。”

“那就散了吧,無論如何都要把這個傳統保持下去,等明天殺光了這幫罪民,咱們繼續喝!”

于是,一群富子豪孫一哄而散。

沈銳做夢也不會想到,每隔十年,將罪民中最強的年輕人召集起來殺光,這場已經持續了整整三百年的血腥屠殺,是亞特蘭蒂斯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