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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名偵探的守則

第292章名偵探的守則!(1萬4千票加更)_文豪1879:獨行法蘭西__筆尖中文  《良言》的讀者們很快發現,今天的《血字的研究》最后一頁背后有玄機。

  翻過來,赫然是一篇名為《名偵探的守則1》的文章,還有不少圖片。

  再仔細一看,標題下面還有小字——「雪茄煙灰的鑒別」。

  讀者們興奮了起來——之前他們就對夏洛克·福爾摩斯能一眼看出雪茄煙灰屬于哪個品牌感到不可思議,現在竟然就能窺探其中的奧秘了?

  正文的上方還有幾行手寫字體的引言,最前方是一個福爾摩斯的經典側面剪影,獵鹿帽、長煙斗、斗篷。

  引言的語氣模仿著福爾摩斯那種略帶傲慢的專業口吻:

  名偵探守則第一條:“凡是走過,必留痕跡!”

  罪犯站過的所有角落,碰過的所有器物,留下的所有東西…都會留下一個揭穿他的沉默的證人。

  一個稱職的偵探,必須使自己的觀察力敏銳到洞察秋毫的程度。日常生活中的細微事物,往往成為破解謎團的關鍵。

  譬如,一位來訪者所吸雪茄的煙灰,便能揭示他的經濟狀況、習慣品位,甚至近期的行蹤。

  忽視它們,便是忽視真相本身。

  接下來,是整整兩頁極其詳盡、配有精致手繪插圖的雪茄煙灰圖鑒,內容細致得令人咋舌——

  古巴,「哈瓦那」:煙灰呈銀白色,質地緊密,層次分明;燃燒緩慢,氣味醇厚濃郁,因此煙灰也帶有特有的甜香…

  緊接著就是一副插圖,展示了這種雪茄典型的灰白色圓柱狀形態。

  倫敦的改良俱樂部里,一位手上正在抽哈瓦那雪茄的紳士,立馬端起桌上的煙灰缸查看;

  良久之后,他終于服氣地放了下來:“該死的,竟然和圖片上的一模一樣!他那些玩意兒竟然不是編造出來的?”

  這位紳士立刻開始看下一種雪茄的描述——

  巴西,「巴伊亞」:煙灰顏色較深,近乎灰色,質地較松,易散落;氣味辛辣強烈…

  配圖同樣畫得頗為精致,充分顯示了這種煙灰松散的特點。

  這位紳士平時不抽這種雪茄,但他知道誰在抽,于是起身在大廳里環視一圈,終于看到了目標。

  他迅速地走過去,剛剛開口:“馬歇爾,你看到…”

  只見那位馬歇爾先生直接把自己桌上的煙灰缸端起來遞給他:“確實一模一樣!”

  他面前也有一本《良言》。

  繼懷表和手掌之后,倫敦的精英階層再次掀起了一場“推理風暴”——只不過這次的對象換成了雪茄。

  其實在《血字的研究》第一次揭示“雪茄煙灰的秘密”之后,就有人小范圍驗證過。

  但多數人只是找到印度的‘特里其’牌雪茄,抽完看看煙灰,發現確實與描寫的相符就打住了。

  大家想的都是,這大概也是作者萊昂納爾平時抽的雪茄,寫的時候順便就用上了,算是作家創作的常態。

  至于說真像里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一樣,通曉幾乎所有雪茄牌子的氣味和煙灰,純屬天方夜譚!

  即使是資深的雪茄愛好者,恐怕也沒有這個癮頭。

  現在所有人的腦海里只回蕩著一句話:“這個瘋子…”

  這份《名偵探的守則》里,不僅描述每一種雪茄煙灰的顏色、質地、燃燒特性、氣味…

  甚至就連大致價格區間和常見的消費者群體都注明了!

  文字簡潔、準確,配圖清晰直觀,簡直就是微型的雪茄百科全書。

  贊嘆聲如同潮水一般從公共圖書館、閱覽室、俱樂部、書房、咖啡館…噴涌出來——

  “上帝,這些煙灰…原來有這么多講究!”

