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喜歡高難度_我,槍神!_都市小說_螞蟻文學第55章喜歡高難度 第55章喜歡高難度←→:
帕克走的時候不僅留下了他的手機,還丟下了他的手槍。
格拉斯基上去就要了帕克的手槍,高飛也不好意思去搶,但是借來玩玩總還是可以的。
大名鼎鼎的格洛克,高飛作為一個軍迷肯定是熟的不能再熟了,帕克在的時候不好意思把槍拿出來,現在帕克都走了,那就得抓緊時間開上兩槍試一試了。
“格拉斯基,把你的手槍借我玩一下。”
高飛已經很明確的說借了,但是格拉斯基卻顯得有些猶豫,他思索了片刻,最終還是無奈道:“你想要?那就給你吧。”
“不是,我就打幾槍,沒玩過這槍玩一下而已,不要你的。”
格拉斯基馬上笑了起來,道:“只是打幾槍?那沒問題,給你。”
格拉斯基從兜里掏出了那把格洛克,他倒轉槍柄遞向了高飛。
高飛接住了手槍,先感受一下握感,不錯,握感確實挺好的,指向性也挺好的。
其實所謂的指向性高飛根本無法分辨是好還是不好,他就是按照網上的說法有個先入為主想法而已。
這是高飛第一次摸手槍,別的槍都沒摸過,怎么區分那個指向性更好。
把槍拿在手上比劃了一下,然后伸槍出去瞄了一下,隨后他就發現拿著手槍的手一直在微微顫抖,想要瞄準還挺難的。
怪不得都說手槍比步槍難打,一試才知道真是這樣。
比劃了兩下,高飛隨口道:“你喜歡手槍?那你怎么不給自己裝備一把手槍,能搞到的吧?”
“我打兩槍試試?”
“隨便打,子彈好找。”
高飛想了想手槍格洛克手槍是怎么上膛開保險的,他覺得這把槍應該是已經上膛的,而且格洛克是扳機保險,也就是說,直接扣扳機開槍就能打。
高飛大喊道:“我要試槍,我要開槍了。”
做人得講究,這是在戰場上,突然的開一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又出什么事了呢。
所以開槍之前先提醒戰友一聲,對大家都好。
得到了戰友的回應,高飛調轉槍口,對著他十幾米外的一塊土坷垃開了一槍。
槍聲響過,感受著右手不受控制的往上跳了一下,體驗過手槍后坐力的高飛笑道:“這槍不錯。”
哪里不錯,其實高飛也說不上來,手感是好是壞,高飛還是說不上來,但是第一次打,總是會讓人興奮一些的。
就是沒打中。
高飛現在對自己的槍法有迷之自信,但是瞄著十幾米外拳頭大小的一塊土坷垃開槍沒打中,這個讓他稍微有點兒難以接受。
步槍也是一槍沒打過,但是上來第一槍直接命中百米開外的移動目標。
同樣是第一槍,手槍怎么連十來米的固定目標都打不中呢?
這槍有問題吧。
格拉斯基看著高飛槍口對準的目標道:“你在打什么?”
高飛沒說話,他開了第二槍,子彈落在了土坷垃旁邊的地上。
怎么還是打不中?
高飛心中略微有點慌,因為他這次真的是好好瞄了。
格拉斯基不以為意的道:“打土塊嗎?”
“唔。”
高飛想了想,他覺得自己是在開槍的一瞬間手抖了。
手槍沒有什么依托,純粹就是靠手的力量支撐,而只要不是死人,手多少都會有點抖的。
平時不顯,但是開槍的時候就顯示出來了,這手抖對手槍射擊的影響極大。
高飛用兩只手握住了手槍。
沒打過不代表不會打,看也看會了。
既然單不準,那就兩手握槍提高穩定性。
第三槍開過,子彈離著土坷垃更遠了。
格拉斯基微愕,他很是不解的道:“這槍有問題吧。”
肖霍洛夫在一旁道:“不用說,肯定是槍有問題。”
他們相信一把以可靠著稱的格洛克出了問題都不相信是高飛的槍法有問題。
高飛心里有些慌,他松開了左手,單手持槍,但是把槍放在了地上后開了第四槍。
有了依托手就不抖了,這一槍終于命中。
子彈擊中了土坷垃,土坷垃被打的粉碎。
三個人都沒說話,不知道說什么好。
一個能打中飛行無人機的槍手,打不中十米外一個土塊?
這怎么可能呢,這種事情他不合理的。
“子彈有問題吧?”
格拉斯基很是疑惑的問了一句。
肖霍洛夫皺眉道:“可能是瑞克斯需要適應一下這把槍,是吧,瑞克斯?”
