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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7章 案中案

參加前女友婚禮,現場逮捕新郎官_第1117章案中案影書  :yingsx第1117章案中案第1117章案中案←→:

  王明輝說的這些東西雖然比較牽強,但是從邏輯上來說,并沒有特別不符合邏輯的地方。

  但是不管怎么說他,最起碼在警方面前是撒謊了,他的女朋友失蹤,而王明輝故意在警方詢問的時候撒謊,說明了什么不言而喻。

  現在王明輝就是警方的最大懷疑對象。

  所以警方這邊的第一命令就是首先要逮捕王明輝要講清楚為什么撒謊。

  但是王明輝非常不配合,在審訊過程當中拒不交待有關李曉燕失蹤的事情跟他有關系。

  王兆凱他們這邊已經審了一天的時間了,但是絲毫進展都沒有。

  而有一個問題突然引起了陸川的注意。

  短信!

短信的內容  很快,王兆凱讓人拿來了王明輝的手機,翻開了那套他曾經給警方告知的短信。

  “明輝我走了,你不要再找我了,我現在好的很,咱們兩個之間已經沒有可能了,這幾年來你對我很好我都知道,可是我們兩個不能繼續下去了,我要跟你結婚你卻一直不答應,更何況你沒有身份證,我們怎么結婚呢?不要再找我了,再見。”

  陸川指著最后的一行字。

  “身份證!”

  陸川皺眉道:“只有一句話說你沒有身份證,我們怎么結婚呢?為什么說王明輝沒有身份證啊?”

  經過陸川的提醒,王兆凱也反應了過來。

  “想起來了,剛剛把王明輝逮捕的時候讓他出示身份證,他說身份證丟了。”

  “這個王明輝…有問題!”

  這就有意思了,王明輝竟然沒有身份證。

  什么人會沒有身份證?

  除了在逃犯,王兆凱想不到別的!

  “我現在就去查!”

  “看看通緝庫里邊有沒有他的信息。”

  這一查…

  還真的查出問題來了。

  半個小時后。

  王兆凱已經把一份通緝資料打印出來,送到了陸川面前。

  “陸局,你還真說對了,這個人確實有問題,王明輝是5年前的一名在搶劫殺人的逃犯。”

  陸川接過王兆凱手里的資料看了一遍,心里是松了一口氣。

  他一開始對這個短信也并沒有太在意,因為接到這個短信的時候是王明輝主動報告的,而且就在一周前。

  一開始警方認為王明輝主動拿出這條短信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因為如果真的是王明輝動的手,李曉燕的失蹤跟他有關系的話,那這一條短信就是王明輝自導自演的一場戲。

  但是如果王明輝真的跟李曉燕的失蹤案沒有關系,或者是李曉燕真的僅僅只是失蹤而沒有被害的話,那么這條短信就說明李曉燕還活著,只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所以對于短信的具體內容,大家只是看了一眼,并沒有太過深究。

  直到剛剛陸川在復盤整個案件信息的時候,突然想到了這條短信里面的一句話。

  根據王明輝所說,兩個人關系其實一開始是很好的。

  美容院當中李曉燕的同事也能證實這一點,李曉燕非常喜歡王明輝。公司里面發的月餅他都要帶回去分一半給對方吃,這說明兩個人的感情應該很好。

  而且李曉燕沉迷于網絡,在網上和其他網友聊天,也不是一開始就這樣的。

  自從李曉燕在網上和王明輝認識之后,兩個人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有一段時間就極少上網了。

  她重新沉迷網絡,沉迷網絡聊天是最近一年多的事情。

  原因就在于王明輝一直不提跟李曉燕結婚的事情,李曉燕說了很多次,但是對方都不搭茬。

  那么問題來了,李曉燕和王明輝為什么不結婚?短信里邊說的是他沒有身份證,兩個人怎么結婚?

  所以,王明輝為什么沒有身份證?!

  果然!

  現在一查,竟然是在逃殺人犯!

  眾人誰也沒想到偵破一起失蹤案,失蹤案沒有什么太大的進展,竟然破獲了一起案中案抓捕了一名在逃搶劫殺人犯。

  恰好案子就是江東那邊發生的,王兆凱這邊按照程序先跟江東警方那邊取得了聯系。

  進一步確認了王明輝的身份,王明輝原名鄒兆輝。

  5年前在江東那邊參與了一起搶劫殺人案。

  整個案件參與的人員一共有三個人,另外兩個人已經在當年案發的時候就被抓了,只有他一個人一直潛逃在外。

  鄒兆輝5年前從江東那邊逃到了海州市,然后化名為王明輝,一直隱姓埋名生活。

  “走,去審訊室!”

  審訊室。

  鄒兆輝耷拉著腦袋,一言不發。

  “鄒兆輝你不要以為你不說話,你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王兆凱一拍桌子,怒聲道。

  沒想到自己干了20多年的刑警在鄒兆輝身上竟然看走了眼,明明是一個在逃通緝犯,竟然。沒有一個人辨認出來。

  當然這也怪不得海州市警方這邊在逃通緝犯里邊的人確實很多,如果不是專門發過協查通報,大家專門確認找過的話,有的是真認不出來。

  這種案例其實并不少在逃人員隱姓埋名生活的其實也不在少數。

  因為種種原因總會跟當地的警方有過一些交流接觸,但是并不是說肯定就能被認出來的。

  即便是全國通緝,有的時候時間長了,警方的辦案人員也不一定就把他們全都記下來,畢竟全國通緝的人也不是一個人兩個人。

  再加上時間過去的又比較久,幾年過去一個人的頭型發生變化,蓄了胡須,甚至是戴上了眼鏡,人的項目就會發生很大的改變,所以說認不出來是很正常的。

  而且鄒兆輝當年在案發現場并沒有留下什么線索。

  相關他的指紋還有dna信息都沒有,只是被抓的兩個人把他供出來了而已,所以通緝信息里只有他的照片。

  “江東警方那邊三天后就會過來提審你,說說李曉燕失蹤的案子吧,她到底被你弄哪去了?”

  如果說王明輝跟警方撒謊,但是在審訊的時候又補充了一些話語,勉強能對的上邏輯。

  但是王明輝現在本身就是在逃殺人犯多一個李曉燕也不是沒有可能。

  況且原來只有王明輝和李曉燕發生沖突,這么一條作案動機。

  可是現在作案動機又多了一個,如果李曉燕知道了對方的身份,那王明輝殺人滅口的可能性有沒有?

  當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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