  “看,這就是‘特里其’雪茄煙灰!太神奇了!”

  “這份‘守則’太棒了!”

  “難道以后還會教我們看腳印、辨泥土嗎?”

  “這才是我想要的!比起那些打打殺殺,這些知識才是真正的‘偵探’該掌握的!”

  讀者們,幾乎瞬間就被這份“名偵探的守則”征服了。

  不僅僅是那些抽得起雪茄煙的精英、準精英階層的讀者,就連平時只抽普通煙草的平民讀者,也看得如癡如醉。

  “原來雪茄有這么多講究!”

  “天啊,「哈瓦那」一根就要10先令!”

  “有錢人抽出來的煙灰都和窮人不一樣啊!”

  “還有什么是那個‘福爾摩斯’不知道的?”

  “大概只有你老婆的腰圍了吧…”

  這份《名偵探的守則》,不僅讓人學到了“知識”——雖然幾乎沒有什么用途——還能窺探到上流社會的生活一角。

  它不僅僅是一篇附錄,更像一封邀請函,邀請讀者進入本來是獨屬于福爾摩斯的那個充滿知識與邏輯的世界。

  他們窺見的不僅僅是“演繹法”背后的科學依據,還是一種嚴謹到過分的創作態度。

  這份《名偵探的守則》極大地增強了正版連載的權威性和獨家性,同時也證明了只會編造槍戰與香艷情節的盜版商永遠無法企及原作者的高度。

  這一招不僅成功地鞏固了“福爾摩斯”的讀者群,并且真正將這位偵探的形象與“智慧”“知識”“專業”牢牢綁定在一起。

  從這一期連載開始,沒有人再敢說出“夏洛克·福爾摩斯只是個虛構的偵探,現實中不可能存在”這種話。

  因為萊昂納爾實實在在地指出了一條成為“名偵探”的道路。

  這時候再回頭品味引言里的那句話——“凡是走過,必留痕跡!”——簡直像是一位先知在啟示愚昧的追隨者們!

  “推理游戲”的物件也不再局限于手掌、懷表、戒指、衣服、帽子…而是擴展到了日常生活的每個角落。

  人人都想成為“名偵探”!而鑰匙,就在《良言》之中!

  讀者們意猶未盡地看完這篇《名偵探的守則1》,已經開始想象《名偵探的守則2》會給他們帶來什么樣的驚喜。

  但如此一來,英國讀者的“福爾摩斯綜合征”更加嚴重了——

  原本只是期待《血字的研究》,現在還要加上《名偵探的守則》!

  倫敦的讀者們崩潰了,喊出口的已經不再是“NO!!!”而是“F!!!!”了。

  而在《名偵探的守則》末尾,人們驚奇地發現,落款的作者名字并不僅有“萊昂納爾·索雷爾”和“柯南·道爾”…

  而且在柯南·道爾的名字后面加上的備注:“以上資料,均由柯南·道爾先生搜集、整理”。

  “柯南·道爾?是那個助手!”

  貝克街21B的公寓里,柯南·道爾拿著新出版的《良言》,看著那份署著自己名字的“守則”,臉上露出了激動和不可思議的神情。

  他看向坐在對面悠閑喝著咖啡的萊昂納爾:“萊昂,這…”

  萊昂納爾微笑著:“物盡其用,阿瑟。讀者喜歡這個,這讓他們感覺自己也參與了推理。

  而且,這能讓他們明白,真正的偵探工作,遠不是開槍那么簡單。

  而這本來就是你完成的工作,你的名字,也應該被更多人記住。”

  柯南·道爾用力點點頭,幾乎要哭了出來。

  他此刻終于肯定了,自己選擇的這條道路,遠比開一間小診所,一輩子默默無聞要有意義得多。

  萊昂納爾把咖啡一飲而盡,問了他一個問題:“你對狗熟悉嗎?”

  請:m.bada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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