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黑化日常_81.哥哥前女友(番外)影書 :yingsx81.哥哥前女友(番外)81.哥哥前女友(番外)←→:
云深霧隱間,寺廟的晚鐘聲變得杳渺。
菩提樹下,一道青色人影安靜站立。
“沙沙沙——”
有人走過來了。
男人緩緩睜開了眼。
灰色僧衣的小沙彌雙手合十。
“韓施主,米飯已經蒸熟了,快來舀了吃。”
“多謝小師傅。”他溫聲道謝,一身氣度風華叫人心折,幾名經過的女客都不住回頭看了好幾眼。
昭覺寺的住持方丈同他一塊兒用膳。
清湯寡菜的素食,他卻如同品嘗無上美味一般,一舉一動都如同清風朗月,眼神純澈而干凈。
像初生的稚子。
“林良,你真的不打算入我佛門?”方丈嘆息著說。
一年前,他云游四海,輾轉到了無雙城,忽見城主府走水了,在塌下的一角里,他隱約瞧見了個人影埋在下面,當即徒手挖了出來。懷里的女尸早就失去了生息,救不活了,幸好男人還吊著一口氣,方丈從閻羅王手里奪回了他的命。
好不容易等人醒過來,卻把一切都忘光了。
方丈看他那茫然的眼,動了動嘴唇,還是沒有將那具無名女尸的存在說出來。
第二天,無雙城就換了新主人。
方丈不愿深究這期間的曲折,便把這個失去記憶的男人帶回了昭覺寺,并把自己俗家韓姓給了他。
男人忘記了一切,有一個名字始終記得很牢。
在昏迷期間一直念著。
方丈有點耳背,聽不清,只能憑著他的嘴唇拼出字眼。
林…良?
方丈索性就叫他韓林良了。
把人帶回來之后,方丈越來越覺得自己是撿到寶了,男人悟性極高,對于經義的理解比一些老僧人還要通透,是佛家所說的“有緣人”。方丈恨不得立馬將他收為真傳弟子,好繼承他的衣缽。
結果對方總是一而再、再而三拒絕。
這次也不例外。
男人含笑搖頭,“方丈真是的,林良紅塵未了,怎能遁入佛門呢?怕是會污了這方凈地。”
方丈捻了捻佛珠,沒有繼續開口。
紅塵孽障,最是纏人。
就算他什么都記不得了,那一股執念也還在蠢蠢欲動。
他想要找那個人。
琳瑯。
男人默念著。
不知道為什么,一念這個名字的時候,心里便好歡喜好歡喜,仿佛開出花兒來。
這似乎是女孩子的名字。
所以…這會是他的意中人么?
一襲云煙般的長裙,青絲半挽,別著一支金絲鳳尾,耳畔的流蘇在風中徐緩蕩開,彎著腰輕折花枝。
好像察覺到有人看她,女人想要轉過身來。
他緊張揪住了衣角。
夢醒了。
他有些懊惱捶了捶床板,明明就差那么一點點,他就可以見到那個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啊。
在窗戶邊,夜色清冷,隱約傳來幾分嬉笑之聲。
他耳力一向極佳,輕而易舉聽清楚了旁人的談話。
今天…是上元節?
自來到昭覺寺后,男人一貫睡得很早,這般驚醒過來,也沒了睡意,便穿了鞋,打算出去走走。
不知不覺就來到了人流擁擠的大街上。
“公子,您眼光真好,俺家的燈可是這街上最漂亮的,要不要給您妻子買一個?”攤主熱情介紹道。
男人修長的手指輕輕觸摸著那走馬燈里的人。明月之下,美人素手輕執鮮紅宮燈,微微仰著臉,像是同誰在說話。
上面提了一詩。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
真美的意境呀。
他想著,正要取了銀兩買下來,另一只手突然橫伸過來,把走馬燈給拿走了。
男人微微一愣。
視線之中,出現了一對夫妻。
玄色錦袍的男人面無表情將燈遞給了女人,“送你。”
表面雖然是不在意,耳根子卻偷偷紅了。
女人眉眼彎彎,像是月牙兒一般漂亮,故意逗他,“真是沒誠意呀,你看看別人,都是猜了燈謎贏回來的,你倒好,直接買給我,好敷衍呢。”她委屈撅著那嫣潤的嘴唇。
他這腦子只會算賬、管家,要他文縐縐的猜燈謎?
跟要了老命差不多了!
