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狼圖騰
念奴有些時候還是不糊涂的。
任真把風神步的功法木牌遞給她,笑道:“今天是我背著你逃跑,明天換成你背我,有來有往,這樣很公平。只要再穿越霜狼部的領地,咱們就徹底安全了。”
在地理位置上,戰歌部位于荒川最南端,北邊跟霜狼部接壤。跟戰歌部爆發大規模沖突的,恰恰正是霜狼部,所以,對兩人來說,接下來潛入敵方腹地,這才是最艱難的路途。
念奴愁眉苦臉,沮喪地道:“主人,你是新晉的七境強者哎,還需要一個小姑娘保護,這不是為難我嗎?”
白天,在激戰的最后關頭,任真幸運破境,正是這份機緣降臨,令原本頑強的長樂真人萌生退意,放棄了繼續搏斗。
不僅八百里荒川,連在中原兩朝,七境強者都非常稀少,無不是宗族世家的靈魂首腦人物。若在正常情形下,任真足以憑七境修為闖過霜狼部,但問題就在于,現在的情形不正常。
任真無可奈何,“事已至此,抱怨再多有什么用?放心,你只管背著我賣力奔跑,真到了萬不得已的地步,我會動用一些底牌保命。”
“真的?”小姑娘半信半疑,臉色輕松許多,“嘿嘿,我早就覺得,你敢獨闖荒川,底蘊肯定深不可測。”
任真苦笑一聲,“時間緊張,你趕緊修煉風神步吧!”
說罷,他拿出狂骨分身訣的木牌,開始研讀,卻沒有立即修煉。以他現在的嚴重傷勢,連正常走路都費勁,更別說承受分筋錯骨那樣的變態折磨,一旦演練起來,無異于自殺。
這對少年男女守著篝火,看了一夜的功法。
第二日清晨,念奴背著任真上路。
她雖然身姿嬌小,看起來纖弱無力,但作為天命武者,絕世天才,體質怎么可能會差。她的柔韌性和耐力都非常驚人,背著任真在森林里穿梭奔跑,如同一頭靈動活潑的小鹿,沒有絲毫疲倦。
這風神步,果然很適合她。
經過白天的狂奔,黃昏時分,兩人終于離開赤蛇部,進入霜狼部的領域。
真正兇險的考驗開始了。
任真毫不吝惜,將隨身攜帶的大部分丹藥都給了念奴,讓她補充體能。他很清楚,一旦被霜狼部察覺,他們就再沒有喘息機會,只能拼命狂奔,稍一停留,就會陷入死地。
俗話說,狼行千里吃肉,這種生靈的貪婪、勇敢和團結,令人類欽佩和膽寒,它們堪稱原始森林里最可怕的獵手,連雄獅猛虎這樣的霸主,都不敢招惹狼群。
而霜狼部,顧名思義,以狼為圖騰,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獵殺精神,他們堅韌而狡黠,絕不屈服,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跟野狼一樣可怕。八百里荒川,沒人敢輕視這群狼。
如果被他們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趕路時間的問題上,兩人發生激烈爭執。任真認為,既然霜狼部兇殘,那就別在這片領地停留,必須連夜趕路,但念奴強烈反對。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樣,喜歡在夜間出沒,并且他們非常重視巡邏,密切監視著領地的動靜,如果在夜間趕路,反而正好符合他們的習慣,爆發野戰的話,只會更危險。
可惜,她的意見沒被采納。
不得不承認,任真作為中原人,見慣各種大場面,經常跟大宗師們談笑風生,眼界變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們視作低等生靈,骨子里存有優越感。
(別覺得任真傻,很多讀者都有這想法。)
他以為,念奴是在故作高深,吹噓他們荒族的厲害,并不相信,區區一群野蠻人,真的這么邪乎,會像狼一樣晝伏夜出,仿佛不可擊敗。
再加上他的判斷向來正確,他否定了念奴的意見,執意要走夜路。
念奴無可奈何,只得背著他繼續前行。
一路無事,任真嘴上不說什么,心里得意冷笑。說好的晝伏夜出呢?說好的野狼呢?跟這些低等生物爭吵斗嘴,果然純屬浪費時間。
這樣的風平浪靜,持續到后半夜。
當他們繞過村落,進入長途跋涉的最后一點路程時,在他們背后的高空,一道信號煙花在夜空炸裂,顯得璀璨耀眼。
緊接著,遠方山林里傳出陣陣狼嚎,那是霜狼部的溝通暗號,他們已經發現任真的痕跡,正在傳達命令,召集部眾趕來圍獵。
終究還是暴露了。
念奴如驚弓之鳥,瘋狂地在樹林里奔跑,哪還顧得上嘲諷任真。她很清楚,霜狼部的反應極快,應該會從各個方位行動,同時朝她這邊包圍,她必須要趕在前頭沖出去。
任真伏在她背上,這時候再說那些虛的,已沒有意義,只好說道:“就算遇到敵人,你也盡快跑,別停下來,對方的攻擊由我來對付!”
說著,他伸手在她脖頸間輕抹,悄無聲息地取下六合劍。這種生死存亡的關頭,他不敢再用普通鐵刀,只能拿本命拼命了。
兩人狂奔著,周圍依稀有火光透出,狼嘯聲也愈發凄厲刺耳,顯然,霜狼部的人到了。
須臾過后,前方沖出一隊人馬,打著火把,攔住他們的去路。
為首那人魁梧雄壯,看不清面容,手背上綁著鋒利爪刀,如同野狼的利爪一般,在漆黑夜色里,閃爍著點點森白寒光。
他大喝一聲,嗓音渾厚有力,“來者何人,膽敢潛進……”
話沒說完,念奴已箭步沖過來,遵照任真吩咐,沒有絲毫減速,無視了攔截的眾人,強行往前奔跑。
任真緊咬牙關,克制著體內經脈的痛楚,匯聚全部真力,厲聲咆哮道:“龍喉部借路,十萬火急!擋我者死!”
他猛然揮劍,以劍作刀,斬出一道巨大的刀弧,色澤銀白刺眼,如天上霜月。它急遽延展著,攔腰斬向前方的眾人。
刀意磅礴,掀起猛烈罡風,震懾眾人心魄,瞬間將他們手舉的火把吹滅。他們只覺眼前一花,那狂暴刀氣便席卷而來,摧枯拉朽,將大多數人齊刷刷腰斬。
黑燈瞎火,烏血飛濺,哀嚎一片。
念奴似白駒過隙,艱險地沖過了人群。
任真伏在她背上,聽著耳畔的呼嘯風聲,狼狽地喘著粗氣。
這一刀,強行透支了氣力。他如此決絕,一是不敢拖延停留,二是殺雞儆猴,讓后來者領教他的厲害,別再窮追不舍。
他知道,這次戰歌部告急,主要是因為龍喉和霜狼兩部聯手所致。他刻意出刀,又報出龍喉部的名號,做到這份兒上,已經是強弩之末了。
“****,這一刀劈出去,老子少活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