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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酒館里的“捉刀人”

第376章酒館里的“捉刀人”!_文豪1879:獨行法蘭西__筆尖中文  讀完這個故事,一位滿面紅光的壯漢走過來,拍了拍萊昂納爾的肩膀,還遞給他一杯黑啤酒:

  “干得好,小子!這故事真他娘的有趣!我請你喝一杯!”

  萊昂納爾道了謝,喝了一口啤酒,喉嚨得到了滋潤,身上的饑餓和疲憊也緩解了不少。

  喝過酒,氣氛更加融洽,萊昂納爾又應大家要求,讀了報紙上其他一些內容:

  一則東區發生的離奇盜竊案,幾則商品廣告和尋人啟事,一些政府高官和貴族的艷聞…

  他的聲音清晰,表達流暢,偶爾夾雜的幾句簡短點評也顯得很有見識,贏得了酒客們的一致好評。

  老板對萊昂納爾的表現非常滿意。

  等萊昂納爾讀完,他立刻數出一枚六便士硬幣,叮當作響地放在吧臺上,然后又從后廚給他端來一份簡餐:

  一大塊黑面包,一片厚厚的煎咸肉,還有一碗冒著熱氣的土豆湯。

  老板咧開嘴笑著:“給,你的報酬和晚飯。小子,有沒有興趣常干?我看你比吉姆強多了!”

  萊昂納爾一邊道謝,一邊拿起面包啃了一口,饑餓感讓他覺得這簡單的食物格外美味。

  他正想著如何婉拒老板的長期邀請,一位剛才聽得特別投入的老酒客湊了過來。

  他是個穿著舊工裝,臉上全是皺紋的老人,手里捏著一頂破舊的帽子,神情有些局促。

  老酒客怯生生地開口,口音濃重:“先生,我看您識文斷字,是個有學問的人…不知道,能不能請您幫個忙?

  原來老煙斗吉姆在的時候,也常幫我們寫寫信…”

  萊昂納爾咽下嘴里的食物,看向他:“您想寫信?”

  老酒客連忙點頭:“是,是寫給我兒子。他在印度,給女王陛下當兵。

  我,我不認字,嘴也笨,想告訴他家里都好,讓他別惦記,好好服役,可我自己寫不出來…”

  萊昂納爾看著老人懇切的眼神,又看了看吧臺上那枚六便士硬幣,猶豫了一下。

  他原本打算吃完就盡快離開,但老人滿是期盼的眼神,讓他無法拒絕。

  最后他還是點了點頭:“好吧,等我吃完,就幫您寫。”

  老板見狀,從吧臺后面搬出一張小小的折迭桌和一把椅子,支在吧臺旁邊不太礙事的地方。

  接著又給桌上放上一個墨水瓶、一迭信紙和禿了毛的羽毛筆。

  老板笑著說:“這都是老吉姆留下的,他家里人還沒有過來收,你就用著吧。”

  萊昂納爾坐下,鋪開信紙,拿起一支看起來還能用的羽毛筆,蘸了蘸墨水:“您說,我寫。

  您兒子叫什么名字?部隊番號知道嗎?”

  老人激動地搓著手,斷斷續續地開始口述。

  內容無非是家里一切都好,母親身體硬朗——其實不太好;妹妹快要出嫁了——對方人品還行;

  讓他自己在外面注意安全,吃飽穿暖,不要掛念家里,好好為帝國效力,爭取立個功…

  語言樸實,甚至有些顛三倒四,但充滿了底層民眾最樸素的情感和對遠行兒子的牽掛。

  萊昂納爾認真地聽著,手上奮筆疾書。

  他沒有完全照搬老人的原話,而是用通順、恰當的文字將這些零碎的信息組織起來。

  他保留了老人講述中真摯的親情,又去掉了一些過于瑣碎和重復的地方,還稍微加上了一點文雅的表達和祝福。

  他的字跡又清晰、漂亮,所以整封信讀起來既親切,又顯得格外體面。

  寫完信,萊昂納爾又給老人念了一遍。

  老人聽著那流暢而充滿溫情的句子,眼眶都有些濕潤了,連連點頭:“對,對!就是這樣!先生,您寫得真好!

  比我心里想的還好!”

  他顫抖著手,從懷里摸索出兩枚便士,鄭重地遞給萊昂納爾:“謝謝您,先生!太謝謝您了!”

  萊昂納爾本想推辭,但看到老人那堅持而感激的眼神,還是收下了。

  這兩便士,似乎比剛才那六便士還要沉重。

  這一幕被酒吧里的其他人看在眼里。

  很快,又一個像個學徒的年輕顧客,怯生生地靠近桌子,臉上帶著羞澀和緊張。

  年輕人聲音很小:“先生…您…您能不能也幫我寫一封信?”

  萊昂納爾抬起頭,溫和地問:“當然可以。寫給誰呢?”

  年輕人的臉更紅了,囁嚅著說:“我想…想寄給在南安普頓的表妹…向…向她求婚。

  可是我嘴笨,想不出什么深情的詞兒…我怕寫不好,打動不了她…”

  萊昂納爾看著這個為情所困的年輕人,微微一笑,重新鋪開信紙,拿起羽毛筆:“沒問題,你的表妹叫什么名字?”

  “南安普頓的海風,就像我此刻想念你的心情一樣溫柔。”

  “你帽檐下的微笑,比港口所有的燈火都要明亮。”

  “這些平凡的時刻,像散落的珍珠,在我記憶里串成了最珍貴的項鏈。”

  “每一個打磨零件、擰緊螺絲的時刻,我都在想著,要更努力一點,才能為我們倆構筑一個溫暖的家。”

  “我沒有豐厚的家產,只有一雙手和一顆裝滿你的心。”

  “我不知道未來會有多少風雨,但我渴望能成為為你遮風擋雨的那個人。”

  學徒讀著那些雖然是從他心底流淌出,卻被修飾過的情話,眼眶瞬間就紅了,嘴唇哆嗦著,幾乎要哭出來。

  他緊緊攥著信紙,像是捧著全世界最珍貴的寶物,連聲道謝,掏出兩枚被手心捂得溫熱的便士塞給萊昂納爾。

  然后他就像生怕信會飛走一樣,小心翼翼地捧著,幾乎是跑出了酒館。

  有了這兩個成功的例子,酒吧里其他的顧客們也心動了。

  他們或許沒有立刻要寄出的信,但萊昂納爾的文筆實在太優美,字跡太漂亮,完全不是“老煙斗”吉姆能比的。

  吉姆的文化只有中學一年級水平,勉強能讀通報紙,字跡卻歪歪扭扭的,寫信也和說話差不多。

  這激發了深藏在他們心底的傾訴欲望——

  畢竟,這個年輕人似乎只會在這里待一晚,以后想再找到水平這么高的代筆人,恐怕就很難了。

  很快,一個面色黝黑的工人坐到了萊昂納爾面前,語氣局促:“先生…能…能幫我寫封信給我老伙計湯姆嗎?

  他前年搬去曼徹斯特了…我就想告訴他,我還活著,倫敦塔橋翻修了…最近的活計不錯…

  以前我們一起喝酒的那家‘老鰻魚’酒館關門了…唉,也不知道他怎么樣了…”

  萊昂納爾點點頭,重新鋪開信紙:“當然,您慢慢說。”

  不知道什么時候起,酒館里的客人不再高聲喧嘩,就連贏了牌,也只是握緊拳頭在空中揮動一下。

  老板看著這一切,又給萊昂納爾倒上了一杯酒,這次是上好的白蘭地。badaoge/book/144458/55114792.html

  請:m.bada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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