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溫婉

九十四::狀子(怪章節,不喜勿入)

‘今上訴狀者,生于仁康帝三十年。母:福徽公主。生而喪母,被親族所厭,未及三月送至田莊。只一嬤嬤隨行。嬤嬤日日辛勤勞作,吃糟糠、咽野菜,用辛勞換來米湯方使吾活。三歲大時,亦隨嬤嬤辛勤勞作,六歲做得好農活,亦難得一飽。

然,莊頭女誘吾吃不得食之物,被嬤嬤灌以濁物,昏迷半月方救回。醒時嬤嬤抱吾大哭,曰:姐兒生來尊貴,何要受此等苦楚。遂定入京尋親族。若無果,即去母族尋辟。吾抱其不放,怕再故。天下之大,唯嬤嬤真心對吾,若有事,吾當如何。然嬤嬤意已定,去往京城,再無音訊。夜里醒來,亦悲痛難忍,喃曰:吾乃孤苦無依之人。

半夜,吾被綁,視,竟為莊頭。曰:奈何汝命,礙人路,勿怨于吾。遂行車奔波數里,棄吾于河中。幸天垂憐,死之抓一草,入岸得一命。汝憶嬤嬤曰“汝生來尊貴,乃為公主女,外祖為帝尊,若有故,當尋母家護。”

路半,被一人逮,賣于一老嫗。幾日方知,此老嫗為牙婆。牙婆調教牙牙子,好則賣良價。吾于牙婆處每日辛勤勞作,乖巧聽話,方得一半飽,吾亦滿足。幾番輪回,被人捻轉如牲畜一般相看,每聽吾有啞疾,亦棄之。最后得牙婆巧言,方進安家為奴。

入安家繡房,得跟繡娘,貪婪刻薄,不打則罵,汝把所得敬之,殷勤服侍,日子微好。然,天降橫禍·吾得繡娘之語送華服于安家十女。路遇九女,九女與十有隙。得知此,毀其華服。十女得信,華服已毀·亦要杖斃吾。吾想待留命,不冤死,遂逃。

陰錯陽差,天可憐,得見親舅。舅憐吾悲苦,接入府中,甚為疼愛。吾感蒼天·吾之厄命已過。然,祖攜父,接吾回。吾不應,舅亦無奈,方知,世間多為無奈事。

入父家,不出三日,上至祖母、伯叔、親父·下至兄弟姐妹,皆出事。齊曰:汝乃克家之星。言曰當日汝之母,亦為汝克之而亡。吾知此言·大悲,亦想隨母而去。被舅贈仆所阻。

舅得信,親至,大怒,斥曰“甥在吾府中半月安好,怎一入你府,怪事連連。是為天災,亦為人禍乎。”

吾得信,見舅大悲,想隨舅去·奈何禮法不合,不可。舅惜吾命坎坷,帶吾入外祖壽。外祖垂憐吾悲苦,賜封郡位,以為依靠。吾方得知,此可保一生無憂饑餓之苦·遂稍心安。

隨親舅游玩,得遇三舅,贈物。吾不敢受三舅之愛物。舅解吾難,曰:甥剛習字,可贈字帖。亦日三舅送汝:書圣拓本狂草《蘭亭集敘》、顏真卿真跡《劉中使字帖》。吾如獲至寶,日日對帖練,甚為愛之。

然,吾父后娶之婦得吾有此物,索求,吾拒之。父來,言借閱一日。乃為親父,不敢辭。亦日知,吾之字帖已送于人,為升官之用。汝心痛之,然,其乃親父,奈何之。

此事為三舅所知,大怒,曰:吾送甥物,豈敢為官爵而奪甥之愛,甚為欺甥。族人惶恐,汝父知后怒罵于吾,言語乃為汝向長者訴之,吾甚為愕。父令后娶婦對吾傳話言曰‘吾當以死全孝,。吾大怒,金鞭揮之。再寫信親長,言語乃是吾為父前程,自送之,非為奪,請舅諒之。舅得此信,嘆息不止,送一美姬于父,盼父能慈待吾。

吾為攢金,遂商。得千金,知未交商稅,令稅。吾方始七歲,牙牙不知事。不甚其意,只意不貪公。不知,竟引軒然大波。致父沒官,父甚為惱怒,暴躁亦罵。父家族人無不罵之,齊曰吾乃克家之人。祖母厭惡、得兄長唾棄,更至奴仆退避三尺斜眼以對。吾難忍其苦,破門而出,自買一屋,居之。吾今念此,若非母家護,汝早已

然,難奈父未平恨,尋門訓斥,得遇舅。舅問吾,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吾忍耐不法,求舅許諾,允復父職,費萬金,方得罷休。每每思此,吾自苦。然,其乃親父,奈何之。

自此方寧兩日,然,祖母見吾對金,計讓偷摸狗盜之侄污吾。吾怒而金鞭,求得舅辟護。祖母病,外人亦言吾乃不忠孝仁義之人。吾得惡名,亦悲苦。

此經事多日寧,不亦父入私拘。外祖欲入父罪,斬之。吾苦苦哀之,曰:乃為親父,若不得,枉為子女乎。日日哀求,外祖憐吾孝心,遂應。然,父之后婦私放貸十萬金,毀民數家,奪命數條。外租怒,定其罪。汝亦日日求之,每每遭斥。然外祖終憐吾至孝,放之。吾愧于死之民數,花費數金做法,盼吾之罪少之。

吾知父仕無望,允一諾,有吾一日,父當衣食無憂。然,父后娶婦之女亦煩怒罵吾不孝,不接其入郡府。郡府乃外祖親賜,一片慈心,乃吾安生之所,吾怎應?汝已送屋三所,何以罵之?然,父在旁,默之。吾一月費數百金,得此名,心苦。然其乃親父,又奈何。

外祖逝,吾悲甚,病數月。親父無往,仆無蹤影。舅憐吾,親顧,汝甚感之,嘆息曰:奈何舅非親父。

舅為帝,末遭亂,父牽其內。吾因舅病數月,歸至期聞父入監,求舅放之,舅憐吾一片至孝心,允。病塌一年余之,父未探之,一語未聞,吾心甚寒。自憐苦,每半夜醒,對月悲,何以乃為親父。

汝從兄處得知,父用汝養其金,賣汝所敬物,日夜積攢為其后婦子女置聘妝。汝甚為愕然,轉而哭之。同為親子,何分如此之大。然,乃為親父,吾奈何。

一日,宮中受驚,病數月,父恍若聞,吾已心死,自笑。病愈歸,聞父來,大喜,開正門迎之。未一語,竟非探吾病,乃為其女求情。吾忍心中苦,詢之。始知傷風化之事,與有婦之奸,孕之。要吾往族求放之。

汝乃未嫁女之身,要汝為爾等不雅之人求情,甚為笑之。若求之,當何處世。

吾未解,吾自小未得父之事,凄苦數載。得外祖與舅憐惜,方衣食無憂。自吾入父家十載,對父甚為恭。父在朝,每費千金。自父在家,汝每月亦供數百金。每得好物或外祖及舅賜貴重之物無不送往用之。勿論外人無不道吾乃至孝之人,吾自審亦無愧天地之間。奈何,對汝如此。

吾亦再無可忍。想起昔日長者所言: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

吾已不可再忍,求與父絕,出父族。吾已不可再忍,即為不孝之人,不能立于天地間,吾亦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