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間借命人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租賃合同2

整個上林小區里,幾乎找不到沒有燈光的房子。

林照也說道:“小橙子不是說:這里沒住多少人么?”

我回應道:“小區只有一個入口,我們一直都守在那邊,你看見有多少人回來了?”

“前后不到一百人,這小區又有多少間房子?剩下那些人是哪來的?”

“這些亮著燈光的住戶,要么是一直待在小區里沒動,要么就是剛從地底下爬出來。”

林照推了我一下:“你別嚇唬人!他們能從哪兒爬出來?”

林照說話的聲音,忽然小了很多——她目光已經落在了我們面前的花池上:“我怎么看這個花池,像是座墳?”

林照話沒說完,夏夢縈忽然從袖管中劃出一支毛筆,凌空掃向了林照雙眼。

夏夢縈的筆尖還沒送到林照跟前,就被我給扣住了手腕:“別動你的浩然正氣!我們不是來打架的。”

我敢肯定這座小區是人鬼混雜的地方,他們能相安無事,就說明上林小區里有某種東西在維持了雙方的平衡。

一旦打破了這種平衡,后果將會不堪設想。至少,外面回來的那一百多號活人,得變成死人了。

夏夢縈的浩然正氣,就是最容易打破平衡的東西。

人鬼殊途,正常的情況下,各有各的空間,互不干擾。哪怕是走了個對面,也會擦肩而過!

不過,一旦其中一方驚擾到了對方,其結果就不好說了。

這種驚擾,多數的時候未必是針對,而是一場意外。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為什么有些地方去殯儀館參加葬禮,會在身上不顯眼的地方系上紅布條,但是,不佩戴辟邪的法器、護身符?

紅布條其實并沒有什么辟邪的作用。如果紅布能辟邪,還要靈符做什么?術士扯上幾尺紅布,不就能斬妖除魔了?

紅布最大的作用是相當于在人身上掛了盞燈,讓鬼魂在遠處就能看見,避免殯儀館里剛死的鬼魂不小心撞在人身上。

提醒,是一種客氣,也代表著敬畏。

但是,有些人因為膽小害怕,特意在身上帶了辟邪的東西,或者干脆弄了靈符藏在身上,那就糟糕了。

那些東西可以傷害到鬼魂,但是普通法器也沒法讓鬼魂灰飛煙滅。

本來就是在人家地盤上,你還傷了對方,鬼魂可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意思?我跟你沒怨沒仇,你傷了我,我必定找你麻煩。

夏夢縈的浩然正氣一旦放出來,就相當于是在小區里點了場火。

那時候,我們真就后患無窮了。

夏夢縈也知道我的意思:“這里有儒門秘術‘疑神疑鬼’,你們不要想太多,否則,就容易陷入恐懼。”

“我知道了!”我在那個時候已經注意到了小區里的指示牌,它果然已經換了位置。

上邊箭頭所指的方向,果然多出了一間物業辦公室,給我們開門的人,正好就是白天那個保安。

對方帶著我走進了辦公室之后,我順勢就要往床上坐,保安卻說道:“別坐,那床上死過人!等一會兒經理就來了。”

我看了一眼值班室里的單人床道:“床上死了人,你們不會連床單都沒換過吧?”

死在家里的人多了去了,按照東北這邊的規矩,人得是咽了氣,換了老衣服之后才能往地上抬。所以說,那就是等于人死在了床上,炕上。

總不能死人就重新換個床,或者再打一個炕。

那就只能把死人用過的床單,被褥拿出去燒了,讓死人一塊兒帶走。

這是規矩,也是禁忌,要是用過的東西不燒,還放在床上,繼續給活人用,找不著被褥的死人,可能就得回來跟你躺在一張床上了。

保安看了我一眼道:“懂就別犯忌,犯了忌諱,對誰都沒有好處。”

我順著保安的雙腳往下看了一眼,他映在地上的倒影,果然是擰著脖子。

我這是在跟死人說話!

我故意往旁邊退了一點,給王屠夫他們打了個眼色:“這里地方太小,你們出去等我吧!”

我話沒說完,一個經理模樣的人就走了進來:“我這兒地方不大也算夠用,不用折騰了。你們是有什么事兒么?”

我直接說道:“我們打算在這兒租上幾間房子,最好價格別太高!”

經理順手抽出幾份合同道:“四單元,四樓,四十四號,不用租金,你們只要有人能在里面住上七天,房子給你們都行。”

經理話音一頓道:“我得提醒你們,真要是進了四十四號,就不能提前出來。否則,后果很嚴重。你們誰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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