算了,看她可憐巴巴的模樣,當然是選擇原諒她了。
管家眼一閉,心一橫,視死如歸往猜燈謎的地方走回去。
丟臉就丟臉,大丈夫沒有什么過不去的檻兒!
另一邊,他看著這對夫妻說笑著離開了,久久沒回過神來。
那個人…他好像見過?
是在哪里見過呢?
他迷迷糊糊想著,提著新買的走馬燈走回寺廟。
突然風一吹,燈也被掀跑了。
他想也不想就追過去,燈面被燒了一小半。火光襯映下,他看清楚了另一面的詩句。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
但見去年人,相識已陌路。
“琳瑯…”
唇邊不自覺溢出這個名字。
一個念頭突然閃過。
他轉身就往回跑,拼命扒開擁擠的人群。
“哎,你干嘛呢,有病啊!”
他記起來了。
全都記起來了。
他是未央,他有一個妹妹妻子,叫琳瑯。
“呼呼呼——”
他死死忍住喉嚨的異樣,心肺好像快要被擠壓爆了,可他不敢停下來。
終于,在一個較為僻靜的巷子邊,停著一輛藏青色帷幕的馬車。
未央怔住了。
兩人正朝著馬車走去。
一道小身影搖搖晃晃撲到了女人的懷里,開心嚷著,“涼涼!”
琳瑯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臉蛋兒,輕輕噓了一聲,“弟弟還在睡覺呢,哥哥乖,咱們小聲點,好不好?”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似懂非懂點頭,“弟弟身體不好,愿兒是哥哥,要照顧小福兒!”
琳瑯摸了摸他的小腦袋怪,讓自家的夫君把這個小胖墩搬上。
眼瞅著孩子們在車上,趁人不備,某人突然偷襲,狠狠親了她嘴唇一口,又當作沒事人一樣把她抱上。
琳瑯看他板著一張正經到不能再正經的面孔,居然干出這樣流氓無賴的事來,忍不住又調戲他來。
管家紅了一張俊臉,“別鬧,孩子都還在呢。”
起碼、起碼給他留點面子呀。
不然以后還怎么管那只小皮猴?
琳瑯笑得很厲害。
她回到車上,一只小手軟軟扯著她的衣袖,揉著眼,“娘,你回來了。”相比起活潑的弟弟,體弱多病的哥哥更加害羞,一見到生人,只會怯怯躲在娘親身后。
“吵醒你了?”琳瑯放緩了聲音。
他晃了晃小腦袋,伸手要抱。
琳瑯含笑摟住了這個小寶貝。
誰說逼瘋女主,就一定要犧牲一個小孩當祭品?
在走這一步棋之前,她已經收買了男主身邊的阿福。
祝錦瑟收到的紙箱嬰兒,是死的。
至于心頭肉能救人的這個梗,琳瑯向來是嗤之以鼻的。在原劇情中,祝錦瑟之所以能活,不過是那道士的話給了她一番希望,以為吃了以后就真的能痊愈。
溺水的人拼命抓住這根稻草。
其實吃與不吃,完全沒有效果,都是心理作怪,這也是所謂的積極暗示與消極暗示。
聽說女主半年前就瘋掉了,被愛好臉面的丈夫拘禁在地下室里,能不能出來還是個問題呢。
就讓她一輩子活在恐懼與愧疚之中吧。
琳瑯微微撩開窗紗一角,巷子的拐角有一截衣角露出來,似是顫抖著。
她笑了起來。
這樣的結局,不是很完美嗎?
相識陌路。
相忘天涯。
她對男主可算夠仁慈了呢。
琳瑯支著下巴想著,是不是生了孩子之后,女人都會變得特別心軟呢?反正她覺得自己的手段都溫和了許多呢。
琳瑯很不要臉給自己貼上“善良”的標簽。
“駕——”
男人在外頭趕著車。
后頭隱隱傳來壓抑沉悶的哭聲。
她,裝聽不到。
他,心若死灰。
“你,可真的想清楚了?”方丈緩緩地說。
未央垂下了眉眼。
“方丈,可以開始了。”
一縷青絲落下。
他閉上了眼睛。
“未央。”
“什么?”
“我說,以后你便叫未央吧。”
“盎盎春欲動,瀲瀲夜未央。春生,夜長,周而復始,永不滅亡。你覺得這名字如何?”
騙人。
全是騙人的。
你的未央,要死了呢。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皈依…
皈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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