“唔,是的,我沒打過這槍,其實我極少有機會用手槍,我一共也就打過十發手槍彈。”
肖霍洛夫長長的舒了口氣,然后他笑道:“原來是這樣,你繼續打,你只要稍微熟悉幾下就沒問題了。”
高飛覺得也是,他開了第五槍。
這次高飛有些恐慌了,因為他瞄準的是十五米的一塊土坷垃。
距離稍微遠了些,十五米對手槍來說已經不算近了,但問題是,高飛瞄準的是一塊很大的土塊,而且他還是有依托的開槍。
這么大的目標都打不中?
哪里出了問題?
高飛內心真的開始產生了恐慌的感覺。
難道說,自己只適合用步槍,打不了手槍?
就在這時,旁邊有人道:“班長,我們發現了好東西,這里有SCAR步槍,還有手槍。”
肖霍洛夫比高飛還激動,他大聲道:“拿過來,快把手槍拿過來,步槍也拿來!”
SCAR可是好槍,現在世界上應該也是最貴的突擊步槍了吧。
高飛有些激動。
說句實話,相比AK74這種過時的大路貨來說,SCAR顯然更受軍迷的喜愛,至少是更受大部分軍迷的喜歡。
紙上談兵式的那種喜歡,單純從外形從數據上作對比,雖然都沒見過沒用過,可高飛確實是更喜歡SCAR.
一把SCARL,5.56毫米口徑的版本,另外還有一把高飛竟然不認識的手槍。
主流的輕武器真沒有高飛不認識的,作為一個資深軍迷,看著一把主流手槍卻認不出型號來,這是一種恥辱。
所以這手槍只能是罕見的小眾貨,一定是,必須是!
高飛很是愕然的道:“這是什么手槍?”
“Fort14,烏克蘭開發的手槍,在烏克蘭那邊比較常見,但也不是特別常見。”
肖霍洛夫接過了手槍,然后他馬上把手槍遞給了高飛,道:“試試?我覺得這把格洛克有問題。”
高飛把格洛克還給了格拉斯基,然后他接過了那把Fort14。
Fort14手感重了很多,然后指向性確實沒有格洛克好,但是具體差哪兒了,說不上來。
高飛卸下了Fort14的彈匣,看了看,子彈也是9毫米帕拉貝魯姆彈,一眼就看的出來。
肖霍洛夫也打量了一眼,隨即道:“這是9毫米帕拉貝魯姆彈的版本,Fort14還有打9毫米馬卡洛夫彈的版本,我都見過。”
高飛呼了口氣,他再次把槍對準了剛才想打卻沒打中的土塊開了一槍。
竟然還是沒打中!
完了,手槍是真不行啊。
高飛內心都開始絕望了,但他面上還不能顯露出來,只是淡淡的道:“這槍不如格洛克。”
肖霍洛夫和格拉斯基都沒出聲。
猶豫片刻,格拉斯基突然道:“要不然你再試試這個?”
這就像剛剛發現自己不是讀書那塊料,不對,應該是剛發現自己語文可以考滿分,卻不是學數學那塊料的感覺。
語文想靠滿分可太難了,但高飛偏偏就能考滿分。
數學考滿分的難度要比語文低很多,只要會就行,但是高飛非但考不了滿分,他還不及格。
高飛心情沉重的放下了Fort14,重新拿起了格洛克17,再次把手放在了地上,好好的瞄準了之后,對準了那堆土開了一槍。
終于,打中了。
但是這個距離這么大的靶子,想要打中真的是有手就行,不僅沒難度,而且是沒有絲毫難度啊。
一時間都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
肖霍洛夫突然道:“不要拿著手槍一直打了,免得被無人機盯上,雖然還有電磁干擾,但是…別用手槍了,你來玩這個步槍吧。“
肖霍洛夫開始給高飛找借口了。
高飛嘆了口氣,他決定就坡下驢了,沒必要非得暴露自己的短板,但是,這手槍肯定得練,必須要練。
暗暗下定了決心,高飛正要把手槍還給格拉斯基,卻見格拉斯基一臉郁郁的抓起戰壕邊上的土塊隨手扔了出去。
純粹是為了發泄,高飛的手槍打不好,格拉斯基好像比高飛還難受。
但是看著飛在空中的那塊黑影,高飛下意識的揮手就打。
啪的一槍,土塊在空中被打的粉碎。
這一槍讓高飛愣了,格拉斯基也愣了,肖霍洛夫在反應了片刻之后,突然大聲道:“好槍法!”
高飛有些難以置信的看著自己的手,他思索了片刻,突然道:“你再扔,再扔一個。”
格拉斯基找了找,再次拿起拳頭大小的一個土塊信手就拋上了天空。
高飛抬頭揮槍,一槍就把開始下落的土塊打的粉碎。
片刻之后,肖霍洛夫驚嘆道:“原來你是只打高難度的目標啊。”:mayiwsk
新書推薦: