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居兩日后,到了第三天黎明之前,李潼便秘密返回了禁中。
倒不是他擔心自己若再住下去、會從慰藉相思的良藥變成藥渣,實在是如今他這一身份實在難有太多私人的閑暇時光。
返回大內后稍作休息,便到了常朝的時間,李潼便又匆匆換裝、直往中朝宣政殿而去。
如今朝中的常朝就是按照三日一朝的頻率進行著,除此之外,例行的小朝那是每天都要舉行,諸司官長與供奉官們碰頭磋商討論時事,由宰相在外朝堂負責主持。如果遇到皇帝重點關注的問題,李潼也會出席這樣的小朝。
靖國時期結束后,朝廷進入了一段有序休養的時期。外事方面,除了仍在進行的東北戰事之外,其他地方基本平穩,包括以軍功拜爵的宰相姚元崇,都不贊成眼下這種情況持續對外用兵。
李潼也不是好斗成性,當然明白頻繁的戰爭給國計民生帶來的傷害。所謂三年勤耕才有一年之儲,上半年連續的動亂戰爭的確是讓國力虧空極深,也贊同未來幾年時間內不再進行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就算有一些邊事小釁,也主要尋求別的方式進行解決。
這種對外戰事上的稍作收縮,也并非膽怯的表現,主要還是出于成本與回報方面的考量。
大唐幅員遼闊、體量龐大,坐擁天下最為豐富的耕地,只要內部資源得有優化配置,所帶來的回報便是驚人的。至于周遭諸邊,盡是一窩窮橫玩意兒,想要走以戰養戰的路子實在是走不通。
所以在周邊沒有強大對手敢于明確挑釁的情況下,進行內政改革、等待技能冷卻完畢,才是性價比最高的恢復國力的方法。
當然,君臣之所以持此觀點,也在于目下邊情態勢尚算平穩。如今大唐周邊稱得上戰略層面對手的,無非突厥與吐蕃而已。
三受降城攻防體系建立起來之后,突厥已經很難再肆無忌憚的鬧亂北疆,東受降城一敗更讓突厥實力大損,不要說再與大唐正面為敵,哪怕轉向別的方向發展,都會因實力的銳減而波折重重。
至于吐蕃方面,其君臣內斗態勢越發劇烈,反觀大唐則就提前走出了內亂的泥沼,完全可以據此優勢在雙邊關系中掌握更多的主動權。
眼下大唐內部雖然恢復了平穩,但所遺留下來的問題還是不少。兩衙軍事體系崩潰,亟待改革重建,在中央宿衛體系重新建立起來之前,不再加大邊軍的投入建設,這也是需要保持一定戰略收縮的原因之一。
除了軍事方面的問題,此前魏元忠所提起諸外州縣下才充位的問題也亟待解決。諸道黜陟使悉數歸京后,所回報的情況也都不夠樂觀,大大小小各種問題極多。
問題雖然多種多樣,但若找一個能夠集中體現的突破口,終究還是吏治的人事問題。朝廷在選派州縣外官方面,必須要比以往更加用心,不能再像往年那樣以流貶人員搪塞充事。
方法說來簡單,但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卻并不容易。畢竟重內輕外的國策施行年久,京官無論待遇、機遇還是前景,都要遠遠超過了地方上的官員。就算一些在朝廷中樞能稱以干員的能臣,在使派地方后是否還能保持以往的積極性,這也是存疑的。
歷史上武周中期,有鑒于地方吏治的混亂,朝廷甚至以宰相領銜,選派十幾名在朝高官前往外州擔任刺史,但一番施行下來,能夠在地方上有所建樹、政績不錯的也寥寥無幾。并不是說這些人才能不足,只是在外放入州之后,大半心思都用在運作歸朝上,十分的精力未必有三分能用在地方政治上。
想要提高地方官員的積極性,那就需要在方方面面給予刺激,起碼要保證他們的待遇、前景不差于、甚至要勝過京官,才能保證這些官員能安于所治,在地方上努力經營。
但要做到這一點,又與朝廷重內輕外的國策有所相悖,尺度如何拿捏,需要進行小心探索。一旦矯枉過正,那可就不再是積弊難除的問題,可能就會埋下更大的禍患,引發更大的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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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冬集銓選,是朝廷最重要的選任典禮,至于今年作為新朝首次銓選,意義則就更加的非同尋常,可以說對日后數年乃至十數年間的選禮都有著深刻影響。
盡管李潼與諸宰相都有著一顆熱切的興治除弊的心,但在討論許久之后,還是決定今年的銓選不要做太過猛烈的改動,先從一些小處改革以觀成效,保證穩定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的去觸碰、梳理一些頑疾。
所以相比較往年,今年的銓選也只是大同小異,最明顯的變化就是規模擴大許多,凡所選人不拘守選年限、俱可參選。這也是新朝仁政的應有之義,搜擴新舊官人統統加入到朝廷的選禮中來,也是對朝廷法統大義的宣揚重建。
當然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也是進行了一些細微的調整。
比如在括定參選資格的長名榜擬定方面,以往是以在朝官員以及諸蔭子當先,剩下的才從州縣選人中補錄。這也就造成了州縣官員十幾年不得遷、或者久守不授等現象。
至于今年的長名榜,則就引入了循年資的標準,特別是就任外官履歷的考評,在年資中占了極高的比例。這樣一個改變,讓起碼兩千多名本來無望預選的選人們也獲得了參選的資格。
當然,由于今年的長名榜實在太長,像河東、河北等地因為鬧亂的緣故,州縣各級官員都出現了大量的缺額亟待補充。所以盡管在擬選榜單的過程中做出了一些調整,但是在具體名單公布出來之后,所帶來的影響被沖淡許多。
循資格作為一種選官法,雖然常被詬病,認為過于死板,并不能準確挑選出真正的人才,許多才能平庸者卻靠著熬年資而竊居高位。
但任何一種制度才討論優劣性時,都必須要考慮到其操作性如何。在拋開才能、家世等各類因素后,年資長短就是一個最公開、最公平的標準。
而且在朝廷監察、獎懲黜陟制度有所保障的情況下,年資長短對官員的行政能力就是一個直觀的體現,真正才能猥下的人,早在監察、黜陟過程中就被篩出掉,也很難獲得較長的年資。
更何況朝廷每年補錄選授官員,都是以數千計,要在短短兩三月之間完成,無論是皇帝還是選司官員們,也都沒有精力與時間去逐一過官審察,只能通過一些直觀的標準去判斷選人。年資并不是最靈活的,但卻是最合理的。
就像后世許多高校學子吐槽高數實在折磨人、且實用性不高,但這一門課程本也不是為了解決現實一般困境才開設,就是一個純粹的智商游戲,以此形成一個直觀標準判斷優劣。
通過銓選資格標準的調整,雖然能夠在年資方面給外官們提供一定的保證,讓他們宦游年資更有價值。
但這種改革也不是沒有弊病的,畢竟早年許多獲罪的流人貶人就事偏遠州縣,因為遠離政治中心,加上監察力度的不足,所以想混出一個較高的年資履歷還是不難的。這一部分人若不加審辨,又會得到新政施行的便利,輕輕松松混到高位上來。
特別是地方上一些佐員判官們,更是這種現象的重災區所在。
比如通泉縣大街痞郭元振,地方上一待就是一二十年光景,只要能將縣令主官安撫好、不上發其劣跡,就能舒舒服服的當個害群之馬,哪怕朝廷派遣諸道御史采風觀政,主要關注的重點還是州縣正官,對這些判官佐員則就難以深入了解。
當然郭元振是大器小用,一俟抓住機會便能青云直上、建功立業。但是更多的州縣佐員判官,則就只是單純的混。
針對這種監察制度的不到位,李潼也跟諸宰相們討論良久,決定暫時不宜正面觸碰這個問題。比如將監察區細作劃分,或者頻繁派遣御史。
這一類的舉措雖然能直接收見成效,但卻會造成地方官員群體性的恐慌,使得本就存在的吏治問題變得更加嚴重。治大國如烹小鮮,用力過猛必然會適得其反。
當然已發現的問題也決不可視而不見、繼續姑息,雖然不宜正面觸碰,但卻可以從側面突圍。在經過一番討論后,朝廷決定在道與州之間再設立一個新的執行單位,暫且稱之為路。全國州府劃為三十四路,但并不負責具體的行政事宜,而是只負責督學事宜。
朝廷分遣三十四路督學使,以監督管理州縣設置官學,選教學子。等到各路官學初見成效,便可以順勢將諸州府選舉貢人的權力集中于各路,從而再循序漸進的將一些行政權、監督權等加諸于此,最終形成“路”這一級新的行政單位,改變地方行政結構的劃分。
說到底,唐代州這一級行政單位的設立已經逐漸不再適合大一統且體量龐大的帝國統治。李潼他四叔李旦就曾經設想將天下分設二十四個都督區,以諸都督分掌事則,但因這樣的劃分難免會讓諸都督權重一方而作罷。
唐玄宗天寶時期,也曾一度將天下諸州改為郡,嘗試籍此將地方行政秩序進行新的劃分與改變。但是隨著漁陽鼙鼓動地來,盛世因此夭折,這一次州郡名號的改變往往被后世與隋煬帝類似的舉動聯系起來進行討論。
天下州府三百余,若再加上邊防地區與羈縻州府,那數量還要更多。
這么多的行政單位,哪怕天下承平、沒有什么大事發生,日常所產生的行政事務也是極為驚人的,若統統都由中樞朝廷進行對接處理,無疑就會造成效率低下、統治粗疏,使得中央與地方之間隔閡更深。節度使這種非常規的直派使員,就有了侵奪地方事權,借機做大的余地。
不過大唐這種地方行政格局的產生,也是魏晉以來長達數百年亂世碰撞磨合最終所呈現出的一個結果,貿然改變、妄圖一步到位,是很難獲得正面的反饋與效果。
所以李潼選擇先從勸學教化這一方面進行嘗試,一邊建立、一邊磨合。他大位新得,春秋正盛,是有著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完成地方行政區劃的改革,保持大局穩定的前提下日拱一卒,不必急于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